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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二轮第五批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二批 2026年7月19日)

日期:2026-07-24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
1 丰都电2026071801 反映丰都县宏冠江山印施工噪音扰民。2024年开始施工,每天早上6点多到晚上9点多,周末也施工,与周边小区仅30米左右距离。曾向12345反映过没有彻底解决。 丰都县 施工、工业噪声污染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施工噪音扰民问题。经核实,该问题部分属实。施工现场配备噪音、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和视频监控系统,实现24小时全时段监测监控。各项噪音、扬尘在线监测设备齐全、运行正常。1、调取2026年6月22日施工现场智慧工地实时监测噪音数据均未超过70dB。2、县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4月16日对该项目的监测数据分别为68.2dB,66.2dB,59.4dB。3、县住房城乡建委于2026年4月10日约谈参建单位噪音、扬尘等文明施工管理,以及在前期接诉后已及时介入督促整改,并持续跟踪。4、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于2026年7月19日现场核查智慧工地实时监测噪音数据未超过70dB。根据《建筑施工噪产排放标准》,昼间(通常6:00-22:00)不得超过70dB,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存在施工噪音扰民。但从居民诉求出发,施工产生的不超过70dB排放标准噪音仍会对居民造成部分影响,已责成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照现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排放政策文件和规范标准及《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非常规时段施工管理的通知》(渝建质安〔2022〕52号)等要求,需结合项目实际,优化大型机械作业时间,采取科学合理文明施工措施,加强周末等非常规时段施工管理,减少或降低噪音,确保符合噪音排放标准,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关于施工作业时间段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七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即施工可作业时段原则上为早上6点至晚上10点。但参建单位需要控制噪音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时间管理规定,优化大型破碎机械作业限定施工时段(上午8:00-12:00、14:00-20: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施工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减少或降低噪音,确保符合噪音排放标准,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噪音对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影响。 一、督促施工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时间管理规定,同时大型破碎机械限定施工时段(上午8:00-12:00、14:00-20:00)。
二、由县住建委、县生态环境局、双路镇政府联合加强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对违规施工行为加强执法监管,确保施工方严格执行限时施工要求。
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将该项目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定期开展噪产监测,确保施工现场噪声达标排放,防止问题反弹。
已办结
2 丰都电2026071802 反映丰都县湛普镇中坪村6组东方希望水泥厂(矿山)灰尘多,噪音大,放炮把房子震裂。要求参与现场处置。 丰都县 扬尘控制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2026年7月20日,湛普镇联合县生态环境局现场核查,该矿山为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老鸦山砂岩矿,已于2025年1月7日取得《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丰都)环准〔2025〕2号)。
一、关于“东方希望水泥厂(矿山)灰尘多、噪音大”问题。经核实,该问题部分属实。矿山开采区距投诉人房屋直线约620米,山体形成天然遮挡,开采作业无噪声、粉尘扰民问题;投诉诉求主要为矿车运输产生的交通噪声与道路扬尘,矿区道路每月开展不定期道路冲洗,进入夏季后未加大频次,扬尘明显。
二、关于“矿区放炮把房子震裂”问题。经核实,该问题不属实。2024年11月东方希望委托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丰都项目部(以下简称易普力)为炮损监测单位,投诉人于2025年10月4日上午反馈东方希望矿区放炮致房屋开裂,易普力就对砂岩居民楼区域进行爆破震动有害效应监测一周,监测结果:爆破作业产生的振动等有害效应均全部在安全允许范围内,未对砂岩居民房屋造成直接危害。目前矿山开采区放炮点距房屋直线约620米,未在爆破区影响范围内。
部分属实 严控扬尘噪音,保障群众正常生活。 一是加强巡查,督促企业对运输道路常态化洒水保湿、清理路面散落物料,减少道路扬尘;二是督促企业落实矿车密闭运输,冲洗进出车辆轮胎及车身,杜绝物料抛洒;三是督促企业落实运输过程中严格限速,尽量降低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已办结
3 丰都电2026071804 反映丰都县三合街道刀溪村7组石岩沟山坪塘(村民饮用水源)水臭、脏、黑,且有杂草,树叶无人清理。 丰都县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反映三合街道刀溪村7组石岩沟山坪塘(村民饮用水源)水臭、脏、黑问题。经核实,该问题不属实。2026年7月20日现场发现,石岩沟山坪塘实际叫石岩湾山坪塘,位于丰都县三合街道刀溪村1组,是石岩湾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水源。该山坪塘库容量为1000m³,水质较好无水臭、脏、黑现象。
二、关于反映三合街道刀溪村7组石岩沟山坪塘(村民饮用水源)有杂草、树叶无人清理的问题。经核实,该问题属实。2026年7月20日现场发现,石岩湾山坪塘周围杂草未及时清理,塘内有少数落叶。
部分属实 立即组织清理山坪塘周围杂草和塘内落叶,建立山坪塘巡查管护长效机制,确保水源水质。 一是2026年7月20日,已完成现有的山坪塘周围杂草和塘内落叶的清理;
二是建立山坪塘巡查管护长效机制,定时对辖区内山坪塘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清理。
已办结
