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343/2026-0002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发布日期 ] 2026-02-28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343/2026-0002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发布日期 ] 2026-02-28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县住房城乡建委(本级)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把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其主要职责:一是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事业改革发展。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并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统筹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订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秩序。二是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置费、城镇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和管理。向上级积极争取各类专项资金,编制年度计划,负责规范管理使用各类经费。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三是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秩序、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负责监督执行房屋面积管理、交易管理制度。依照管理权限,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咨询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管理。四是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依照管理权限,负责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负责新型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应用管理。贯彻执行地方建设工程造价定额,监督建设工程造价活动。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依照管理权限,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相关领域交流合作。五是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拟订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的储备、前期工作和协调推进。协调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指导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和传统风貌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修复建设。参与并联审批建设项目涉及园林绿化配套指标和附属绿化工程设计审核并监督实施。六是负责城市管理和运维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处置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停车场建设、维护及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规划设置及管理工作。七是负责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工作。贯彻执行城市更新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牵头推进城市更新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相关前期工作和项目协调。负责统筹协调“一城两岸多组团”规划、建设、管理等具体工作,统筹项目进度安排、推进实施、监督检查、效果评价等工作。指导城市老旧小区、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更新工作。统筹推进城镇危旧房改造。监督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更新改造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八是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市管线的综合管理,建立城市管线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牵头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九是负责城市供水节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拟订城市供水节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相关政策、标准、规划。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负责城镇排水监测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指导乡镇污水处理管理工作。十是指导村镇建设及管理工作。监督执行村镇建设政策。指导小城镇建设、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巴蜀美丽庭院等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十一是负责智慧城市和绿色发展工作。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领域科技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领域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负责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等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监督执行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依照管理权限,负责绿色建筑评价及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发展。负责智慧城管、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十二是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政策。指导乡镇(街道)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十三是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十四是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的党建、安全监管、应急管理、应对处置、信访稳定、数字化和智慧化建设、乡村振兴工作。十五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六是与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的工作衔接职责分工。凡专业性工作,由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与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衔接,县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综合性工作,县政府委托县住房城乡建委与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衔接。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质量安全科、执法监管科(信访法规科)、智慧城管科(规划设计科)、建筑业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给排水管理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房地产管理科、住房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市政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市容环卫管理科共计13个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7533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93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5828.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58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9532.73万元,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老旧小区基础配套等项目结转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75339.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2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6608.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803.1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169.02万元,农林水支出15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8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9532.73万元,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老旧小区基础配套等项目结转减少,项目支出减少9541.0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93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930.9万元,比2025年减少953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0.48万元,比2025年增加8.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晋级,增加了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医疗支出及住房公积金的预算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8210.42万元,比2025年减少7041.55万元,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老旧小区基础配套等项目结转减少。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2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28.7万元,较2025年减少2267.4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老旧小区改造、电梯更新、供水功能保障、老旧小区排水等项目资金。

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58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580万元,较上年减少21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县城、高镇垃圾填埋场运行经费。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与2025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3万元,较2025年减少1.8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车辆采购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0.34万元,比上年减少82.23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动、退休,在编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8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35622.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蔡光鸿    联系方式:023-70702811

我要提建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