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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公安局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利益为导向,以提升服务效能为核心,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抓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运行机制,以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宗旨,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效落地。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不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工作透明度。通过丰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6条,通过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4977条,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举办“警营开放日”活动3次。一是加大公安宣传力度。主动加强与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合作,紧扣公安中心工作、各项专项行动、先进典型推树等正面宣传,央级媒体21条、市县级媒体634条、自媒体4322条,阅读量达425万次,平安丰都新媒矩阵粉丝总量达30万。同时深入挖掘推树先进典型坚持着眼一线,多角度持续推出优秀民、辅警服务于群众、乐于助人的感人故事,展示公安机关积极作为和公安民警忠诚担当、无私奉献良好形象。通过平安丰都微信订阅号发布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动态稿件60余篇,在“平安丰都”抖音、快手发布普法宣传类短视频10余个,获得10万点赞量。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川渝通办”各项举措。办理“川渝通办”业务841笔,其中川渝居民身份证换补领574张,川渝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66人,川渝开具临时身份证明(含开具户籍证明)63张、川渝两地户口迁移122人、川渝新生儿入户2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13张、开具户籍类证明1张。全县各综合窗口办理户政业务16万余次,办理身份证业务42000余张,车驾管业务3000余笔。同时在城西所增设24小时无人值守便民服务点,采用人工办理与自助机办理相结合,实现“全时办”、“全覆盖”,2023年在非工作时间内为辖区群众服务650余次。三是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认真履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通过丰都政务服务网全面、及时、准确展示政务服务和“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信息,不断提升行政审批工作标准化建设水平。及时主动公开更新机构职能,基层政务公开、年度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主要内容。认真推进建议提案答复的信息公开,对主办的19件议提案办理结果进行了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县公安局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县公安局制定政府网站管理实施办法,再次明确职责分工、工作要求、考核标准、局直属各单位认真履行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健全落实领导小组工作责任,严格审查等措施,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认真分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工作落实。

(四)平台建设情况

县公安局完善网上发布流程,丰富网站信息。加强定期巡查、检测门户网站及新媒体发布平台,充分发挥县公安局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的作用,持续做好“平安丰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资讯发布工作,实现多平台同频共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县公安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将政府信息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县公安局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对局直属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坚持季度通报检查机制,促使各部门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0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7851

行政强制

118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3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工作对照政务公开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思想重视程度还不够,个别网页栏目更新不及时,更新内容与栏目设置要求不相符的情况仍然存在;二是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多是对政策内容的简单转述,未能深度解读政策内涵。

下一步,县公安局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提升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提高站位。增强主动工作、主动回应、主动发声意识,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明确各级责任,健全协调机制,依法依规开展政务工作有效利用微信、微博公众号,拓展政务公开的渠道和广度,提升群众对相关信息知晓率。三是对政策进行文字解读,引入图表、图片、视频、动画等多种易被群众接受和理解的形式解读政策,多维度帮助群众更直观地理解政策内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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