4 丰都电2026071805 反映丰都县太平坝乡凤凰社区3组老政府旁,游客在居民点租房,有个体户晚上2、3点杀牛羊,噪声大睡不着,希望换个地方杀。 丰都县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7月19-20日,太平坝乡立即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经济发展办办公室、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社区干部联合开展走访排查,排查范围涵盖问题点位周边200米,未发现该区域内有凌晨屠宰牛羊现象,经进一步排查,噪音来源为早餐店凌晨和面噪音。 部分属实 督促早餐店对制备早餐产生的噪音问题立行立改、源头管控,确保噪音达标、扰民问题彻底消除;同步向举报群众完整告知核查流程、取证结果与整改进展,做好沟通解释、答疑解惑,保障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强化该区域日常巡查监管,建立噪声防控长效机制,举一反三抓好同类问题排查整改,确保问题不反弹,实现办理成效与群众感受相一致、群众满意。 一、整改情况
关于早餐店凌晨和面噪音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一是立即停止凌晨违规作业,责令严奉琼早餐店立即调整作业时间,严禁在凌晨 2:00—4:00居民休息时段开展和面等高噪声加工操作,从源头消除噪声影响;二是落实降噪整改措施,指导店铺对操作台采取减震、隔音、降噪改造,规范设备摆放与操作流程,降低设备运行噪声;三是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将该区域纳入重点巡查范围,加大早间巡查频次,严防问题反弹回潮。
二、处理情况
由丰都县太平坝乡人民政府于2026年7月20日对经营者严奉琼进行约谈告诫,宣讲噪声污染防治相关规定,要求其严格遵守作业时间,落实降噪措施,守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环境。
已办结
5 丰都电2026071806 反映丰都县三元镇罗家场6组秦教院子,2021年滑坡,房子沉降有裂口,政府、村上未采取措施,有安全隐患,希望能解决。 丰都县 其他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2021年秦教院子发生滑坡,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经核实,该问题部分属实。2026年7月20日,三元镇政府会同三元镇规划和自然资源所、罗家场村民委员会,赴涉事户主(反映人家属)住所进行实地核查。核查结论如下:
1.滑坡体现状认定:经现场地质地貌观察与访问了解,2021年该区域未发生山体滑坡灾害,反映人所称“滑坡”与实地状况不符。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依据三元镇规划和自然资源所提供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牌设置信息,该房屋用地范围不位于地质灾害隐患点(地灾点)管控区域内,基底及周边地质条件总体稳定,不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区域地质安全无实质性隐患。
3.工程地质问题及处理建议:现场发现该户房屋南侧屋后存在人工切坡形成的临空面,坡体物质组成以松散残坡积土为主,结构松散、胶结程度低。在强降雨条件下,坡面径流下渗及冲刷作用易引发局部浅层土体溜塌,导致屋后排水沟(截水沟)淤塞。据此,需及时清淤疏浚,确保排水系统畅通,以降低水患诱发边坡失稳的风险。
二、关于“房屋沉降、墙体开裂,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经核实,该反映问题不属实。核查组对该户房屋承重结构、围护体系及地坪进行了系统排查,结论如下:
该房屋地基基础未见不均匀沉降迹象,上部承重构件及围护墙体未发现结构性受力裂缝及非荷载裂缝。房屋整体结构处于安全状态,未发现影响结构安全及正常使用的物理损伤,现行条件下房屋建筑安全无虞。
三、关于“政府、村委未采取防治措施”问题。经核实,该反映问题不属实。相关工作部署与防治措施如下:
1.排水系统工程治理:2025年5月,罗家场村民委员会已在该户房屋后方约30米高程处,组织整修及新建排水堰(渠)约2公里。该工程旨在对上游坡面汇水进行有序截流、导引,从源头上削减地表径流对下游坡体及屋基的冲刷影响,属主动防治措施。
2.预警响应与群测群防:三元镇人民政府在接到暴雨预警信息后,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三查要求,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风险区域进行加密巡查监测,并落实专人值班值守,确保灾险情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
核查结论:房屋及周边区域当前无重大地质灾害风险及建筑结构安全隐患,政府及村委已落实相关预防治理措施。
部分属实 全面查清投诉反映问题原委,实地走访核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完整。规范完善调查、处置、答复全套档案资料,按时闭环办结。主动与投诉人沟通反馈处
置全过程,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争取群众理解认可。
全面查清投诉反映问题原委,实地走访核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完整。规范完善调查、处置、答复全套档案资料,按时闭环办结。主动与投诉人沟通反馈处
置全过程,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争取群众理解认可。
已办结
6 丰都电2026071807 反映丰都县新法院对面店铺“栗子大米”“华诚挖机配件”门市外煮饭,烧柴火烟子大。 丰都县 露天焚烧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因商户为节约成本,未在门市内开通天然气户头,临时在门市外搭建一个简易柴火灶,偶尔煮饭及烧水。 属实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彻底消除临街门市柴火燃烧浓烟扰民问题,全面规范餐饮经营排污行为,实现污染清零、设施合规、群众满意、物业企业加强常态化巡查,杜绝烟气污染反弹。 2026年7月19日,双路镇联合物业企业开展现场核实,7月20日,双路镇联合县城乡住建委现场处置:1.拆除临时搭建的简易柴火灶;2.全面清理堆放燃料,现场督促商户彻底清理门店内外堆放的树枝、木料等柴火燃料,杜绝囤积复用;3.开展普法警示教育,向商户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餐饮油烟、禁止违规燃烧高污染燃料相关规定,告知其直排浓烟扰民的违法后果,纠正商户侥幸心理,压实经营主体环保责任。 已办结

7 丰都电2026071808 反映丰都县三合街道世纪花城后面三湾大塘周边,毁林种庄稼,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建议整改。 丰都县 林业生态保护与石漠化治理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毁林种庄稼”问题。经核实,发现在三湾大塘周边有毁林种庄稼行为。
二、关于“可能造成水土流失”问题。经核实,不存在水土流失情况。
部分属实 立即组织清理违规种植农作物,强化宣传及巡查力度,维护该区域生态环境。 一是2026年7月21日,已完成现有的违规种植农作物清理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格员微信群、院坝交流等方式明确告知林地不容破坏、私人不得随意开垦;
三是强化巡查频次和常态化监管机制,建立社区早晚巡查机制。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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