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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丰都县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丰都县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政务公开工作相关部署,以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核心,严格依据《条例》要求,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各项工作,持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水平,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

聚焦生态环境核心领域,精准划定公开范围,全面提升主动公开质效。围绕环境质量状况、污染防治攻坚、行政执法监管、财政预决算等重点内容,建立常态化公开机制。2025年我局在门户网站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7篇,其中:生态环境工作通知公告16篇,环境影响评价89篇,环境质量报告72篇,行政处罚决定书10篇,监督检查信息6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7篇,财务预决算10篇,其他生态环境工作动态171篇。同时结合政务新媒体等形式拓宽传播渠道,确保公开信息精准触达公众,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本年度办理结果:已公开1件,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均按照相关流程进行了回复,无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和“三审三校”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责任,建立“谁审查谁负责、谁主管谁公开”的分级审查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合规。常态化开展信息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信息错漏、表述不规范等问题,切实保障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有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丰都县生态环境局网站上设立政策文件、基层政务公开、环境管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督察整改等栏目,及时公布公开我县生态环境各业务系统重点信息,以及社会公众比较关心的环境质量状况、环保督察、环评审批、固体废物和辐射监管问题等重点领域工作的开展情况。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依托微信、微博公众号同步发布重要生态环境信息、政策解读和工作动态等内容500余篇次,累计浏览量超 30万人次。同时,规范平台信息维护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更新和运维,确保平台稳定运行、信息及时准确。

(五)监督保障

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全局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明确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公开内容深度不足。对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工作的公开内容较为笼统,缺乏过程性、细节性信息披露。

2. 公开渠道融合不够。虽然构建了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渠道,但各渠道协同联动不足,信息发布存在时差,部分重要信息未能实现多渠道同步推送;线上公开渠道与线下宣传阵地结合不紧密。

3. 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缺乏系统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规范性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1. 深化公开内容建设。聚焦群众关切和工作重点,细化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重点加强污染防治攻坚进展、生态环境质量变化、重大项目环评等信息的细化公开。

2. 优化公开渠道体系。加强各公开渠道的协同联动,建立信息同步发布机制,确保重要信息在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及时同步推送。拓展线下公开渠道,结合“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进社区”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形式,提升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触达率。

3. 强化队伍建设。将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邀请专家解读政策法规和业务规范,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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