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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74U/2026-00006 | [ 发文字号 ] | 青龙府发〔2026〕9号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青龙乡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05 | [ 发布日期 ] | 2026-06-30 |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74U/2026-00006 |
| [ 发文字号 ] | 青龙府发〔2026〕9号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青龙乡人民政府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05 |
| [ 发布日期 ] | 2026-06-30 |
丰都县青龙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龙乡2026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筑牢免疫屏障,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特制定《青龙乡2026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丰都县青龙乡人民政府
2026年6月5日
青龙乡2026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
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6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原则,聚焦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集中力量、科学防控,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结合当前动物疫情形势和生产流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时间
全乡统一行动时间为2026年3月5日至4月25日。
二、行动目标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等强制免疫病种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8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
(二)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普查面达到100%,畜禽圈舍消毒面达到100%,重大动物疫病报告率和规范处置率达到100%。
(三)有效控制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传播风险,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
三、行动内容
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防疫责任体系,在抓好常态化防控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扎实开展集中强制免疫
全乡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4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牛羊“布鲁氏菌病”等强制免疫根据县农委安排实施。规模养殖场应按照《2026年国家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落实程序化免疫,积极推进“先打后补”政策;散养户鼓励自行免疫,确无能力的可委托实施“代行免疫”,并严格遵守《农村散养畜禽免疫注意事项》(附件)。免疫过程中,同步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免疫证明发放和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免疫结束后,及时开展效果监测,对漏免、抗体不合格或新补栏畜禽组织补免。配合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开展常规监测和随机抽检,确保免疫效果。
(二)深入开展宣传普查
充分利用微信、广播、电视、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知识,解读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指导养殖场户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增强防范意识。集中开展动物疫情普查,动态更新养殖档案,准确掌握养殖底数。对排查发现的疫情隐患或疑似病例,要“早、快、严、小”果断处置,严防扩散蔓延。
(三)全面开展清洗消毒
组织对全乡养殖场(户)、交易市场、运输车辆及相关区域进行全覆盖清洗消毒。落实养殖、屠宰、流通、无害化处理等环节主体责任,确保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消毒无死角。乡产业发展中心要建立散养户消毒台账,指导规模场规范记录消毒信息,包括药品名称、浓度、时间、范围、面积等,做到可追溯、可核查。
(四)严格防疫监管
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养殖场(户)的日常监管,督促其依法履行动物防疫义务,落实免疫、消毒、检测、隔离、净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疫情的,依法严肃处理。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检疫规程开展检疫,严厉打击非法调运、瞒报疫情、逃避检疫、拒不落实防疫措施等违法行为。
(五)稳步推进疫病净化
坚持“净化消灭”作为动物疫病防控的最终目标,以种畜禽场为重点,聚焦垂直传播病、人畜共患病和重大动物疫病,扎实推进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非洲猪瘟、猪伪狂犬病等疫病净化工作。对有意愿、有条件的企业,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支持创建无疫小区和动物疫病净化场,提升区域整体防控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乡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
针对基层防疫力量老化、技术滞后等问题,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强化专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队伍专业素养。同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引导行业协会、动物诊疗机构及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等社会力量规范参与防疫服务。通过有效整合资源,组建专业化防疫服务团队,构建多元参与、协同高效的基层防疫新格局。
(三)保障物资经费
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提前备足疫苗、消毒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等物资,各村(社区)要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春防工作顺利开展。
(四)规范免疫操作
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加强疫苗全程管理,建立入库、出库、使用台账,确保疫苗质量安全。免疫前开展技术培训,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杜绝不规范操作。做好个人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疫病传播。免疫废弃物分类回收,结束后统一交由指定机构无害化处理。
(五)强化信息管理
各村(社区)要加强信息填报,明确专人审核报送,确保数据真实、及时。春防启动后,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安排专人通过“渝农牧”系统每日填报免疫信息,确因条件限制无法实时报送的,每周五中午前统一报送。春防结束前一周,完成消毒和疫情普查信息填报。请各村(社区)于2026年4月25日前将春防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渝快政报送至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联系人:任宗斌,电话:18996759455)。
附件:农村散养畜禽免疫注意事项
附件:
农村散养畜禽免疫注意事项
为有效防范防疫人员及相关器械、物资机械带毒传播,开展散养畜禽免疫,应严格遵守以下注意事项:
一、精简防疫人员
尽可能精简防疫工作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其中,1人入户,负责免疫、消毒等主要工作;1人不入户,负责填写免疫档案、填发免疫证明、开展宣传指导等辅助工作。
二、准备充足物资
提前准备好足量的注射器、针头、酒精、碘酒、药用棉、消毒剂、防护装备(防护服、口罩、鞋套、雨靴等)等。
三、选择适宜天气
提前查阅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免疫区域,尽可能避开雨天入户免疫。
四、确认健康状况
入户前,先向养殖户询问畜禽健康状况,确定无异常后,方可入户。入户后,先仔细检查畜禽健康状况,确定健康后,方可实施免疫。
五、强化生物安全
人员防护:入户前,应穿戴防护服、鞋帽、手套等,做到“一户一更换”,条件不具备的,必须戴防护帽、穿雨靴。穿雨靴的,入户前和离户时都必须消毒。注射消毒:严格对注射部位消毒,严格“一畜禽一针头”,不得重复使用。环境消毒:对畜禽圈舍及周边环境,防疫人员进出路线等,规范实施全面消毒。
六、广泛宣传指导
向养殖户宣传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和生物安全防范措施,特别要宣传禁止使用餐厨废弃物(包括自家潲水)饲喂畜禽,调入畜禽要隔离、出栏畜禽要检疫、发病死亡要报告等政策规定。指导养殖户自行落实圈舍环境消毒、灭鼠灭蚊灭蝇等防控措施。
七、相关物品回收
对使用过的防护服、针头、注射器、药用棉、疫苗瓶、包装盒和消毒剂瓶等废弃物或污染物,必须使用不渗水的塑料袋或密闭容器全部分类回收,集中消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