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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343/2026-00066 [ 发文字号 ] 丰都住建发〔2026〕50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6-01 [ 发布日期 ] 2026-06-01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343/2026-00066
[ 发文字号 ] 丰都住建发〔2026〕50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6-01
[ 发布日期 ] 2026-06-01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丰都县城市道路开挖修复实施细则》的通知

三合街道、名山街道,兴义镇、双路镇,县级各有关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国有企业,各物业小区:

为保证城市道路质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根据工作安排,我委牵头制定了《丰都县城市道路开挖修复实施细则》,经前期征求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后,现将实施细则予以印发,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1.丰都县城市道路开挖修复实施细则

      2.施工图设计说明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61

(此件公开发布)


丰都县城市道路开挖修复实施细则

一、地下管网开挖及回填

(一)设计阶段

设计阶段应充分调查现场情况,尽量避免以下情况发生:

1.检查井位于车辙路线上;

2.检查井位于盲道路线或者无障碍通道上;

3.管道线路位于大型乔木的下方或树根主根影响范围内。

(二)开挖阶段

1.现场踏勘。开挖前,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应组织水、电、气、讯等专业设施单位现场踏勘,明确既有地下管线情况,形成踏勘记录;涉及园林绿化范围的,请管理部门现场踏勘,商定绿化保护方案;涉及开挖车行道影响交通安全通行的,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现场勘查,商定交通组织方案。

2.车行道开挖。路面面层及底基层应采取先切割再开挖的方式进行,不得直接进行破碎凿打作业。切割及开挖宽度,根据沟槽顶部宽度,底基层(通常为混凝土)开挖宽度在沟槽顶部宽度的基础上两侧各加宽50cm,沥青面层开挖宽度在沟槽顶部宽度的基础上两侧各加宽100cm

3.人行道开挖。面砖及混凝土垫层应采取先人工拆除面砖后小型机具破碎的方式进行,不得直接进行破碎凿打作业。切割及开挖宽度,根据沟槽顶部宽度,垫层开挖宽度在沟槽顶部宽度的基础上两侧各加宽20cm,面砖开挖宽度在沟槽顶部宽度的基础上两侧各加宽整块或者半块面砖的长度。

4.绿化带开挖。尽可能采用人工开挖;需利用余土不得堆放在灌木上,应密目网铺地后堆放;与乔木相邻时,避免对乔木根系切除过多。

5.沟槽宽度。沟槽底部宽度严格按照开挖规范允许的最小尺寸执行,沟槽顶部宽度应严格执行设计文件中规定。

(三)管线安装

1.污水、雨水管道

1)管材。应使用HDPE双壁波纹管、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等,车行道应使用SN12.5以上,人行道应使用SN8以上,绿化带应使用SN4以上。

2)安装工艺。使用两台手动链式葫芦(手扳葫芦)同步拉动,确保受力均匀,承插深度应先行标记,确保连接牢固。

3)重点部位。管道与检查井连接处,底部回填应完全充盈,确保该处受压后不出现变形现象。

2.通讯、电力管道。一般使用专业光缆、电缆保护管。多根管道时,应使用专用管枕并整体进行捆绑固定,之后再进行包封或者回填处理。

3.涉及管道交叉穿越时,应保证各管道间安全间距要求,无法满足时应采取对应保护措施。

(四)回填

1.管道底部垫层及三角区(120°)。采用中粗砂回填,底部垫层一般不低于150mm,压实度以设计文件明确为准。

2.三角区至管顶(主回填区)。分层对称,中粗砂回填,压实度以设计文件明确为准。

3.管顶至管顶以上500mm(次回填区)。中粗砂混合0-3cm连续级配碎石(俗称连槽料),分层回填,压实度以设计文件明确为准。

4.管顶以上500mm至车行道底基层/人行道垫层(一般回填区)。采用原土回填,压实度以设计文件明确为准。

5.其他:

1)绿化区域,除底部垫层、三角区、主回填区范围执行上述标准外,次回填及一般回填区采用种植土回填;与乔木根系相连时,应垂直铺设耐根防穿刺膜;

2)通讯、电力管线,应对管道进行混凝土包封后,按照一般回填区要求执行。

二、车行道道路恢复

1.底基层。通常为混凝土,强度≥C30,厚度≥30cm,宽度参照前文开挖宽度要求。

2.沥青面层。按照乳化沥青透层油1.2L/平方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5cm+改性乳化沥青粘层油0.5L/平方米+改性沥青玛蹄脂SMA-134CM+150/100宽热熔线实施。若原有路面结构层厚度、材质高于本要求时,执行原有路面标准。

3.交通标志、标线恢复。对开挖损毁的交通标志、标线、交通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完毕后必须按相关标准要求及时恢复。

4.施工机具要求:

1)混凝土施工。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浇筑完成后严格养护;

2)沥青施工。必须使用摊铺机作业,不得人工摊铺;各层之间透层、粘层不得省减,必须严格执行;碾压工序必须使用钢轮压路机、轮胎压路机分别进行,禁止只使用钢轮碾压、取消轮胎压路机;对于局部大型机械设备无法施工的边角区域,限制性使用人工摊铺、蛙式打夯机。

三、人行道恢复

1.混凝土垫层。强度≥C20,厚度≥20cm,宽度参照前文开挖宽度要求

2.人行道面砖。面砖材质同原材质,结合层厚度不小于3cm,必须采用湿贴法施工,宽度参照前文开挖宽度要求。购买新砖铺贴,禁止使用拆除的旧砖。对于拆除下来的水、电、气、讯等专业设施走向标识,必须原位恢复。

四、绿化带恢复

拆除的地被、灌木应妥善保管,回填完成后原位种植恢复并养护,保证补植密度。

五、检查井、雨箅子

1.检查井:

1)雨污水。除绿化带区域可采用塑料成品外,车行道应使用钢筋混凝土井,人行道使用混凝土井,不得采用混凝土预制砌块或者砖砌;

2)其余专业。位于车行道时,必须使用钢筋混凝土井;位于人行道时,深度小于300mm且平面尺寸小于400*400mm时,可以使用砖砌,其余必须使用钢筋混井。

2.井座井盖。除绿化带区域可使用高分子复合井盖外,其余均使用铸铁井盖。

3.雨箅子。均使用铸铁雨箅子,要求带底座框架,以便于揭开后清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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