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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1-00162 [ 发文字号 ] 渝财社〔2020〕235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1-30 [ 发布日期 ] 2020-12-01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1-00162
[ 发文字号 ] 渝财社〔2020〕235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1-30
[ 发布日期 ] 2020-12-01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指标(一般公共预算和彩票公益金)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 2021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177号)和《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申请拨付提前拨付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央补助资金的函》(渝残联函[2020 ] 161号),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区县(自治县)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具体金额详见附件 1 ),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此款系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和专项彩票公益金共同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资金预算收入请区县列入2021年“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21年 “20811残疾人事业”,主要统筹用于残疾人康复、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以及阳光家园计划 -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方面支出。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收入请区县列入2021年 “11004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请列入2021年“2296006用于 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待财政部另行通知后由你区县(自治县)用于规定用途。

二、 请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残联密切合作,待2021 年预算年度开始后,统筹本区县(自治县)安排的资金,按程序拨付使用,并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和绩效评价,将绩效目标表报市残联和市财政局备案。

附件:1.提前下达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分发区县)

      2.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区域绩效目标表(一般公共预算)(2021年度)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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