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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107U/2021-00023 [ 发文字号 ] 丰委组〔2021〕36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委组织部
[ 成文日期 ] 2021-06-28 [ 发布日期 ] 2021-06-28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107U/2021-00023
[ 发文字号 ] 丰委组〔2021〕36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委组织部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6-28
[ 发布日期 ] 2021-06-28

关于下达2021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丰委组〔2021〕36号


中共丰都县委组织部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

丰都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1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资金计划的通知

有关乡镇党委、政府: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用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渝委组〔2019〕56号)《丰都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拟建项目清单〉的通知》(丰扶组发〔2021〕9号)《丰都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分配下达2021年财政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丰扶组发〔2021〕10号)要求,为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拟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对江池镇关塘村等17个村每村一次性扶持50万元(详见附件1),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任务及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下达的资金计划中,三元镇大城寨村、栗子乡双石磙村扶持资金用于自谋项目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包鸾镇百果园村、太平坝乡凤凰社区共2个村的扶持资金分别用于入股县国有企业农发集团和名山集团,按投资比例获取固定收益;江池镇关塘村、暨龙镇九龙泉村等13个村扶持资金用于入股民营企业或专业合作社,按投资比例获取固定收益。

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编制实施方案,经各乡镇组织评审和审批,报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委备案后,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各乡镇要加强指导、严格督查、及时验收,确保资金安全。自谋项目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乡镇要尽快完善项目前期用地等手续,入股县国有企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乡镇要及时指导完善入股协议、分红协议等,入股民营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乡镇要及时指导完善资产抵押手续、入股协议、分红协议等。

有关乡镇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检查、监管,指定专人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及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清单、落实责任、有序推进。要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机制,集体经济重大事项决策要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和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要按照《丰都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等相关文件规定,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同时要收集好项目实施前、中、后的相关照片、合法票据等资料。对需购买房屋、固定资产或需入股企业分红的资金,可依据实施方案、合同或相关依据一次性支付,其他资金可按进度拨付。

本次下达的所有项目均应在2021年12月前完成,并产生收益,村级集体有一定分红。项目建设完成后,村级集体应及时向乡镇提出验收申请,乡镇完成验收后,及时按相关要求整理好项目资料。有关乡镇在2021年12月30日前向县委组织部报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考评报告。

   

附件:1. 2021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计划表

      2. 丰都县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中共丰都县委组织部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            丰都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联系人:县委组织部,张健,70605620;县财政局,秦美玲,70707265;县农业农村委,刘文明,70709730;县扶贫办,蒋洪莲,70605038)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县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70605620

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1


2021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乡镇

扶持村

村党组织书记

村级财务管理情况

拟发展的集体经济项目内容

扶持资金

市级资金

来源文号

备注

1

江池镇

关塘村

谭小明

村财乡管

入股丰都县藕鱼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建成以种植马铃薯,养殖鸡、鱼等为一体的乡村旅游与农耕体验综合项目。

50

渝财农〔2021〕18号


2

虎威镇

大池社区

雷天权

村财乡管

入股青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成以柑橘为主导产业、以生态养殖为特色产业、以小水果采摘为配套产业的农旅融合综合基地。

50

渝财农〔2020〕137号


3

三元镇

大城寨村

徐仕国

村财乡管

村级光伏发电项目增量扩容,新增装机80千瓦。

50

渝财农〔2021〕18号


4

暨龙镇

九龙泉村

罗正龙

村财乡管

入股九股水生态渔业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冷水鱼养殖场50亩。

50

渝财农〔2020〕137号


5

包鸾镇

白果园村

周云财

村财乡管

入股国有企业丰都县农发集团,发展智慧农业,建设大棚蔬菜等200亩。

50

渝财农〔2020〕137号


6

龙孔镇

楠竹村

何之炳

村财乡管

入股丰都县荷包蛋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当地部分农家乐提供指导和培训,优先面向楠竹村招聘服务管理人员,带动楠竹村村民就业,发展壮大乡村旅游。

