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890/2024-00113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工作报告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民政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18 | [ 发布日期 ] | 2024-02-02 |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890/2024-0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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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 体裁分类 ] | 工作报告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民政局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18 |
| [ 发布日期 ] | 2024-02-02 |
丰都县民政局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好法治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党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推行普法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各分管联系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履行“一岗双责”,各科室负责人具体抓落实。与党建工作、民政中心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确保依法治理工作落实落地。针对民政领域信访工作成立了信访工作法治化专班,进一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相关工作要求和加强民政领域信访工作的组织统筹。
(二)抓牢普法宣传。一是着力提升法治素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职工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形式,对全体民政干部持续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12次,抓好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示范,落实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制度,增强民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下民政工作需要。全年局党组理论学习8场次,开展党员干部法律专题培训累计8余次;每年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二是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制作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慈善事业发展等领域普法宣传材料4190份,悬挂宣传标语60幅,广泛开展民政法律法规进民政服务机构、进社区等活动,强化对民政重点区域、特殊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突出宣传新出台的《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重庆市慈善条例》。三是积极探索以社区为载体,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为支撑的“五社联动”普法体系,依托全县30个社工站,130名一线社工,联动社会组织人员、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和社会慈善资源开展普法活动20场次,提升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知晓度。加强民政领域法治文化建设。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在民政服务机构窗口、社区服务设施场所中,充分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等融合发展。
(三)履行服务职能。一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深化“全渝通办”“跨省通办”,推动更多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年共办理婚姻登记“全渝通办”37件、“跨省通办”3件。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重点事项改革,推进“川渝通办”事项“同事同标”,进一步统一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做实“一件事一次办”,上线推广“扶残助困”“公民婚育”“公民身后”联办套餐,积极推进“社会救助”“收养和户口登记”“养老服务”套餐办理流程优化、表单整合、系统对接,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及时的政务服务。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实现“好差评”主动评价数据全量归集。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丰都府办〔2022〕53号)规定,对拟出台的《关于建立丰都县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严格合法性审查和备案,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制度。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挥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作用,及时接收市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局机关行政审批服务科推送的经营范围内包含“养老服务”等内容的市场主体信息165条,依托乡镇开展了实地检查,将开展养老服务的31家市场主体纳入了监管范围。加入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完善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抽查养老机构3家次,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建立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机制,对全县58家养老机构进行了全面摸排,经排查目前暂无存在诈骗风险的养老机构。四是着力化解矛盾纠纷。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开展信访接待工作,设立信访接待室,实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全年办理民呼我为、全国民政信访信息系统、重庆市智能信访信息平台等系统信访事项18件次)。组织召开防范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召开两会、清明、五一等节点、季度及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部署会。印发防范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通知26份,民政领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火灾防控“除险清患”、重大事故隐患排查、非法集资防范化解、未经消防验收许可投入使用遗留问题大起底、燃气油气安全整治等工作方案7份,消防工作要点1份,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1份。五是用心打造试点示范。以打造高家镇汶溪社区清廉村居示范和双路镇马鞍山社区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为契机,运用“法治的力量”,以“普法宣传、法律服务、诉源化解、依法治理”作为“四大抓手”,建立“一网三员”工作队伍,配齐“法律之家”硬件设施,配强社区法律明白人,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全面加强法治乡村治理,以法治手段营造清廉民风,推动信访积案“事心双解”,进一步加强了法治乡村治理,以法治保障了清廉民风,让清廉村居建设深入人心,提升当地(村)居民的安全感。
(四)强化权力监督。一是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对土葬区火葬区调整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中的作用,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群众所需、基层所盼,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狠抓局机关政务公开等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民政事务,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按时将民政系列惠民政策、办事指南、规章制度、养老补贴、城乡低保公示、临时救助等在县民政局政务服务网站进行公告公示。2023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务信息未公开或者公开不当而被群众反映的情况。三是认真完成议提案办理。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调整本单位人大、政协议题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规范办理流程,保障议题案办理质量和满意率,全年主办人大建议14件、政协提案8件,建议、提案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四)规范行政执法。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丰都县民政局官方网站公布《行政执法基本事项公示》,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投诉举报电话、救济渠道。在丰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行政处罚公示专栏,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受机构编制和三定方案的限制,我局未设立法制审核机构。为保障法制审核工作正常开展,明确由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法制审核,指定专人从事法制审核工作,履行案件法制审核、受理听证申请、主持召开听证会、组织召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会议、行政案件归档保管等职责。三是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谁执法谁记录”的原则,将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过程信息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予以全程记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装备保障不足,缺乏行政执法所需的车辆、执法记录仪等各类执法装备。二是民政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健全,部分领域存在立法空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严重滞后,缺乏实际操作性,已不适应当前民政行政管理的要求,急需立改废。三是养老服务机构监管不易,民政部2019年1月2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明确提出各级民政部门不再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登记,再到民政部门备案管理。现大部分养老服务机构仅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未在民政部门备案,导致养老服务机构监管难度大。
三、2024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民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增强民政领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推动民政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利用“民政法规政策宣传月”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讲宣传,结合国际社工日、中华慈善日、重阳节、清明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系列民政法治服务活动和宣传活动。
(二)进一步增强民政领域行政执法能力。一是健全行政执法机制,严格行政处罚程序,统一民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优化民政执法流程,严格执行民政行政执法裁量基准,不断提升民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持续加大社会组织、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殡葬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三是加强民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培训。四是加大执法装备保障,积极争取为民政执法配备1台执法车辆、配齐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以保障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进一步强化法治民政保障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责任到人。二是规范民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动态清理。三是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强化与市场监管、发改、住建等部门协同,加强综合监管。
丰都县民政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