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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9167/2025-0014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18 [ 发布日期 ] 2025-09-18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9167/2025-0014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9-18
[ 发布日期 ] 2025-09-18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丰都工业园区镇江组团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918日—202592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fd.gov.cn/bm/sthjj/。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fdhbjjgk@163.com,传真:023-70708728,通讯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二路321号,邮编:4082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丰都工业园区镇江组团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

丰都工业园区镇江组团镇江村

重庆江之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丰都工业园区镇江组团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位于丰都工业园区镇江组团镇江村,规划污水处理厂建设处理规模为2000m3/d。主要服务范围为整个丰都工业园镇江组团,采用“粗格栅+细格栅+综合调节池+混凝沉淀+气浮+水解酸化+AO池+二沉池+深度絮凝沉淀+次氯酸钠消毒”污水处理工艺,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朗溪河。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对产生臭气的主要预处理区、生化处理区和污泥处理区采取密闭加盖等措施,经负压抽吸后采用生物除臭系统进行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外排。项目运营期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恶臭气体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等。项目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污水处理厂采用“粗格栅+细格栅+综合调节池+混凝沉淀+气浮+水解酸化+AO池+二沉池+深度絮凝沉淀+次氯酸钠消毒”污水处理工艺,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朗溪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泵、风机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采用设备加装减震器、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少厂界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产生的栅渣收集后定期外运合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处置;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处置;污泥暂按危废管理处置,经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运至东方希望水泥炉窑协同处置;废机油、废生物填料经收集暂存后,定期交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县发展改革委核准

已按要求开展公众参与,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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