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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二轮第五批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六批 2026年7月13日)

日期:2026-07-18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
1 丰都电2026071201 丰都县三合街道世纪花城小区附近转山堡隧道至红绿灯路段每天早晨6-7点交通噪声大,五环路工地(世纪花城小区后面)施工噪声也大。 丰都县 交通噪声污染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交通噪声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经路面巡查及视频巡查核实:该路段为主要过境路段,早间通勤时,存在少量车辆违停导致行车鸣笛噪音,车辆通行提速、刹车产生机械噪声、轮胎摩擦噪声。
2.关于施工噪声的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工地于今年3月至今未施工,不存在施工噪声扰民情况。
部分
属实
缓解该路段早间交通噪声扰民问题,建立常态化长效治理机制。 1.在该路段增设禁停、禁止鸣笛标志,减少人为噪声。
2.加大早间时段执法力度,对违法鸣笛、乱停乱靠、不文明驾驶等行为从严处罚,减少交通噪声产生。
3.定期开展文明驾驶宣传提示,引导驾驶人养成低速、禁鸣、平稳驾驶习惯。
4.开展联合执法,对噪声分贝监测超标噪声违法鸣笛行为进行联合查处。
已办结
2 丰都电2026071202 丰都县高家镇太运村5组,1.2012年村委跟秦某签土地流转合同建养殖场,未经村民同意;2.2018年建的养殖场改为了化肥厂,臭味大。 丰都县 其他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2012年村委跟秦某签土地流转合同建养殖场,未经村民同意”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企业无法提供2012年村委与秦某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2019年12月21日,丰都县太运养殖股份合作社将其位于太运村5社长坪牛场的土地流转经营权和闲置资产转让给重庆华裕耀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期间,某村民又于2019年11月27日,针对太运村5社长坪牛场土地流转问题,出具了情况说明,并找原14户流转土地农户进行了签字盖印确认(未在家的电话确认)。根据进一步调查,找到了2012年5月19日投诉人与秦某签订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个人),合同签字为投诉人哥哥孙某代签,且流转费由孙某代收,至今未给投诉人。投诉人还反映2019年11月27日签订的情况说明也是由其哥哥孙某代签。
2.关于“2018年建的养殖场改为了化肥厂,臭味大”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经查,该养殖场于2021年改造建设成为重庆华裕太运粪污处理厂。现场查看,该企业厂区堆放有鸡粪处置后的物料,未进行翻抛作业,厂区内存在臭味,厂界外围无明显异味。
部分
属实
立行立改,及时处理粪污乱堆乱放 1.强化日常监管。要求涉事企业:一是立即对生产车间破损区域进行修补密闭,防止异味外溢扩散,二是严格落实环保设施运行要求,生产期间必须保证除臭设备生产运行,进一步加密场内除臭,消杀作业频次,严禁异味扰民。  
2.主动协调。由当地政府牵头负责协调其农户之间、农户与公司之间的纠纷问题,化解矛盾,如达不成协议,引导双方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未办结
3 丰都电2026071203 丰都县三合街道党政小区17栋的化粪池粪水外漏,从地下冒出,臭味大。 丰都县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运行管理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
2026年7月15日,三合街道、县住房城乡建委现场核实,该区域地面能明显观察到水迹及污水渗漏现象,初步判断主要原因是17栋化粪池壁体破损密封不严,渗漏到堡坎下面坝子并混合雨水,造成地面常年积水。
属实 1.对渗漏点开展整改,确保该处不再渗漏污水和臭味。
2.化粪池渗漏问题,排查渗漏根源并报县住建委,筹集专项资金一年内彻底整改完成。            
3.平都中路社区居民委员会加强辖区污水管网巡查,确保发生此类问题能及时整改。
已征求小区居民代表意见并制定污水渗漏点阶段性整改方案:1.开挖渗漏点地面疏通污水渗漏管网;2.修复破损管网和青石路砖;3.清理渗漏点地面水迹,现正有序推进整改,预计2026年7月18日完成整改。 未办结
4 丰都电2026071205 丰都县老中医院对面楼下两家露天烧烤,晚上油烟大、噪声大,且占用停车位经营,要求搬离。曾多次反映未处理。 丰都县 油烟整治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反映“晚上油烟大、噪声大,且占用停车位经营”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两家烧烤摊点存在占用人行道经营的情况,并非占用停车位。烧烤车配备有油烟净化设施,但净化效果较差,油烟收集不彻底,存在较为明显的油烟逸散现象。现场未发现由烧烤设备及风机引发的固定源噪声,经判断应为顾客就餐时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
2关于反映“曾多次反映未处理”问题,经核实,该问题不属实。经调阅县生态环境局2023年以来的投诉台账,未查找到此处两家露天烧烤投诉记录,不存在曾多次反映未处理的情况。
部分属实 立即将烧烤设备移至室内操作,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并建立定期运维台账,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视情优化排烟管道或加装高效净化装置,降低油烟对居民影响。 已现场核查相关情况,要求经营者落实以下措施:
1.将烧烤设备移至室内操作,严禁露天烧烤行为。
2.对现有油烟净化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确保油烟有效收集并经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定期清洗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并建立清洗维护台账备查。
3.由县住房城乡建委加强对临时占道经营行为规范管理,确保过往行人通行便利。
4.由县公安局督促商户加强在经营期间对顾客的劝导,减少噪音对周边住户影响。
未办结
