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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82N/2026-00010 | [ 发文字号 ] | 兴龙府发〔2026〕7号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11 | [ 发布日期 ] | 2026-05-20 |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82N/2026-00010 |
| [ 发文字号 ] | 兴龙府发〔2026〕7号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11 |
| [ 发布日期 ] | 2026-05-20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龙镇榨菜初加工废水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兴龙镇榨菜初加工废水监管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兴龙镇榨菜初加工废水监管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以零直排、全收集、全转运、全处置、可追溯为核心,实现兴龙镇榨菜加工废水不进沟、不进田、不进河道、不污染土壤。建立“户收集转运、村监管、集中处置”监管体系,确保榨菜加工季环境安全、群众投诉清零、执法监管到位。
(二)监管范围:兴龙镇全域所有从事青菜头清洗、去皮、腌制、脱盐、初切的加工户、合作社、临时加工点。
(三)工作原则:属地负责、村社主抓、镇级统筹、谁生产、谁收集、谁负责、分质收集、严禁混排、严禁直排;台账+联单+巡查+执法四位一体闭环。
二、监管重点内容
(一)加工户必须落实“三个一律”。
一律建设规范收集池:每户必须建防渗收集池(清洗废水、腌制脱盐废水分开收集),禁止露天、无防渗、争取有盖板。一律禁止直排偷排:严禁向沟渠、农田、河道、林地、下水道排放。一律建立台账:废水量、转运记录登记。
(二)废水收集。
必须防渗、防溢流、防渗漏,防止雨水进入、防止外溢。必须低盐、高盐分开存放,严禁混合乱排。池体必须张贴标识:榨菜废水收集池、严禁直排、责任人。
三、镇级监管体系
1.镇级工作专班
组长:政府主要领导;副组长:农业分管领导;成员: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各村(社区)书记、网格员、农业专干。
2.三级监管责任
镇级:统筹协调、执法处罚、督查考核;村级:逐户排查、日常巡查、督促整改、上报信息;加工户:履行主体责任,规范收集、禁止直排、配合转运。
四、全流程闭环监管
(一)排查建档
一户一档、一村一册,对全镇加工户全面排查姓名、地址、规模、收集池情况、排水去向。建立兴龙镇榨菜加工户监管清单,动态更新。未建池、不合格池体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完成。
(二)日常巡查制度
村(社区)每周巡查,重点看是否直排、池体是否满溢、是否乱排。镇级每月抽查,对重点区域、重点户加密检查。加工旺季(集中加工期)加强巡查。巡查必须拍照留痕,发现问题立即制止、立即上报。
(三)转运联单监管
实行废水转运联单制,加工户→村确认→处置点(水跟菜走),一联户存、一联村存、一联镇存,无废水回收单视为违规转运,违规排放。
(四)执法监管
对以下行为依法从严处理,私设暗管、直排、偷排无收集池、池体渗漏、满溢拒绝巡查、拒绝整改、拒绝转运伪造台账、乱排乱倒,处理方式:限期整改→停工整改→行政处罚→公开曝光→联合惩戒
五、宣传教育与群众监督
逐户签订《榨菜废水回收承诺书》,村社广播、微信群、公示栏常态化宣传,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查实有奖。
六、考核问责
对村(社区)榨菜废水监管纳入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