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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教育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及2025年丰都县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各类信息267条,其中义务教育领域信息32条。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丰都教育”微信订阅号关注用户达7.58万人,全年发布信息216条,总阅读量超过49万次,有效提升了教育政策与动态的传播覆盖面。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期答复,不存在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纠错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红线意识与底线思维,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信息管理流程,确保所发布信息合法、准确、安全。全年未发生泄密、失密事件。

(四)平台建设

1. 丰富形式:采用图文、问答等多种方式开展政策解读与宣传,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提升信息可读性和传播效果。

2. 规范发布:全面执行三审三核制度,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发布规范。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及时收集反馈意见,持续优化门户网站功能与体验。

3. 数字引领:优化中小学数字校园平台,推进教育智治体系建设,以“小切口、大场景”思路着力解决师生、家长反映的突出问题。

(五)监督保障

1. 加强组织保障:明确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同的工作机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专人”的工作格局。

2. 优化审核制度:完善三审三核与保密审查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前审查,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3. 强化考核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年度目标考核,通过量化指标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考核评估机制有待健全。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尚不完善,部分指标设定未能充分契合信息公开工作的动态发展需求,影响了工作成效评估的科学性与精准性,制约了工作质量的持续提升。

二是队伍建设与专业能力存在短板。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队伍稳定性不足,流动较为频繁。同时,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在应对复杂化、多样化的信息公开需求时,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有待加强,影响了工作的整体效率与规范化水平。

三是政策解读的深度与广度不足。现有政策解读工作在形式、渠道和内容方面均有提升空间。解读形式相对单一,传统文本解读为主;传播渠道依托传统平台较多,对新媒体的运用不足;解读内容有时偏向文件表述,未能完全转化为通俗易懂、公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导致政策解读的接受度、传播效果及引导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二)改进措施与工作计划

一是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强化制度引领。我委将系统梳理并优化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制度,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与发展方向,科学设定涵盖全过程、多维度的考核指标与评估标准。建立定期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考核评估能够真实、全面、准确地衡量工作实效,发挥“指挥棒”作用,为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养。计划系统开展多层次、有针对性的业务能力培训。通过聘请相关领域专家授课、组织案例研讨、开展技能比武等方式,重点加强信息公开法规政策、实务操作、舆情应对、新媒体应用等方面的培训。同时,注重完善内部管理,优化工作环境,增强队伍归属感与稳定性,努力打造一支专业、稳定、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夯实人才基础。

三是创新解读方式,增强传播实效。将大力拓展政策解读的形式与渠道。在形式上,积极运用图文解读、动画演示、短视频、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可视化、互动化方式,提升解读的生动性与吸引力。在渠道上,在巩固政府网站、公报等传统阵地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如微博、微信、客户端等)进行精准推送和广泛传播。在内容上,坚持“应解读、尽解读”,确保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着力提高解读内容的针对性、通俗性和权威性,聚焦公众关切,运用大众化语言深入浅出地阐释政策背景、主要内容和惠民利企举措,切实提升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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