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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MB19803549/2024-00137 [ 发文字号 ] 剩余砂石出字〔2024〕(丰都县)1 号
[ 主题分类 ] 矿产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12 [ 发布日期 ] 2024-07-13
[ 索引号 ] 11500230MB19803549/2024-00137
[ 发文字号 ] 剩余砂石出字〔2024〕(丰都县)1 号
[ 主题分类 ] 矿产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7-12
[ 发布日期 ] 2024-07-13

丰都县暨龙河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拍卖公告

    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对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公开挂网交易,并委托丰都县兴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公开交易环节的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告发布的网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 https://www.cqggzy.com/fengduweb/;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www.cqfd.gov.cn/。

一、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暂定名)

地理位置

砂石种类

工程建设剩余砂石量

移交期限

拍卖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金额

(万元)

1

丰都县暨龙河河流综合整治(乌羊坝排洪隧洞、枫香峡排洪隧洞)工程开挖剩余砂石

丰都县暨龙镇乌羊坝、枫香峡

砂石(灰岩、砂岩)

34.44万吨

约16个月

285

30

二、出让人: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295号,联系人:秦老师,联系电话:023-70702538。

三、交易平台: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二楼,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023-70731800。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竞买:

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在自然资源部联合惩戒备忘录或重庆市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的。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交易方式:拍卖

公告时间:2024年7月12日-2024年8月8日

拍卖时间:2024年8月9日10:00时

地点: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二楼

六、获取竞买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到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二楼)领取拍卖相关资料,也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 https://www.cqggzy.com/fengduweb/,查阅、下载。

(二)报名时限:2024年7月12日-2024年8月8日17:00时

(三)报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拍卖的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申请人于报名期限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并持报名资料到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二楼)提交报名申请。

(四)保证金的交纳详见《出让文件》。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拍卖为无底价,采用增价竞价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成交后的竞得人按规定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八、风险提示

(一)本次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资源投资存在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情况(砂石厚度、砂石质量、剩余可用砂石量等)与实际资源量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外运方式限制以及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该建设工程剩余砂石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二)有关该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涉及加工场地的选取,包括但不限于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排土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

(三)建设项目红线内、外的运输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九、对建设工程剩余砂石交易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拍卖的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存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拍卖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结果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丰都县兴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一)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竞买保证金的违约金,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

3.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十一、其他重要提示

(一)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标的采用外运的方式移交,周期约16个月。

(二)受让方在工程现场交接以及运输砂石时,应遵守作业安全规则,服从转让方、施工单位的安排。

(三)受让方需自行组织标的装卸、运输、保管、加工等工作,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运输、加工等费用)及在交接、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四)本次拍卖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丰都县兴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负责拍卖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竞买申请人须认真详读拍卖出让文件,现场踏勘并详细了解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工程情况、剩余砂石移交、存放、加工等情况。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内容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五)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除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外,出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六)拍卖收益由受让方在签订《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出让合同》后7日内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还需另外支付丰都县暨龙河河流综合整治(乌羊坝排洪隧洞、枫香峡排洪隧洞)工程剩余砂石资源量、价值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成本共计11.9万元,由竞得人在5个工作日内将报告编制费用转至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指定账户。若逾期不缴纳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有权另行出让该宗剩余砂石资源。

(七)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按重庆市、丰都县相关文件精神及相关文件标准执行,由受让方在签订合同之前予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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