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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九整改销号公示(问题名称:国家湿地公园内存在违规建设问题-举一反三)

日期:2025-12-09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整改实施主体

丰都县林业局

公示日期

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23日

整改任务概述

国家湿地公园内存在违规建设问题(市级问题二)。国家明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内从事房地产等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开发活动。但督察发现,一些区县重眼前、轻长远,违规侵占湿地进行开发建设。潼南区明知大弘胜景房地产项目和万达文旅小镇项目在涪江国家湿地公园内,仍违规推动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等手续。现场督察发现,大弘胜景房地产项目侵占国家湿地公园59.4亩,已建成和基本建成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万达文旅小镇项目侵占涪江国家湿地公园129.6亩,截至督察时其运河印象工程已开工建设,16栋低层住宅完成主体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大量建筑垃圾随意倾倒,严重破坏湿地生态环境。铜梁区安居古城华夏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在未开展湿地生态功能影响评价,也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审批手续情况下,违规在铜梁安居国家湿地公园内开工建设琵琶岛旅游项目,26亩湿地自然生境遭到破坏。丰都县针对该问题进行了举一反三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

已完成。一是开展湿地公园排查。按照市级渝林湿〔2024〕25号文件要求,完成对龙河国家湿地公园的排查,发现整改问题2个,并形成整改情况报告上报市局。二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县林业局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常态化开展龙河湿地公园及自然保护地联合检查及“绿盾”行动,2024年联合核查市级下发问题图斑23个;2024年至今,配合县农业农村委、县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审查相关项目建设38个;举一反三,依法处理各类破坏湿地公园及自然保护地行为,结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查处企业1家,处罚金额239320元。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经核查,对国家湿地公园内存在违规建设问题进行了“举一反三”问题整改,开展了自然保护地“绿盾”行动及龙河国家湿地公园排查整改,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加强了项目审查和日常巡查,未发生违法侵占龙河国家湿地公园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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