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0353/2020-00307 | [ 发文字号 ] | 2020年1号 |
[ 主题分类 ] | 审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政府办 | ||
[ 成文日期 ] | 2020-10-10 | [ 发布日期 ] | 2020-10-10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0353/2020-00307 |
[ 发文字号 ] | 2020年1号 |
[ 主题分类 ] | 审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政府办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10-10 |
[ 发布日期 ] | 2020-10-10 |
丰都县审计局关于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2020年9月29日公告)
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丰都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着力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审计监督,更加关注压减一般性支出、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较好发挥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64个,查出主要问题资金7.65亿元、非金额计量问题126个、审计后挽回损失9348万元;移送处理事项7件,涉及人员4人;推动被审计单位完善制度6项。审计结果表明,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积极发挥财政职能,财务管理逐步规范,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较好。
——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全县经济发展实现稳健增长。规范推进村财乡(镇)代理工作,加强政府会计培训,督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做好财务核算新旧制度衔接工作。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管理考核办法,指导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财务监管,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2.36亿元,同比增长14.05%,支出完成70.62亿元、完成预算的99.89%,较好地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集中采购等改革措施,预决算编制水平有所提高,预算约束力有所增强。
——压减一般性支出守“三保”。紧扣过“紧日子”的思想,积极压缩减一般性支出、压减率达7.33%,积极统筹资金,严守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的底线,加强“三保”兜底工作,明确项目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加快“三保”资金审批支付进度,2019年“三保”实际支出51.36亿元,其中:保工资24.37亿元,保运转2.00亿元,保基本民生24.99亿元,确保了中市“三保”标准支付需求。
——竭力保障脱贫攻坚资金需求。2019年,县财政进一步优化审核拨付程序,明确各个部门扶贫资金审核拨付时限,加快扶贫资金拨付进度。全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支付率达到90.5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付率达到94.93%,东西部协作援助资金支付率达到89.43%。县本级配套扶贫资金1.31亿元,投入增幅达13.00%。
——审计问题整改效果较好。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各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审计局按项、逐条跟踪督促。目前,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绝大部分在整改期限内完成了整改,并推动制定或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6项。
一、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县财政局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方面。一是年初预算编制准确性不够。4个单位实施的7个本级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83194.09万元应纳入未纳入2019年初预算编制,作为新增项目纳入预算调整,占年初本级财力项目支出预算170457.8万元的48.80%。二是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到位。县财政局未对各预算单位2019年绩效自评资料形成台账,未对自评报告的内容进行汇总复核,未将评价成果与预算下达形成联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到位。
(二)组织收入方面。一是收入结构不合理,非税收入占比高。2019年,丰都县本级财政收入34469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16287万元、非税收入228407万元(占比66.26%),非税收入是税收收入的1.96倍,非税收入同比增加50491万元、增长28.37%,本级财政收入的增长主要依靠非税收入拉动。二是应收未收城市建设配套费4290.82万元。2019年,县住建委未按规定对6家企业城市建设配套费分期缴纳进行审批。截至2020年5月8日,6家企业承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期且已到期应缴纳未缴纳城市建设配套费4290.82万元。三是滞留污水处理费100.45万元。截至2020年3月末,重庆丰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代收2019年污水处理费100.45万元未上缴财政。
(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408.3万元。其中,高家镇垃圾渗漏液处理工程项目100万元,长江清漂保洁设施设备采购项目272.62万元,黄岭桥和黑凼子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35.68万元。审计期间,高家镇垃圾渗漏液处理工程项目100万元已拨付。二是上级专项资金分配不及时30587.59万元。其中,超过30天分配上级专项转移支付23348.3万元,市财政已明确具体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的专项转移支付未在7个工作日内下达的共有11项7239.29万元。三是未及时使用债券资金620.25万元。县住建委以丰都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申请一般债券资金15000万元,2019年1月16日县财政局安排资金到各乡镇。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江池镇、社坛镇等6个镇结存在单位未使用,共计资金620.25万元。审计期间,已拨付124.66万元。四是项目推进缓慢,7737.92万元专项资金使用率低。其中,2019年丰都县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丰都县社坛镇排水设施改造项目及丰都县龙河、碧溪河、渠溪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未达到要求进度,下达的项目资金4431.5万元中有3572.96万元尚未使用;丁庄组团截污干管建设等8个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专项资金4164.96万元未使用。五是项目设计不合理,专项资金100万元未发挥效益。2018年市财政安排丰都县石漠化综合治理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仁沙镇实施人工造林、新修灌溉渠等项目。截至2020年4月,该项目已完工,因项目设计及后期管护不到位,导致新修灌溉渠离农作物太远,取水困难,人造经济农作物长势不佳,财政资金未发挥效益。
(四)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方面。一是存量资金统筹使用不到位4096.35万元。其中,8个行政事业单位代管资金专户中两年及以上财政存量资金1188.9万元未进行清理并盘活,县水利局三峡后续工作专项结余资金2907.45万元闲置2年以上。二是银行账户清理不到位。抽查发现,截至2020年5月9日全县有15个行政事业单位涉及17个银行账户未按规定清理核销,其中:移民资金户11个,基建项目专户4个,保证金账户2个。
(五)政府招商引资方面。未按协议约定兑现财税优惠政策5.04万元。丰都县佳利电子包装有限公司未达投资协议约定的纳税额度仍享受补助。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4个部门(单位)以及其他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预决算等信息进行大数据审计分析,并现场核实疑点,各预算单位较好地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集中采购等改革措施,预决算编制水平有所提高,预算约束力有所增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实还不够到位。一是一般性支出未有效压减,通过数据比对核实,10个一级预算部门(单位)全年一般性支出较上年未进行有效压缩,其中有7个部门(单位)较上年增加,较上年减少但未压减到5%的部门(单位)有3个。二是15个部门(单位)超标准购置资产,其中:县民政局购置大班台、大班椅和班前椅一套,价格共计1.20万元,与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中规定的处级及以下标准0.46万元比,超限额0.74万元。
(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还不彻底。一是“三公”经费超标准。6个部门(单位)存在“三公”经费支出超当年预算或者当年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的情况。二是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抽查发现3个单位接待费报销单存在无审批单、菜单和陪餐人数等要素的情况。
