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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4-00005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委发〔2023〕575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22 | [ 发布日期 ] | 2023-11-22 |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4-00005 |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委发〔2023〕5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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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22 |
| [ 发布日期 ] | 2023-11-22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都县小型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关于审批丰都县小型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丰水工程文〔2023〕131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丰都县小型灌区工程,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丰都县小型灌区工程(项目代码:2309-500230-04-01-487499)
二、项目法人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三、建设地点
丰都县许明寺镇、十直镇、保合镇等13个乡镇。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本工程主要涉及石桥沟水库灌区、大池水库灌区等20座小型灌区,涉及灌面共计6.85万亩。工程设计主要涉及新建灌溉管道、新建渠道、修复已成渠道、整治灌区水源、新建沉砂池、新建抽水泵房等工程措施,附属建筑物主要为增设排泥阀、排气阀、闸阀、超声波流量和水表等。
(一)输水工程
输水工程采用管道及渠道结合的方式输水。管道根据不同水头分为PE管与钢管,管径范围为450~900mm,总长约212km,新建渠道1.66km,修复渠道7.61km,整治水源20处,新建沉砂池25处,新建泵房3处。
(二)附属建筑物工程
附属建筑物主要为新建排泥阀114个、排气阀86个、闸阀365个、超声波流量计20套和水表136处等。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8959.9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958.42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27.49万元,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3536.59万元,施工临时工程329.91万元,独立费用1031.98万元,基本预备费790.27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32.48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44.32万元,占地补偿费108.47万元。资金来源为新增国债资金。
六、建设工期
18个月。
七、招投标
本项目施工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监理、勘察设计等内容需进行公开招投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其余内容需按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2020〕78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节能
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并按国家有关节能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
接此批复后,请你中心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认真落实环保、安全“三同时”制度,并将投资概算报我委审批,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