5 丰都电2026071206 丰都县三合街道双桂路30号二娃烧烤油烟直排,楼上住户不敢开窗,给12345反映过没处理。 丰都县 油烟整治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油烟直排,楼上住户不敢开窗”的问题。该问题属实。商户将烤制设备放置于室内,并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因该小区属老旧小区,未设置专用公共烟道,油烟经净化设施处理后排向门店后面区域,会出现向上飘散的情况,因油烟净化处理设施清洗、运维不到位,对楼上及附近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
2.关于“给12345反映过没处理”的问题。该问题不属实。县生态环境局在前期接诉后已及时介入协调,并持续跟踪督促,并非未予处理。
部分
属实
立即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并建立定期运维台账,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视情优化排烟管道或加装高效净化装置,降低油烟对居民影响。 1.已现场核查相关情况,要求该商家落实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对现有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或更换,确保净化效果达标。如现有设施无法满足净化要求,须更换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二是对排烟管道走向进行改造,将油烟排放口向上引至楼顶或空旷区域排放,尽量远离居民窗户,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加强日常经营期间的油烟净化设施运行管理,建立定期清洗维护台账,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下一步,三合街道、县住房城乡建委和县生态环境局将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未办结
6 丰都电2026071207 反映龙孔镇玉溪村1组154号,2019年王某违规建的养猪场(丰都县泰源生猪养殖场)离投诉人住房不到十米,臭味大、噪声大。要求参与现场处置。 丰都县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2019年王某违规建的养猪场(丰都县泰源生猪养殖场)”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7月13日,县农业农村委联合龙孔镇到现场发现,丰都县泰源生猪养殖场法定代表人廖某(被投诉人配偶)与投诉人系亲兄妹。2019年11月份,廖某在未取得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的情况下拟准备修建泰源生猪养殖场,在挖机进场准备实施平场后,遭到农户举报,遂立即停工。廖某于2020年提交该养殖场设施农用地备案申请表,龙孔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审核后,于2020年12月13日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审批,占地面积2.118亩,该面积包括了占用投诉人入户的公路约20米。 
2.关于“离投诉人住房不到十米”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丰都县泰源生猪养殖场边界与投诉人老房子距离确实仅为10米左右。经了解,投诉人常年在外务工,极少在投诉所涉房屋居住,因房屋失修,不具备直接入住条件,2020年泰源生猪养殖场开工建设时,投诉人知晓其妹妹修建猪场事宜,未提出反对意见。现投诉人称拟回乡对老房翻修居住,故提出猪场与住房距离太近。
3.关于“臭味大、噪声大”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养殖场存在畜禽饲养行业通常的臭味和噪音,经走访周围距离分别为32米、50米的2家农户,均反映未感受到噪音、臭味。因投诉人并未实际在老房子居住,养殖场噪音、臭味并未对投诉人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已对养殖场周围进行了噪声、恶臭气体监测,待监测结果出具后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养殖场对周边环境的治理。
部分
属实
减少噪音及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主动协调。尽力协调其兄妹纠纷问题,化解矛盾,如达不成协议,引导双方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2.强化日常监管。当地政府定期到场实地监管巡查,督促养殖户,加强设备维护管理,正常运行,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减少噪音和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未办结
7 丰都信2026071202 反映丰都县南天湖镇义合五组,今年6月清砍山林死松树的承包人以清砍山林死松树的名义砍毁活松树约10多立方米,破坏生态,多次反映未处理。 丰都县 林业生态保护与石漠化治理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1.“反映丰都县南天湖镇义合五组,今年6月清砍山林死松树的承包人以清砍山林死松树的名义砍毁活松树约10多立方米,破坏生态”问题。经调查问题属实。2026年7月13日至14日,县林业局会同南天湖镇政府成立专项核查组,通过现场勘验、GPS 定位、测伐桩量、走访群众及问询相关当事人等方式展开全面核查。经查,涉事地点位于南天湖镇义合村五组(GPS坐标:107.845448,29.731427)。现场共遗留伐倒林木30株,其中马尾松24株、柏树6株,经测算活立木蓄积量约13.1立方米,砍伐行为实为南天湖镇疫木除治作业方清理遗漏松木期间,开设作业天窗,擅自砍伐活树。
2.“多次反映,镇政府推诿不处理”问题。经调查问题不属实。南天湖镇疫木除治作业方与投诉人纠纷发生后,南天湖镇全程跟进协调处置,6月4日至7月12日,先后电话沟通8次、线下调解2次。因村民坚持6万元补偿要求,作业方不予认可,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未能达成一致。
部分
属实
对擅自砍伐健康林木行为查处到位。 县林业局已于7月13日依法对滥伐林木行为正式立案调查。
下一步,县林业局将依法依规推进案件处罚与闭环管理。对不予以认可补偿事宜,县林业局积极协助引导双方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分歧。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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