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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30711625410Q/2021-00261 | [ 发文字号 ] | 丰扶组发〔2021〕11号 |
| [ 主题分类 ] | 乡村振兴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6-07 | [ 发布日期 ] | 2021-06-08 |
| [ 索引号 ] | 11500230711625410Q/2021-00261 |
| [ 发文字号 ] | 丰扶组发〔2021〕11号 |
| [ 主题分类 ] | 乡村振兴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6-07 |
| [ 发布日期 ] | 2021-06-08 |
丰都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调整部分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81850878;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扶贫领域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县农业农村委、县教委:
为进一步规范使用涉农资金,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县级可统筹安排不超过30%的到县衔接资金,支持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及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和《重庆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区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可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需要,用于教育、医疗、社保等支出”,决定对2021年部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整,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2021年部分财政补助资金调整前后对比表
丰都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1年6月7日
附件
2021年部分财政补助资金调整前后对比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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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责任单位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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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资金文号 |
金额 |
资金名称 |
市级资金文号 |
金额 |
资金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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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县农业农村委 |
渝财农〔2020〕128号 |
812.5 |
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
渝财农〔2021〕18号 |
812.5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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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教委 |
渝财农〔2021〕18号 |
812.5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渝财农〔2020〕128号 |
812.5 |
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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