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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2-00160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委发〔2022〕142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26 | [ 发布日期 ] | 2022-05-28 |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2-00160 |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委发〔2022〕1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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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26 |
| [ 发布日期 ] | 2022-05-28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都县暨龙镇九龙泉村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
暨龙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暨龙镇九龙泉村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函》(暨龙府函〔2022〕23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丰都县暨龙镇九龙泉村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丰都县暨龙镇九龙泉村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4-500230-04-01-692371)
二、项目法人:暨龙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暨龙镇九龙泉村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新建防护挡墙226.1米,灯杆灯具共31盏,宣传墙63米,微菜园栅栏350米,C25砼路面硬化172.7平方米,C25砼边沟47.3米,C25砼地坝硬化136平方米,垃圾收集箱平台8.8平方米。
五、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97.9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92.7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2万元。资金来源为涉农统筹资金。
六、建设工期:5个月。
七、招投标:本项目按丰都府办〔2020〕78号文件执行。
八、节能: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并按国家有关节能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
接此批复后,请你镇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将认真落实环保、安全“三同时”制度,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