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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465W/2025-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审计 [ 体裁分类 ] 审计报告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08 [ 发布日期 ] 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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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审计
[ 体裁分类 ] 审计报告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审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1-08
[ 发布日期 ] 2025-01-08

丰都县审计局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告

202518日公告)

2024年9月3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丰都县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督促相关单位加强整改。2024年12月31日,丰都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重庆市审计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决定》等规定,现将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查出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的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持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编制、资金绩效管理,联合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一是针对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和违规在下属单位列支机关费用50.55万元等3个问题,县财政局和县供销社通过出台、学习规章制度,2个单位上缴结余资金253.75万元等方式完成整改。二是针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无预算、超预算列支等4个问题,县财政局通过调剂资金,重新安排预算1850万元,下达资金计划完成整改。三是针对预算资金绩效管理不规范”等4个问题,县财政局通过收回财政资金、将经营性收入缴入财政、开展绩效业务培训完成整改。四是针对环境污染治理及能力建设专项2个项目未开工等2个问题,县住房城乡建委和高家镇通过加快项目挂网,推进项目开工,推动设备正常运行完成整改。五是针对3个预算单位3个实体账户未按规定在预算一体化平台进行备案、决算编报不真实”等3个问题,县财政局通过维护账户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对个别单位进行通报,要求规范决算填报数据完成整改;优化预备费使用申请完成整改。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强化措施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及接待费开支,及时做实结转结余资金收回,督促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一是针对“用以往年度竣工项目申报‘以奖代补’建设项目”“项目专家验收未实行回避制度”“未严控‘三公’经费及接待费开支不规范”等15个问题,县交通运输委等3个通过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制定制度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二是针对“结转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26.27万元”“未及时清理长期应收账款”“耕地开垦费未上缴财政”等9个问题,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等3个部门通过账务调账处理,追回、上缴财政资金26.27万元完成整改。三是针对“专项资金分配不及时”“扩大开支范围”“违规将财政资金转入个人银行账户185.73万元”等7个问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3个单位通过修订、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分配资金,规范财政资金支付流程完成整改。四是针对“差旅费超预算”“非税收入未纳入年初预算”等5个问题,县应急局等4个单位通过召开党组会研究约束性措施、严格执行预算等完成整改。五是针对“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和购房契税补助2.26万元未进一步核实兑付”等3个问题,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等3个单位通过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完成问题账户销户完成整改。六是针对“租用办公用房程序不合规”“占用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未履行相关程序”“重点专项资金分配不及时”等4个问题,县应急局等2个单位通过向县政府、主管部门申请报告,及时下达资金分配计划完成整改。

(三)乡镇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整改情况。

各乡镇针对审计指出问题,通过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设,追回违规发放资金,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积极推动整改。一是针对“超预算支出”“未经批准调整支出项目”“施工合同中部分条款与竞争性比选文件不一致”等11个问题,兴义镇、保合镇通过召开党委会、职工会集中学习推动整改。二是针对“出差审批内部控制不严”“违规租用职工个人车辆”等6个问题,兴义镇、保合镇通过修订出台规章制度完成整改。三是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超标准配置笔记本电脑”“违规报销差旅费”“扩大范围发放高温津贴”等7个问题,兴义镇、保合镇通过清理固定资产,补录固定资产台账,及时登记入库完成整改,追回违规发放资金完成整改的。四是针对“项目推进缓慢,未及时发挥资金效益”等3个问题,兴义镇、保合镇通过加快工程建设,完成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等完成整改。五是针对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保合镇通过加大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完成整改。六是针对2名聘用人员未实行劳务派遣用工的问题,兴义镇已通过按照规定聘用了相关人员完成整改。

(四)公共投资项目审计的整改情况。

各有关单位通过规范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建立规章制度,及时追回多计工程价款和质量保证金等方式,扎实有序推进整改。一是针对“设计单位无公路工程设计资质”“部分原材料未按规范进行检测”“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未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缴纳工程保证金”“先开工后办施工许可证”等21个问题,县教委、双路镇、三元镇、县人民医院通过召开会议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正在完善或在今后工程建设中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推动整改。二是针对“以实施方案(代可研报告)进行招标和施工”“签订施工合同部分内容违背招投标文件”“4个项目施工合同价与中标价不一致”等10个问题,县教委、社坛镇、县人民医院通过修订出台规章制度完成整改。三是针对“6个项目多计结算价款6.2万元”“项目超支付代建管理费0.39万元”等9个问题,县教委、三元镇、双路镇、社坛镇、县人民医院通过退回多计的竣工结算价款,及时追缴、退回工程保证金,追回多计多付款项以及对结算金额进行调减完成整改。四是针对“未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对施工单位印章审查不到位”等8个问题,县教委、三元镇、县人民医院、社坛镇通过重新签订协议、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规范采购流程、申请调整专项债券使用用途、针对违规行为进行全县范围内通报、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开展苗木补植、联合开展检查分别完成整改。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县财政局强化盘活国有资产管理,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及时盘清国有资产、收缴租金等方推动整改。一是针对“调拨、捐赠资产未进行资产评估或比对同类资产市场价格入账”“超标准配置固定资产”等5个问题,县财政局通过修订出台规章制度完成整改。二是针对“国有资产浪费、违规出借”“未及时收缴国有收益”“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未缴入财政非税收入征缴专户”等5个问题,县委党校、兴丰资产公司、县农业农村委、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通过收取上缴租金、降低财政租金、扣减预算、上缴非税收入等完成整改。三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借未报县财政局审核批准”“未按规定报废、报损固定资产”等4个问题,县农业农村委、县公路事务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单位通过收回资产、移交经营性资产、按要求审批移交资产、盘点入库固定资产等完成整改。四是针对“未全面编制决算”“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235.32万元”3个问题,县财政局通过召开专题会学习研究,移交主管部门、进行约谈通报完成整改。

二、需继续推进未整改到位的情况和下一步工作举措

审计查处问题整改效果总体较好,但仍有部分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类问题未完成整改需持续推进整改。一是由于受现目前财政资金调度紧张,短期内完成整改难度较大,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中,涉及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是需要支付或归垫大额资金才能完成整改或者促进工程项目建设。二是一些历史遗留原因导致问题整改情况复杂,有些问题后续整改可能还涉及到诉讼程序,整改难度较大。

下一步,对尚未完成整改问题,已督促有关乡镇、县级部门(单位)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安排:一是压实整改责任。针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审计局要坚决扛牢整改督促责任,对问题整改要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严格问题销号认定,积极督促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各审计整改牵头责任单位,要扛起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积极推进问题“见底清零”。二是强化监督合力。各监督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县审计局要不断加大与纪检巡察、人大财经预工委、组织人事等单位的协作力度,增强监督合力,加大对未完成整改问题的持续跟踪力度,加大对已完成整改问题的“回头看”工作,加大对虚假整改、数字整改、表面整改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强化标本兼治。县审计局要联合县纪委监委机关、县财政局等单位,积极探索、分析屡审屡犯、复发再发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从源头上遏制问题的发生,将审计查出的具体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从源头性上堵塞工作漏洞、防止问题反弹,达到“审计一点、整改一批、规范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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