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9167/2026-00061 | [ 发文字号 ] | 丰环发〔2026〕22号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13 | [ 发布日期 ] | 2026-05-18 |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9167/2026-00061 |
| [ 发文字号 ] | 丰环发〔2026〕22号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13 |
| [ 发布日期 ] | 2026-05-18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关于环评单位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等文件要求,根据上级移交的线索,经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现将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检查发现,你单位注册环评工程师安玉法(信用编号:BH013830)信息不真实,编制人员未全职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以下简称“信用平台”)提交的注册环评工程师信息不完整。
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你单位予以通报并予以失信记分,同时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检查发现的问题、记分依据等相关内容详见附件。
三、你单位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环评编制单位及从业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表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13日
(联系人:江文学,电话:023-70708728)
附件:
环评编制单位及从业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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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信用平台注册住所 |
检查发现的问题 |
拟处理意见及依据 |
失信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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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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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二路321号附3-2号 |
1、编制人员在信用平台提交的从业单位名称信息不真实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高密分局情况说明显示:2008年10月至今,为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职工,与平台注册至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从业时间重叠(2019年11月)。 2、未按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由编制单位全职人员作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人员。信用平台显示:安玉法作为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人员编制多份环评文件。3.编制人员在信用平台提交的信息不完整。平台查询:2019年11月,注册至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信用平台全职材料未上传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记录。 |
1、依据《记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对编制人员和从业单位分别失信记分3分。 2、《记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对编制人员和环评单位分别失信记分5分。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记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