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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5-00099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党组〔2025〕18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15 | [ 发布日期 ] | 2025-10-15 |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5-00099 |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党组〔2025〕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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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15 |
| [ 发布日期 ] | 2025-10-15 |
中共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委、县政府:
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督察〔2022〕58号)和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县发展改革委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专题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发展改革委按照《丰都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要求,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和产业投资准入要求,严控“两高”项目,有序开展“双碳”工作,完成全县风、光资源普查,稳步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明显。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
坚持高位推动,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不断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县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作为党组会、职工会的重要学习内容。定期召开生态环境保护专题会议,研究和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县发展改革委分管同志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决策、文件,定期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相关事宜,统筹生态环境相关项目申报污染治理、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等方向专项资金,并积极协调市发展改革委予以支持,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检查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顺利完成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二)“环境质量”指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24年,县委、县政府下达县发展改革委“环境质量”指标目标任务22项,各项任务均已完成,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如下(按生态环境目标任务管理系统的任务序号排序):
1.接续实施4个城市更新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4个,资金8673万元,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53个410万平方米,补齐社区服务设施短板。
2.配合推进巴渝和美乡村、巴渝和美院落创建工作。成功建设市级和美乡镇引领镇1个、先行村10个、推进村90个、和美院落100个,栗子建龙村获批全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五星级示范村。
3.临时性目标任务。2024年5月,按要求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年度评估相关资料报送。
4.开展全民环保普法活动。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等知识讲座2次,配合开展“环保微宣讲进社区(丰都县)发布活动”,聘请专业人士开展法治宣传5次,发放宣传单2千余张,横幅5张,知识竞赛2次,加强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
5.领导班子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县发展改革委共有7名县管领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利用党组会、职工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系列讲话、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教育干部职工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互支持、协同增效,从严从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落实。
6.配合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整治入河排污口298个,江河水质逐步向好。
7.配合完成全县所有入河排污口排查。全面完成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河湖长制”持续深化。
8.配合开展入河排污口巡查。按照入河排污口分级监管要求,根据安排对纳入重庆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清单的排污口开展巡查监测工作。
9.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许明寺镇光伏发电项目开工建设,完成全县光电资源普查,制定企业屋顶光伏投资协议规范范本,新增光伏发电装机2.6万千瓦。
10.推进风电项目开发。回山坪扩建风电、南天湖风光一体化项目已取得核准、稳评、选址意见书等手续,即将开工建设。
11.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项目立项审查,因地制宜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完成海绵城市建设6.5平方公里。
12.配合推进场镇建设。完成市级下达的“一深化三提升”(深化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场镇功能,提升场镇品质,提升管理水平)建设项目。
13.配合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推进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健全生活垃圾“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县级处理”体系,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综合推进率100%。
14.配合完成14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整治销号农村黑臭水体58条,成功创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示范县。
15.配合建立黑臭水体“一水一档”。全面查清农村区域范围内200平方米及以上,以及房前屋后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区域的河、塘、沟、湖、库5类农村黑臭水体,建立“一水一档”。
16.配合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根据安排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开展2022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数据和质量评估,提升清单编制科学性。
17.严格执行长江保护相关法律要求。严格执行《长江保护法》《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版)》和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要求,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
18.督促园区落实规划环评。统筹指导园区争取专项债券等资金2亿元,用于支持园区完善基础设施。
19.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制定《丰都县2024年节能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任务分工方案》,落实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指标达到2024年预期。
20.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配合储备土壤防治项目,完成紫光化工遗留污染物处置,修复镇江园区土壤706亩。
21.河流断面生态流量控制。配合加强水电站监管,龙河按照《重庆市第一批主要河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方案》,保障生态基流。
22.推进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配合开展石漠化治理,加快提升林地水土保持效应,重庆市丰都县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争取到位中央预算内投资13006万元,其中2024年到位6479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导环境治理类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加快推进,及时完成绩效目标任务;二是加强生态环境类项目策划,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三是加强产业准入审核,稳步推进绿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