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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7094905613/2026-00138 [ 发文字号 ] 丰农业农村委发〔2026〕93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6-08 [ 发布日期 ] 2026-06-12
[ 索引号 ] 115002307094905613/2026-00138
[ 发文字号 ] 丰农业农村委发〔2026〕93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6-08
[ 发布日期 ] 2026-06-12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丰都县兴义镇龙眼椿象绿色综合防控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兴义镇人民政府:

2026年农业专项项目已通过县农业农村工委(扩大)会议审议,现将丰都县兴义镇龙眼椿象绿色综合防控项目建设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丰都县兴义镇龙眼椿象绿色综合防控项目

二、责任单位:兴义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兴义镇

四、建设内容:对辖区内4000亩龙眼集中开展龙眼椿象统防。

五、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资金。

六、有关要求:你镇要结合本次下达的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规模,及时编制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可研报告),根据《丰都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规范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完成项目审批。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资金额度最终以批复的实施方案(可研报告)为准。

切实履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项目监理制,督促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建设,不得无故拖延项目启动和开工建设。切实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和施工安全监管,确保安全施工和按时完工。原则上,在项目批复后60日内必须开工建设(受季节性农事活动或者自然灾害影响等特殊原因除外),凡60日内未开工建设的,收回项目计划。

联系人:陈诺;联系电话:18725725242

县农业农村委监督举报电话:023-70711151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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