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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46J/2024-0003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30 [ 发布日期 ] 2024-04-30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46J/2024-0003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4-30
[ 发布日期 ] 2024-04-30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情况的报告

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贯彻落实《中共丰都县委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丰委办〔201932号)、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912号)、《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2020年,根据《关于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62号)、《关于规范考试劳务费发放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050号)、《关于严格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通知》(渝委组201456号)、《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0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在职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健康体检补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2111号)等文件要求,为了保障我局正常运行,保障人事档案按时规范整理、工伤认定和鉴定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保证事业单位公招考试顺利进行,为全县各事业单位(特别是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招录人才,体现县委县政府对全县离退休人员的重视与关怀,确保全县工资系统正常运行。

2.项目实施情况

2022年社保保障专项工作2023年社保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本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经费、单位职工丧葬抚恤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先进表彰、渝薪芯工资软件升级服务费“三支一扶”人员安家费、驻村工作补贴事业单位公招考试费用、鸿雁计划人才奖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经费、人社局本级编外人员经费、退休一次性补贴13个项目均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

3.项目经费

2023年实际到位446.43万元,分别投入到13个项目。其中:2022年社保保障专项工作70万元2023年社保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本级)45万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经费58万元、单位职工丧葬抚恤费45.38万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先进表彰40万元、渝薪芯工资软件升级服务费14万元“三支一扶”人员安家费5.7万元、驻村工作补贴万元1.06事业单位公招考试费用109.6万元、鸿雁计划人才奖励29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经费20万元、人社局本级编外人员经费3.84万元、退休一次性补贴4.85万元。下达资金均已使用完毕,资金使用率100%

(二)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公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参与拟订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法规政策等工作。负责县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人才引进政策。

8.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9.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10.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审核县委、县政府及以上机关奖励表彰事宜及项目名单。根据授权承办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1.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贴补贴、福利和退休管理工作,宏观调控管理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审批;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公)伤认定;负责伤(病)残等级鉴定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相关配套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安全监管和信访稳定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项目绩效目标

具体详见各项目绩效自评表(附件1)。

、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评价工作组通过资料收集分析、指标体系搭建等方式,对人社局13个项目进行综合绩效评分。13项目自评绩效评级为优,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具体详见各项目绩效自评表(附件1)。

、存在的问题

少数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绩效指标细化量化但部分指标缺乏合理性,产出指标及效益指标有待优化。

、改进措施

1.加大项目过程管理监督的力度,建议从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进度到项目竣工验收加强项目监管工作。

2.加强项目统筹管理。明确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加强执行中的过程管理和监督机制,保障工程进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对于无法按进度实施工作或无法按时完成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应落实项目绩效考核制度,坚持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单位奖励挂钩。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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