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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56XJ/2025-00019 | [ 发文字号 ] | 三元府发〔2025〕67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21 | [ 发布日期 ] | 2025-12-09 |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56XJ/2025-00019 |
| [ 发文字号 ] | 三元府发〔2025〕67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21 |
| [ 发布日期 ] | 2025-12-09 |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九小场所”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全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安排,镇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九小场所”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九小场所”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确保全镇火灾形势平稳,深入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从即日起,全镇集中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确保工作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对全镇“九小场所”进行摸底排查,集中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切实提升单位场所火灾防控能力,全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
除一、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之外的小商店、小餐馆、小旅馆、小茶楼、小生产加工作坊、药房等。
三、整治内容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开展整治,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一)建筑耐火等级、场所设置位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二)生产、经营、储存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三)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四)窗户、阳台是否违规设置铁栅栏,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五)室内装饰装修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六)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场所负责人、管理人及员工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七)其他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即日起)。各村(居)、各行业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分解排查任务,明确整治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发布整治通告,召开专门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组织排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排查整治阶段(从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30日)。各村(居)委、行业监管部门和三元派出所,对本辖区“九小场所”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和隐患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每月更新。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责任,按期消除隐患。2025年12月15日前,各地完成排查任务;2025年12月20日前,所有“九小场所”排查发现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完毕。
(三)总结阶段(从2025年11月20日至12月25日)。镇政府组织对村(居)和行业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评,并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本辖区“九小场所”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治理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近年来,我镇“九小场所”火灾隐患较多,数量不断增加,全镇各级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将“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作为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推动,狠抓督导考核,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分工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平安法治办、经济发展办、派出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对行业领域内的“九小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并充分运用消防委托执法机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确保排查到位、整治彻底。
(三)严格执法,铁腕整治隐患。各地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坚持严格依法进行查处,始终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对未依法办理消防手续的,要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停用;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的,要一律实施临时查封;对拒不整改隐患或隐患逾期未改的,要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一律采取政府挂牌督办、集中警示约谈、媒体公开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
(四)广泛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各村(居)、学校等基层组织,动员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火灾隐患。大力开展居民消防安全宣传,重点加强进城务工人员、中小学生、老弱病残等弱势人群的宣传教育和火场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岗前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曝光火灾隐患,形成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各村(居)和行业部门请于11月28日前将本地专项整治方案上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12月25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统计表。联系人:熊剑锋;联系电话:18284125107;邮箱6106739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