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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编号:2026071207)办理情况

日期:2026-08-31

丰都县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公开表

公开单位: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

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丰都电2026071207

反映龙孔镇玉溪村1组154号,2019年王光超违规建的养猪场(丰都县泰源生猪养殖场)离投诉人住房不到十米,臭味大、噪声大。要求参与现场处置。

丰都县龙孔镇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2019年王光超违规建的养猪场(丰都县泰源生猪养殖场)”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7月13日,县农业农村委联合龙孔镇到现场发现,丰都县泰源生猪养殖场法定代表人廖某(被投诉人配偶)与投诉人系亲兄妹。2019年11月份,廖某在未取得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的情况下拟准备修建泰源生猪养殖场,在挖机进场准备实施平场后,遭到农户举报,遂立即停工。廖某于2020年提交该养殖场设施农用地备案申请表,龙孔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审核后,于2020年12月13日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审批,占地面积2.118亩,该面积包括了占用投诉人入户的公路约20米。 

二、关于“离投诉人住房不到十米”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丰都县泰源生猪养殖场边界与投诉人老房子距离确实仅为10米左右。经了解,投诉人常在外务工,极少在投诉所涉房屋居住,因房屋失修,不具备直接入住条件,2020年泰源生猪养殖场开工建设时,投诉人知晓其妹妹修建猪场事宜,未提出反对意见。现投诉人称拟乡对老翻修居住提出猪场与住房距离太近。

三、关于“臭味大、噪声大”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养殖场存在畜禽饲养行业通常的臭味和噪音,走访周围距离分别为32米、50米2家农户,均反映未感受到噪音、臭味。因投诉人并未实际在老房子居住,养殖场噪音、臭味并未对投诉人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对养殖场周围进行了噪声、恶臭气体监测,待监测结果出具后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养殖场对周边环境的治理

部分属实

减少噪音及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一、主动协调。乡镇政府前期已积极介入并全力协调,但因双方诉求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此后,镇司法所依法组织二次调解,仍因当事人意见对立严重而调解未果。鉴于行政调解途径已穷尽,乡镇政府建议投诉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养殖场法人相关事宜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强化日常监管。当地政府定期到场实地监管巡查,督促养殖户,加强设备维护管理,正常运行,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减少噪音和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026年8月14日,县农业农村委和龙孔镇政府工作人员对整改情况现场核查,现场臭味不明显,未听见猪叫声,噪声不明显。

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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