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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8343/2026-00023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2-27 | [ 发布日期 ] | 2026-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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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2-27 |
| [ 发布日期 ] | 2026-02-27 |
丰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丰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县城市管理局)的名义,统一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承担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跨区域执法。参与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落实执法标准规范。
2.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领域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3.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市场、工程造价、城建档案、从业人员、勘察设计、工程消防设计、合同履约等领域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4.承担房地产开发建设、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中介、住房保障、物业管理、装饰装修、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等领域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5.承担市政基础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园、广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城市管线、城市供水节水、城镇排水、污水、窨井盖、道路扬尘等领域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6.承担县城市开发边界内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的执法职能。
7.承担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等领域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8.承担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等领域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9.承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领域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10.承担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领域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11.承担侵占城市道路等领域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12.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的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应急、纠察等有关工作。
13.监督指导乡镇(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县城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机构为:综合科、法制科、数字信息科、特勤执法大队、双路执法大队、城东执法大队、城中执法大队、城西执法大队、名山执法大队、北岸巡逻执法大队、南岸巡逻执法大队11个。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49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99.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79.73万元,主要是公招人员增加单位基本支出拨款增加232.37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增加47.3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499.5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2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14.5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79.7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32.3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7.3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9.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9.54万元,比2025年增加27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1.62万元,比2025年增加232.3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招人员增加,增加了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医疗支出及住房公积金的预算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7.92万元,比2025年增加47.3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违法建筑业务费用预算增加等,主要用于违法建筑拆除经费保障等重点工作。
丰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丰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6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9.9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0万元,与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车辆采购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02.95万元,比上年增加26.61万元,主要原因为新招人员,在编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2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7.9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3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王庆华联系方式:023-7073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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