(三)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还不够规范。一是12个部门(单位)代管资金存量共229.40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二是项目未实施或实施缓慢。2019年底,有6个部门(单位)17笔资金因未及时分配、未实施或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导致资金结存2045.98万元,未能及时发挥效益。三是县应急管理局等3个部门(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7个银行账户未按规定撤销。四是4个部门(单位)违规支付各种费用11.92万元。五是4个部门(单位)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用于其他支出涉及资金114.51万元。六是县职教中心将学校超市经营所得57.26万元纳入工会作收入,未按规定纳入职教中心行政账核算。
三、乡镇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2个乡镇较好地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集中采购、公务卡结算等改革措施,预决算编制水平有所提高,预算约束力有所增强,财务管理逐步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双龙镇两年及以上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4.89万元。二是双龙镇违规将单位账户资金64.72万元划入职工个人储蓄账户,未落实收支两条线和专户管理规定。三是双龙镇临时救助资金发放不规范55.35万元。四是兴龙镇脱贫攻坚项目进度较慢且实施效果不好。五是兴龙镇“四好”农村公路项目资金支付率低,少部分存在安全隐患。
四、重大政策执行审计情况
2019年以来,围绕相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资源化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河长制(水污染防治)、稳就业、脱贫攻坚、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等工作任务的情况开展跟踪审计工作,对中央和市级为稳投资和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下达实施的重大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并坚持边审计边督促整改。一是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发现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不到位、厕所革命建设进度滞后、入户道路建设进度缓慢、1号市总河长令落实不到位、执行减免租金政策不及时、保证金管理不规范、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未及时发放到位等问题,相关单位目前已完成整改,县总商会会费收取不规范、县交通局和县水利局未收取建设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5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二是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发现的“四好农村路”计划未及时下达、“四好农村路”管护机制不健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未有效利用、农村电商基层服务站点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相关单位目前已完成整改,“四好农村路”运营机制不健全、2个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完成年度开工的绩效目标、龙兴坝水库项目总投资完成率未达到绩效目标等6个问题,相关单位正积极推进整改。
五、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和建设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园区管委会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积极推进招商引资、企业服务、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努力推动园区转型升级、提质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经集体决策出借园区标准厂房。二是违反规划征收土地,以及未批先征、未批先建等违法用地。三是土地闲置两年以上应收回未收回,部分土地被抵押贷款。四是在建项目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五是僵尸企业长期得不到清理。六是部分招商引资协议投资金额与实际投资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七是标准厂房闲置及无偿使用4518平方米。
(二)丰都县公共投资项目管理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部分项目从工程规划、立项、设计、招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多个环节,执行了项目管理办法及现场施工管理措施,实行了项目合同制、监理制、招投标制等制度,完成了建设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结算主体与合同主体不符。二是执行县委县政府文件不到位。三是工程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四是合同管理不规范。五是建设过程管理不规范。六是监理单位履职情况不到位。七是造价管理不到位。
六、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共对丰都县龙河东组团A区市政干道拓宽工程结算审计(竣工决算)等45个公共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送审投资总额59771.06万元。核定结算价款的38个项目审减工程投资5214.15万元,综合审减率9.48%,对7个因送审价款不实、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核定工程结算价款的项目,在审计报告中揭示了项目存在的问题,未核定工程结算价款。总体上看,在程序执行和管理上有所规范,综合审减率低于上年,但在项目结算及管理方面仍存在问题,部分业主单位对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建设管理缺位,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相关人员履职不到位,项目竣工结算送审量价不实,未严格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工程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七、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间,向县纪委监委、主管部门等移送问题线索7起,涉及公职人员4人,涉及金额5098.38万元,其中:纪委监委2件4人,涉及金额194.98万元,主管部门5件,涉及金额4903.4万元。目前已处理4件共2人,其中:谈话提醒2人,罚款6.5万元。
八、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管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一是积极培育税源,强化财税协同配合,实现税收收入的可持续性;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提升非税收入质量,形成实际可支配财力,提高财政保障水平。二是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切实做到科学理财、高效理财。三是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继续有效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从严控制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尽可能加大压减力度,确保一般性支出只减不增。四是加强对各部门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清理撤销违规银行账户、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年末清理收回存量资金、杜绝挤占挪用专项经费,加大财政财务收支违规责任追究。五是加大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宣传,按照节约原则,规范约束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
(二)强化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一是强化专项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财政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督促完善制度缺陷、堵塞管理漏洞,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建议逐步建立全县财政投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统筹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和各建设单位的立项审核、绩效审查、建设管理、资金结算等建设程序,实现信息化监管。三是加大违反招投标行为追责的力度,加强政策宣传和监管力度,督促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确保项目落地见效。
(三)强化问题整改,提升审计成果运用。加大审计机关与县人大、县委县政府督查部门及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立足“治已病、防未病”,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推动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共同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联运机制,明确分类整改要求,加大整改情况反馈、催办力度,实现整改事项全覆盖和全过程动态管理。将被审计单位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审计重点并纳入审计项目实施方案,推动审计成果的高质量转化。
下一步,县审计局将照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县政府第115次常务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与相关部门一起加强跟踪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到位。整改情况将于2020年12月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