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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166Y/2025-00031 [ 发文字号 ] 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04-16 [ 发布日期 ] 2025-05-14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166Y/2025-00031
[ 发文字号 ] 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4-16
[ 发布日期 ] 2025-05-14

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5年版)》的通知
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  务  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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