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06R/2023-00139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27 | [ 发布日期 ] | 2023-12-27 |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06R/2023-00139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水利局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27 |
| [ 发布日期 ] | 2023-12-27 |
干河沟(丰都段)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干河沟(丰都段)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干河沟(丰都段)流域综合规划
规划范围包括规划建设水源工程、防洪护岸工程、山洪沟治理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等。
水源工程:新建蔡家沟水库(小二型)、轿子山水库(小二型)、白果树水库(小二型)、郭家沟水库(小二型)、黄沙水库(小二型)、上坝水库(小二型)、两边岩水库(小二型)、李家湾水库(小二型);对现有仙女湖水厂、沱沱坝水厂、竹子水厂进行改扩建,同时配套新建蓄水池、泵站和给水管线工程。
防洪护岸工程:规划1个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项目,分2个工程河段即野桃坝村~狮毛坪段、舒家坝~汇合口段,河道总长20.19km,实施清淤疏浚、新建护岸等工程。
山洪沟治理工程:在南天湖镇三抚村新建挡墙堤线长1.6km。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在仙女湖镇、南天湖镇新建高标准农田0.62万亩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工程0.36万亩,同时配套建设灌溉管网工程。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丰都县水利局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15803662698
联系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新湾路49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国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3-68811174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8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环评单位接受规划环评委托后,分析项目相关文件与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境政策、规划区划的协调性。结合区域环境现状的初步调查结果,识别规划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在此基础上进行环境现状的分析、调查与评价,预测规划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社会等的综合影响,从环境角度进行规划方案的综合论证。针对存在的环境不利影响,提出合理的规划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并制定监测和跟踪评价计划。
2、工作内容:
(1)规划概述
(2)规划分析
(3)区域环境概况
(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5)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
(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论证与优化调整建议
(8)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9)规划所包含建设项目环评要求
(1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
(11)公众参与意见处理
(12)评价结论及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若您对本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按照附件1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网络下载链接为http://slj.cq.gov.cn)。(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征询公众意见内容)。
六、公众意见表的提交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联系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公民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经常居住住址等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公众参与过程中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联系方式及地址等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干河沟(丰都段)流域综合规划 |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
经常居住地址 |
省市县(区、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民组(小区) |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
单位名称 |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
地 址 |
省市县(区、市)乡(镇、街道)路号 |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