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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934/2023-000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15 [ 发布日期 ] 2023-09-15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934/2023-000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15
[ 发布日期 ] 2023-09-15

丰都县林业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根据丰都府办发〔201929号文件规定,丰都县林业局的职能职责是: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指导良种选育推广、林木种子种苗及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质量、草种质量;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管,指导有关林业行政执法、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管理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县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林业科技创新体系、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和林业科技教育培训。

(二)机构设置。丰都县林业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归口管理。内设办公室、财务科、资源管理科、生态发展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法规科6个科室,下设县林业行政执法支队、县森林病虫害防治站、县林业产业发展中心、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县林木种苗管理站、县风景名胜管理中心、县三抚林场、县楠木林场、县七跃山林场9个单位。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有5个,主要包括:丰都县林业局1个全额预算的行政单位,丰都县三抚林场、楠木林场、七跃山林场和风景名胜管理中心4个全额预算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8514.16万元,支出总计18514.1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10.75万元、下降15.17%,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项目资金及其他收入资金较上年有所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8315.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84.35万元,下降11.11%,主要原因是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项目资金及其他收入资金较上年有所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15.03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99.13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8318.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93.57万元,下降15.24%,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收入减少,相应的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6288.91万元,占34.33%;项目支出12029.73万元,65.67%。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5.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7.11万元,下降83.27%,主要原因是单位用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支付了项目工程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354.2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309.54万元,下降15.28%。主要原因是今年部门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项目资金及其他收入资金较上年有所下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9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2.18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部门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项目资金及其他收入资金较上年有所下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98.83万元,增长15.38%。主要原因是市级拨入的林业生态保护与恢复资金及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较年初预算拨款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基本支出拨款较年初预算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9.19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96.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15.8万元,下降7.2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入减少,相应的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22.78万元,增长61.06%。主要原因是林业生态保护与恢复资金及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较年初预算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基本支出拨款较年初预算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5.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7.11万元,下降83.27%,主要原因是单位用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支付了项目工程款。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9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9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增加的信访事务支出及招商引资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93.84万元,占6.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8.63万元,增长15.3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及人员工资调资晋级、社会保障缴费标准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308.22万元,占1.7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83万元,下降3.09%,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等导致缴费减少。

4)节能环保支出4672.69万元,占25.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49.69万元,增长101.15%,主要原因是林业生态保护与恢复资金的节能环保建设资金拨入增加,相应的支出增加。

5)农林水支出10302.24万元,占57.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56.51万元,下降11.6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项目资金减少,相应的支出减少。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50万元,占6.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我县龙河左岸(龙河口至两会大桥)边坡治理建设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265.5万元,占1.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4万元,增长2.53%,主要原因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进行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88.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44.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8.97万元,下降4.79%,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744.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8万元,下降0.05%,主要原因是部分公用经费用于弥补人员经费不足,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22.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77.77万元,下降85.35%,主要原因是名山集团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较上年减少。本年支出322.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77.77万元,下降85.35%,主要原因是名山集团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收入较上年减少,相应的支出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2.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万元,下降11.86%,主要原因是部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不超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87万元,增长28.58%,主要原因是风景名胜管理中心因工作需求新制购置公务用车1辆,因此“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度本部门发生公务车购置费17.95万元,较上年增加17.95万元,主要原因是风景名胜管理中心因工作需求新制购置公务用车1辆,因此“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3.6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5万元,下降6.53%,主要原因是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1万元,增长0.93%,主要原因风景名胜管理中心增加了1辆公务用车,故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公务接待费1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及其他市、县林业部门的林业工作交流、学习等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7万元,下降44.6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39万元,下降28.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243批次235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5.88元,车均购置费17.95万元,车均维护费3.74万元(全年车辆保有量为9辆,只在202211月时林业局(本级)报废车辆3辆,因此年底时车辆保有量只有6辆)。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3.08%,主要原因是部门召开的座谈会支出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6万元,下降10.98%,主要原因是今年职工外出培训学习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5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费、劳务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44万元,增长25.22%,主要原因是林业局(本级) 人员增加,单位购置及更换办公设施设备及办公物品。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82.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82.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5.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9%。主要用于采购森林保险、森林资源调查及其他林业项目咨询服务等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7项,涉及资金12109.7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较为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管理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基本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丰都县林业局部门整体绩效

