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934/2026-00048 | [ 发文字号 ] | 丰都林发〔2026〕30号 |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林业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23 | [ 发布日期 ] | 2026-03-23 |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934/2026-00048 |
| [ 发文字号 ] | 丰都林发〔2026〕30号 |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林业局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23 |
| [ 发布日期 ] | 2026-03-23 |
丰都县林业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退耕还林资金兑现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及时开展我县2026年度第二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和第一轮退耕还林到期后生态林管护资金兑现工作,确保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兑付到退耕农户手中,根据退耕还林相关文件规定和市级巡视问题清单(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未兑付到位)的整改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年度及标准
(一)第一轮退耕还林兑现年度:经乡镇(街道)验收合格到期后生态林补助20元/亩。
(二)2026年第二轮退耕还林兑现年度:
1.2017年度第二轮耕还林延长期补助,金额100元/亩,补助1年。
2.2018年度第二轮耕还林延长期补助,金额100元/亩,补助1年。
3.2019年度(含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二轮耕还林延长期补助,金额100元/亩,补助1年。
二、退耕还林现金补助资金申报程序
(一)检查验收。第二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由乡镇(街道)以管护责任是否落实为兑现依据。第一轮退耕还林到期后生态林管护资金由乡镇(街道)自查验收结果为兑现依据。
(二)分户申报。 根据管护责任落实情况和自查验收结果,由村、社退耕还林者按照合格面积进行申报,分户录入久其报表系统退耕还林直补申报数据库中,完成退耕还林政策直补分户申报表。
(三)直补公示。由乡镇(街道)组织开展直补公示工作。按照重庆市林业局关于贯彻《重庆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暂行办法》(渝林天〔2024〕5号)的要求进行公式。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乡镇(街道)安排人员调查处理,若反映的问题属实的,进行处理并更正后再公示。
(四)分户申报表签字。公示期满无异议,由退耕还林户在分户申报表上签字、盖章、按手印(若有代签的,必须得到退耕户的委托,签被委托人的姓名,并注明是代签字)。
(五)村(居)委复核签字。由村(居)委员会对本村(居)委的申报表进行复核,经复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后报乡镇(街道)。
(六)乡镇(街道)审核上报。乡镇(街道)对村(居)委员的申报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对申报表进行公示。签字后的分户申报表、汇总表由乡镇(街道)领导签字盖章后,向县林业局报送。内容必须齐全,包括经办人、公示材料等,复印件必须加盖政府公章。
(七)兑现台账。本次兑现需各乡镇(街道)填写各年度兑现台账(台账须包含历年已兑现数据及本次拟兑现数据)
三、乡镇(街道)交县林业局的直补材料
(一)申报第二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和第一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资金的函
(二)第二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和第一轮退耕还林直补资金分户申报表公示情况汇总表
(三)第二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和第一轮退耕还林XX年度直补申报汇总表
(四)第二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和第一轮退耕还林XX年度直补资金乡镇汇总表
(五)第二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和第一轮退耕还林XX年度直补资金分户申报表
(六)公示照片(以社为单位公示,至少6张,照片须有远景近景)
(七)第二轮退耕还林延长期履行管护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第二退耕还林延长期和前一轮退耕还林久其软件数据库
(九)第二轮退耕还林延长期和前一轮退耕还林乡镇(街道)兑现台账
四、时间要求
(一)第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延长期补助2026年9月10日之前完成乡镇(街道)直补公示,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
(二)第二轮退耕还林延长期验收合格面积直补兑现:在2026年9月10日前完成乡镇(街道)直补公示,申报材料截止时期为2026年9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搞好自查验收和管护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开展好退耕还林的自查验收和退耕还林地块的管护工作。
(二)开展好直补公示工作。要及时组织退耕还林者开展直补公示工作,如没有进行直补公示的,将不予兑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要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对于退耕还林者补助账户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变更,并按程序上报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四)签订好退耕还林合同。对第二轮退耕还林大户(或企业)承包到期的退耕还林地块,各乡镇(街道)在兑现延长期补助资金时,一定要将原大户(或企业)承包的面积重新分摊到原耕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并张榜公示,重新与农户签订退耕还林合同,落实好退耕农户的责任和权益,使之成为退耕还林的直接责任主体和受益主体。
(五)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要切实解决好农户土地纠纷等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提高资金兑现比例。做好群众举报受理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六)严格资金管理。按照程序和补助标准及时兑现补助资金,防止挤占、挪用、冒领、贪污。加强对资金拨付发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
联 系 人:林 芳:QQ:392264141(第一轮直补申报)
联 系 人:秦 蓉:QQ:304539906(第二轮退耕还林延长期直补申报)
联系电话:023-70738538
丰都县林业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