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628/2024-00090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人员招录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司法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28 | [ 发布日期 ] | 2024-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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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 人员招录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司法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28 |
[ 发布日期 ] | 2024-11-28 |
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往丰都县司法局司法协理员招聘公告
受丰都县司法局委托,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丰公司)采用派遣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司法协理员,派往丰都县司法局从事司法协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往丰都县司法局司法协理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司法协理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组织纪律性强,执行力强,能适应基层一线工作;
6.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的;本科及以上专业为法学类的;具有政法单位相关工作经历的;烈士、因公牺牲司法行政干警的配偶、子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司法协理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开除公职、军籍的;
3.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5.曾因违反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规定被辞退的;
6.不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丰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及电话:丰都县平都大道西段274号智丰公司506办公室,联系电话:023-70607018。
3.提交材料: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背面需标注姓名);
(4)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者证书的,提供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往丰都县司法局司法协理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个人信用报告。
4.资格审查:智丰公司将对前述要求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造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三)考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采用闭卷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经济知识等。笔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笔试成绩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自行查询。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的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
若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下列条件优先确定体检人选: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社会工作者考试的;具有法学本科专业学历的;具有政法单位相关工作经历的;烈士、因公牺牲司法行政干警的配偶、子女。如同时具备优先聘用情形或均无上述情形,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成绩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自行查询。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名单。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合格者,县司法局对拟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按同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公示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审查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丰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属于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签订合同。所有拟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上岗前,与智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及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七)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录用后应当在县司法局最低服务三年,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聘用人员设实习期6个月(含试用期2个月)。薪酬由基本工资、层级工资、绩效工资构成。试用期每月只发基本工资2200元,转正后月工资收入31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实习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评定层级工资,共5个层级,按200-500元/月发放层级工资。单位按规定足额缴纳“五险一金”,发放工会福利等。
附件:1.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往丰都县司法局司法协理员岗位一览表
2.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往丰都县司法局司法协理员报名登记表
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