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电文、党建、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安全、档案管理、精神文明等工作。承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综合性重要文稿起草。承担综合统计工作。协调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拟订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机关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复查和督办,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维护稳定、综合治理工作。法治政府建设;行政诉讼、复议;信访事项受理;政务公开等工作。
(三)自然资源调查登记科
土地房屋权属纠纷调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测绘行业监管;指导监督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全县地形图管理等工作。
(四)地质矿产科
执行矿产资源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工作,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五)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负责国有土地出让、划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负责委托编制和修订全县基准地价;负责土地批后监管(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方面的事宜。
(六)国土空间规划科。
承担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村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组织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
(七)工程规划管理科(丰都县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县规划委员会工作;负责全县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工作;承担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规划管理工作。
(八)自然资源保护科
负责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及批后监管工作;负责耕地卫片执法、耕地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方面的事。
(九)行政审批科
负责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审批服务、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实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