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1-00162 | [ 发文字号 ] | 渝财社〔2020〕235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0-11-30 | [ 发布日期 ] | 2020-12-01 |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1-00162 |
| [ 发文字号 ] | 渝财社〔2020〕235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0-11-30 |
| [ 发布日期 ] | 2020-12-01 |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指标(一般公共预算和彩票公益金)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 2021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177号)和《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申请拨付提前拨付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央补助资金的函》(渝残联函[2020 ] 161号),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区县(自治县)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具体金额详见附件 1 ),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此款系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和专项彩票公益金共同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资金预算收入请区县列入2021年“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21年 “20811残疾人事业”,主要统筹用于残疾人康复、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以及阳光家园计划 -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方面支出。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收入请区县列入2021年 “11004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请列入2021年“2296006用于 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待财政部另行通知后由你区县(自治县)用于规定用途。
二、 请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残联密切合作,待2021 年预算年度开始后,统筹本区县(自治县)安排的资金,按程序拨付使用,并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和绩效评价,将绩效目标表报市残联和市财政局备案。
附件:1.提前下达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分发区县)
2.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区域绩效目标表(一般公共预算)(2021年度)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