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06R/2025-00021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水利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07 | [ 发布日期 ] | 2025-02-07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06R/2025-00021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07 |
[ 发布日期 ] | 2025-02-07 |
丰都县海螺沟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丰都县海螺沟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现按要求公开本项目及其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公示简本及征求意见稿全本查阅方式
《丰都县海螺沟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公众可前往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查阅征求意见稿全本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公众范围及公众意见表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为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环境影响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也将认真参考。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及时限
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及建议向规划实施单位、规划编制单位等反映。
四、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联系人:曾海林
电话:15320399450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瀚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工
电话:13996176826
邮箱:245968635@qq.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183号28-4
附件1:丰都县海螺沟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