50

渝财农〔2020〕137号


7

兴龙镇

十字口村

湛常琼

村财乡管

入股重庆丰都良选畜牧有限公司,建设生猪养殖场160亩。

50

渝财农〔2020〕137号


8

湛普镇

白水社区

冉海龙

村财乡管

入股丰都县麻抖抖花椒种植专业合作社,修建花椒粗加工厂房1300㎡、冻库1000m³等。

50

渝财农〔2020〕137号


9

太平坝乡

凤凰社区

黄龙阳

村财乡管

入股国有企业丰都县名山集团,对社区群众进行乡村旅游经营业务培训等,发展壮大乡村旅游。

50

渝财农〔2020〕137号


10

兴义镇

双桂场村

胡  容

村财乡管

入股丰都县宏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展花椒产业、添置扶贫车间设备和花椒生产、加工、销售等。

50

渝财农〔2020〕137号


11

双龙镇

付家山村

文正江

村财乡管

入股丰都县中农诚投大鼎祥和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存栏1.35万头生猪的养殖场1个。

50

渝财农〔2020〕137号


12

都督乡

后溪村

程永周

村财乡管

入股丰都县坪水溪桥旅游有限公司,装修乡村旅游民宿酒店500㎡,完善10个房间的配套设施,如家具、窗帘、卫浴洁具、电脑等。

50

渝财农〔2021〕18号


13

都督乡

梁桥村

余清华

村财乡管

入股丰都县坪水溪桥旅游有限公司,装修乡村旅游民宿酒店500㎡,完善10个房间的配套设施,如家具、窗帘、卫浴洁具、电脑等。

50

渝财农〔2021〕18号


14

董家镇

四角楼村

黄春风

村财乡管

入股盛椒源花椒专业合作社,用于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发展花椒100亩,修建冻库50m³,花椒烤房60㎡。

50

渝财农〔2020〕137号


15

仙女湖镇

竹子社区

吴红杰

村财乡管

入股丰都县兴竹农业专业合作社,新建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的电商中心,装修配套相关的设施设备。

50

渝财农〔2020〕137号


16

栗子乡

双石磙村

向厚财

村财乡管

成立双石磙村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合作社,购建90㎡服务中心周转站,为栗子乡抽水蓄能和乡村振兴提供生活物质、后勤和劳务服务等。

50

渝财农〔2020〕137号


17

南天湖镇

三抚村

汪洪堂

村财乡管

入股重庆丰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就近就地打造10个集装箱式乡村民宿酒店约300㎡,发展壮大乡村旅游。

50

渝财农〔2020〕137号


合计

850




附件2

丰都县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2021年度)

项目名称

丰都县使用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县委组织部

实施

单位

江池镇、虎威镇、三元镇、暨龙镇、包鸾镇、龙孔镇、兴龙镇、湛普镇、太平坝乡、兴义镇、双龙镇、都督乡、董家镇、仙女湖镇、栗子乡、南天湖镇

项目属性

产业项目

项目期

202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850

其中:财政拨款

850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17个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内容,当年产生集体经济收益。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光伏发电增容量

≥60千瓦

民宿改造面积

≥500㎡

乡村旅游产品开发数量

≥3个

建设生猪养殖场数量

=2个

扩建冷水鱼养殖场面积

=50亩

修建花椒加工房面积

≥1300㎡

入股农发集团数量

=1个

质量指标

质量达标率

100%

项目收益中村集体分配比例

≥6%

时效指标

按期完成率

100%

成本指标

每个村补助标准

50万元/个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光伏增容发电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5万元

乡村旅游带动增加村集体收入

≥3万元/村

入股分红带动增加村集体收入

≥4万元/村

社会效益
指标

乡村旅游产业增加贫困人口就业数量

≥5人

乡村旅游接待游客数量

≥800人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民俗酒店持续使用年限

≥5年

乡村旅游产业正常运营年限

≥10年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

≥90%

乡村旅游游客满意度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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