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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586/2026-00015 [ 发文字号 ] 包鸾府发〔2026〕35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包鸾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6-29 [ 发布日期 ] 2026-06-29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586/2026-00015
[ 发文字号 ] 包鸾府发〔2026〕35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包鸾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6-29
[ 发布日期 ] 2026-06-29

丰都县包鸾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村(居)民防火公约》的通知

村(居)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夯实各村(居)消防安全基础,强化火灾防控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消防安全意识,规范日常用火、用电、用气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居民住宅火灾风险,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现将《村(居)民防火公约》印发给你们,各村(居)通过张贴公告、集中宣讲、入户告知、广播播报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公约内容,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严格执行。要结合日常工作,指导村民对照公约要求,全面排查整治房前屋后堆物、违规用火用电、电线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通道堵塞等突出火灾隐患,切实把村(居)消防安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力筑牢消防安全防护网,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丰都包鸾镇人民政府    

2026629       

(此件公开发布)

村(居)民防火公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等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减少火灾危害,保护村(居)民生命财产,特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约如下:

一、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自觉爱惜公共消防设施,自觉消除家庭火灾隐患,切实维护家乡消防安全。

二、积极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主动参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升自防自救能力。

三、规范居家用火取暖,做到人走火灭,不卧床吸烟、不乱扔烟蒂、不使用大功率电器,离家及时关停火源。

四、自觉遵守野外火源管理规定,不随意焚烧秸秆垃圾,不在易燃区域焚烧香纸、燃放烟花。

五、规范使用燃气灶具,日常勤查管路阀门,不私改燃气设施,遇泄漏及时开窗禁明火。

六、自觉遵守用电规范,不私拉乱接线路,不用铜丝代替保险丝,离家及时断电拔插头。

七、常清理阳台楼道杂物,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与安全出口,保持生命通道畅通。

八、电动自行车不在室内楼道停放充电,不私拉飞线充电,规范停放杜绝火灾隐患。

九、注重儿童教育监督,关心独居留守老人,关爱帮扶特殊群体,协助做好邻里火灾防控。

十、发现火灾及时报警,不谎报火情。发扬“一人有难、多方相助”的优良传统,积极参加火灾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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