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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0353/2024-00075 [ 发文字号 ] 丰都司法函〔2024〕3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4-06-12 [ 发布日期 ] 2024-06-25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0353/2024-00075
[ 发文字号 ] 丰都司法函〔2024〕3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政府办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6-12
[ 发布日期 ] 2024-06-25

丰都县司法局关于县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第039号的复函

尊敬的赵世国委员:

您《加强对“法务经纪人”“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类经营活动监管整治的建议》(2024年第039号)收悉。现将相关意见回复如下:

一、依法办理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注册登记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规定: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设立和审批权已不再属于司法行政机关,由审批事项调整为登记事项。

市场监管部门对申请从事法律咨询服务的经营主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注册登记的有关要求进行审查、登记,经营范围规范核定为“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截至目前,县辖区内经营范围包含法律咨询的共59家,其中“法律咨询服务”明显字样注册的单位共9家(含个体)。

二、依法加强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一)依法加强对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管局利用网络监测平台,加大对报纸、电视、广播、户外、互联网等媒体发布法律咨询服务广告的监测。截至目前,通过监测暂未发现虚假违法广告现象。

(二)联合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近日,由县司法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和县城管局,随机抽查5法律咨询机构。重点围绕法律服务咨询机构是否存在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虚假承诺招揽业务、冒充律师非法从事法律服务、违反规定设置广告牌等行为开展检查。对现场检查发现的价格公示栏被遮挡和门店有某律师事务所标识等问题要求立即整改。通过检查,我县辖区内的法律咨询机构之一丰都县猫猫咪法律咨询机构有限公司实为重庆市宇修法律咨询有限公司驻丰办事机构,其工作性质为其公司业务前台,主要为公司(法律顾问单位为北京恒圣律师事务所)招揽业务。检查现场时已提醒该机构主要负责人,决不允许出现以律师身份参与法律咨询机构坐班值班接揽业务现象。  

三、加强宣传教育

县司法局已通过召开所主任会、指导各律所召开所务会教育引导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恪守职业道德,拒绝参与非正规法律服务。

接下来,县司法局将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形成长效机制,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专项检查。通过宣传教育、部门联动、加大惩处力度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行为,净化法律服务市场,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此复函已经唐怡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李迎春;联系电话:023-7075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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