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都县“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初核结果的公示
关于丰都县“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初核结果的
公 示
根据《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的通知》(渝普法办〔2026〕4号)文件精神,丰都县组织开展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自查、初核工作,拟建议对三合街道南天湖东路社区、三元镇梯子河村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予以保留。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初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4月22日至4月30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件向县司法局反映。
地址:丰都县司法局305室;电话:70755139;邮箱:fdxpfb@163.com。
丰都县司法局
丰都县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