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土地征收事务中心
办公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295号11楼1106
联系电话:023-70616990
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配套实施条例、《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丰都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统筹协调做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2.负责集体土地征收、征用、补偿、房屋拆迁安置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3.负责全县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土地的补偿、拆迁、安置工作;
4.负责对征收项目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的调查、核查、认定和登记工作;
5.拟订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签订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
6.负责监管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资金;
7.负责做好征地安置人口核定,协助社会保障等部门做好被征地安置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8.负责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收集、数据统计,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汇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上报;
9.负责集体土地征收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信访事宜,负责处理土地和房屋征收中的遗留问题;
10.贯彻执行国家和市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法规,负责组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地、园地、湿地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事务性工作,负责国务院、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查报批事务性工作;
11.承担全县临时用地审批事务性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