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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9167/2026-00060 [ 发文字号 ] 丰环发〔2026〕16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4-21 [ 发布日期 ] 2026-05-18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9167/2026-00060
[ 发文字号 ] 丰环发〔2026〕16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4-21
[ 发布日期 ] 2026-05-18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丰都县2026年生态环境行政检查计划(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生态环境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丰都县2026年生态环境行政检查计划(试行)》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21日


丰都县2026年生态环境行政检查计划

(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庆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等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县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检查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监管对象

(一)机构类对象。

1.排污单位类。包括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个体经营者,机动车等移动污染源,危险废物等污染源贮存、运输、经营、处置单位等。

2.第三方服务机构类。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机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机构,环境污染状况调查机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服务机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机构等。

3.核与辐射类。包括核技术利用单位,电磁辐射设施使用或运营单位。

(二)非机构类对象。

1.场地场所。包括国控、市控站点,出入境水质断面、饮用水水源地,渣场、尾矿库,入河排污口,自然保护地等环境敏感点。

2.项目工程。包括各类建设项目、污染治理项目等。

二、行政检查类别和内容

(一)日常检查。

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检查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通过随机抽查形式,对水、地下水、大气、噪声、土壤、环境风险等领域重点排污(监管)单位开展现场检查。

(二)专项检查。

1.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监督。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强化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超标排放、偷排漏排、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未批先建、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等环境违法行为,保障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有序推进。

2.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聚焦岁末年初、高温汛期、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保障等关键时段,围绕化工企业、饮用水水源地、重点入河排污口、涉危险废物企业、页岩气开采企业、加油加气站、渣场、尾矿库、辐射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三)线索核查。

根据信访投诉、有奖举报、转办交办、网络舆情、数据监测等问题线索依法实施的检查。

(四)即时检查。

因突发环境事件、重大隐患和企业申请等情况实施的检查。

三、行政检查频次

以“执法+信用”为核心,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大力推行非现场、无感式检查,严格控制现场检查,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

1.环保诚信企业、环保绩效A级企业、纳入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原则上采取非现场方式开展检查。

2.环保良好企业。每年检查不超过1次。

3.重点监管和特殊监管对象、环保警示企业。每半年检查不超过1次。

4.环保不良企业。每季度检查不超过1次。

5.其他企业,每季度检查不超过1次。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计划。

严格按照本计划组织开展行政检查,除国家、市级统一部署的重大任务外,原则上不开展计划外涉企专项检查。专项检查计划按程序报批、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后实施。

(二)严控执法频次。

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执法模式,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程度减少检查频次。对同一企业的现场检查结果,原则上在30日内互认,不得再重复检查。已进行过专项检查、线索核查、即时检查的企业,原则上30日内不得再进行日常检查。根据群众信访、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其他机关移送线索,开展的线索核查,不受检查频次上限限制。

(三)规范标准程序。

严格依照行政检查标准、程序和审批制度开展涉企检查,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检查码,做到无审批不检查、无码不检查。规范使用重庆市司法局“执法+监督”系统,做好检查过程及结果记录,确保全程留痕、可追溯。

(四)注重审慎包容。

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服务与管理相结合,依法落实轻微免罚、首违免罚、免除加处罚款、同意缓缴罚款等措施,给予企业容错改正空间。对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持续优化丰都县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强化科技赋能。

以提升发现问题能力为导向,积极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自动监测、视频监控、无人机等装备应用,精准发现和锁定问题。大力推行无感式、穿透式非现场检查,对通过非现场方式能够达到检查目的的,原则上不再开展现场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五、其他

本计划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县生态环境局将结合实际调整本计划。

附件:2026年丰都县生态环境行政检查安排表


附件:

丰都县2026年生态环境行政检查安排表

一、专项检查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检查

方式

牵头

实施单位

时间安排

1

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监督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单位

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机动车环境监管单位

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1—12

水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单位

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1—12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地下水重点排污单位

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1—12

重点涉危企业

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1—12

2

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化工园区(企业)

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岁末年初、高温汛期、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节点

重点饮用水水源地

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涉危险废物企业

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页岩气企业

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加油加气站

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核技术利用单位

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尾矿库、渣场

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二、其他检查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范围

检查类别

检查方式

实施主体

时间安排

1

对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的检查

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者

线索核查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1—12

2

对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

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日常检查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1—12

3

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单位、个人和公共场所管理者的检查

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日常检查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1—12

4

对排放噪声(震动)的单位、个人和公共场所管理者的检查

排放噪声的单位或者场所

线索核查/日常检查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1—12

5

对可能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

可能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日常检查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1—12

6

对从事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活动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

从事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活动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日常检查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1—12

7

对核与辐射许可证检查

核技术利用单位、电磁辐射设施使用或运营单位

日常检查/线索核查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1—12

8

对纳入碳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的检查

纳入碳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

日常检查/线索核查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1—12

9

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

可能对饮用水水源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

线索核查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1—12

10

对入河排污口的检查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线索核查/日常检查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1—12

11

对排污单位执行排污许可制度情况的检查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线索核查/日常检查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1—12

12

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

线索核查/日常检查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1—12

13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的检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

线索核查/日常检查

非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1—12

14

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监控)设备的检查

有关排污单位

线索核查/日常检查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1—12

15

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检查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线索核查/日常检查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1—12

16

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销售、使用和维修单位的检查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销售、使用和维修单位

线索核查/日常检查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1—12

17

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及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检查

生产、销售、使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

日常检查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1—12

18

对应当依法披露环境信息企业的检查

应当依法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

线索核查

非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1—12

19

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的检查

环境风险企业

日常检查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1—12

20

对从事新化学物质研究、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活动的环境管理登记的检查

从事新化学物质研究、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活动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线索核查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1—12

21

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业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的检查

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生产使用企业

线索核查/日常检查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1—12

22

对申请有关行政许可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现场的检查

申请有关行政许可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线索核查/日常检查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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