项目名称:

丰都县林业局整体自评

项目编码:

50023000022P000037

自评总分:

96.7



项目主管部门:

304-丰都县林业局

财政归口处室:

006-经建科

部门

联系人:

张燕

联系

电话

70726641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年度总金额

15593.97

28830.82

19398.97




其中:财政拨款

15593.97

28830.82

19398.97

67

10

6.7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2年,完成营造林面积2.23万亩,落实森林管护面积171.74万亩,聘用生态护林员787名,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大于85%,全县森林覆盖率不低于52%,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9‰,森林蓄积量持续增长,全县生态安全屏障得到巩固,生态服务功能有效提升。

2022年,完成营造林面积2.23万亩,落实森林管护面积171.74万亩,聘用生态护林员787名,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大于85%,全县森林覆盖率不低于52%,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9‰,森林蓄积量持续增长,全县生态安全屏障得到巩固,生态服务功能有效提升。

2022年,已完成营造林面积2.23万亩,落实森林管护面积191.38万亩,聘用生态护林员802名,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85%,全县森林覆盖率52%,森林火灾受害率0.3‰,森林蓄积量持续增长,全县生态安全屏障得到巩固,生态服务功能有效提升。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

权重

指标

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补助自然保护区

2

2

0

100

5

5


补助自然保护区2

林地面积

万亩

249

249

0

100

10

10

全县林地面积249万亩

林业市级自然保护区

1

1

0

100

5

5


林业市级自然保护区1

森林蓄积量

立方米

8000000

8000000

0

100

5

5


森林蓄积量800万立方米

湿地面积

万亩

13.58

13.58

0

100

5

5


湿地面积13.58万亩

营造林面积

万亩

2.48

2.48

0

100

20

20

全年营造林面积2.48万亩以上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灾率

3

1

0

100

5

5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灾率0.3‰以下

森林抚育合格率

%

85

95

0

100

5

5


森林抚育合格率85%以上

森林覆盖率

%

52

52

0

100

10

10

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2%以上

森林火灾受害率

0.3

0.3

0

100

5

5

森林火灾受害率0.3‰以下

市级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生态系统完整


定性

1

0

100

5

5


建立完整的市级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生态系统

新造林面积合格率

%

85

90

0

100

10

10

新造林面积合格率85%以上

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22年国家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项目编码:

50023022T000002700382

自评总分:

100



项目主管部门:

304-丰都县林业局

财政归口处室:

006-经建科

部门

联系人:

许玉梅

联系

电话

13896658190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年度总金额


582.95

582.93




其中:财政拨款


582.95

582.93

100

10

1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落实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52.3万亩

落实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52.3万亩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

权重

指标

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落实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

万亩

52.3

52.3

0

100

10

10

落实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52.3万亩

补助资金兑现率

%

99

99

0

100

10

10


森林资源管护合格率

%

100

100

0

100

10

10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100

0

100

10

10


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

%

90

90

0

100

10

10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财政补助标准

/

12.75

12.75

0

100

10

10



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


定性

1

0

100

10

10


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定性

1

0

100

10

10



管护人员满意度

%

90

90

0

100

10

10



2、绩效自评分析

2022年,完成营造林面积2.23万亩、落实森林管护面积191.38万亩、聘用生态护林员802名,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85%,全县森林覆盖率52%,森林火灾受害率0.3‰,森林蓄积量持续增长,全县生态安全屏障得到巩固,生态服务功能有效提升。总体绩效指标完成率100%。根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96%;总体目标自评得96.7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022年已落实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52.3万亩,直补申报率95%,直补兑现率100%,国家补偿政策落实到户,确保林区社会秩序稳定。总体绩效目标完成率100%

3.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4.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绩效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23-70606433         联系人: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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