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0-00742 | [ 发文字号 ] | 丰财产业〔2020〕18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0-12-03 | [ 发布日期 ] | 2020-12-03 |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0-00742 |
| [ 发文字号 ] | 丰财产业〔2020〕18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0-12-03 |
| [ 发布日期 ] | 2020-12-03 |
丰都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商务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产业〔2020〕18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1年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预算40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提前下达资金专项用于促进我县商务发展,具体的使用方向、支持项目以2021年市财政局正式下达的资金文件和市商务委正式下达的项目计划执行为准。年终时,根据我县执行情况与市上进行清算。
二、待2021年市级相关政策出台后,你委结合我县实际,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到具体项目,及时将2021年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分配计划函报我局产业发展科。
三、按照《中共丰都县委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丰委发〔2019〕32号)的相关规定,设置绩效目标并开展此项目的绩效监控、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并在项目实施结束1个月之内,向我局产业发展科、综合科分别报送资金使用绩效报告。
四、此款列入“2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预算科目。
丰都县财政局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