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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85B/2025-000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5-03-28 [ 发布日期 ] 2025-03-28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85B/2025-000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商务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3-28
[ 发布日期 ] 2025-03-28

丰都县商务委员会关于丰都县再生资源(低值可回收物)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丰都县商务委员会

关于丰都县再生资源(低值可回收物)综合

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丰都县再生资源(低值可回收物)综合利用项目招标方案》已经委党组会研究同意,现予公告。

附件:丰都县再生资源(低值可回收物)综合利用项目招标方案

丰都县商务委员会

2025328


附件

丰都县再生资源(低值可回收物)综合利用

项目招标方案

为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低值可回收物)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商环境,助力丰都打造重庆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名称

丰都县再生资源(低值可回收物)综合利用项目。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2026,基本建成企业本部(主体)+分拣中心(核心)+回收站(基础)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低值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立和完善统一回收、统一销售、统一纳税的法人治理结构,建成再生资源(低值可回收物)综合利用项目,实现再生资源与生活垃圾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融合发展。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一)综合分拣中心及数字化交易市场项目。规范建成再生资源(低值可回收物)集中分拣中心及区域性数字化交易市场。

(二)回收网络体系项目。规范建成覆盖28个乡镇所在地和主城区8个社区的再生资源(低值可回收物)连锁经营回收专店(大户)36家以上在周边区县及邻近省份建成连锁经营中转站(代理商)”20家以上,构建区域性回收网络体系,最大限度保障综合利用项目原料来源充足。

(三)综合利用项目。规范建成废纸制品、塑料再生造粒、废家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纺织品、废玻璃综合利用项目。

三、竞标条件

竞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本企业拥有足够营运本项目的经济技术条件;

(三)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不为检察机关诉讼客体。否则,不得参加竞标。

四、标文书

竞标人应完整提供下列文书:

(一)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人简介包括企业经济、技术条件及信用、荣誉证明相关材料;

(四)本项目实施方案;

(五)项目总部设于丰都县境内及项目进度的承诺书;

五、评标程序

(一)发布公告。本公告须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fd.gov.cn/)予以发布。

(二)接受报名。公示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544日,逾期不再受理。竞标人须持投标文书密封件一式两份,于20254418:00前送达到丰都县商务委员会(收件地址:丰都县第二行政楼609,联系人:冉蛟龙,联系电话:023-70605247,邮政编码:408299

(三)组织评审。由本委组织县级有关部门启封投标文书密封件,采取比选方式开展现场评审。评分标准:本方案第四条(一)、(二)、(三)项各10分,(四)项50分,(五)项20分,由评审得分最高者中标。只有1个竞标报名,评审得分60分以上者为中标。

(四)公告公示。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配套措施

(一)中标者在2025630日前未完成回收网络体系项目建设,视为违约,列入失信名单,由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给予联合惩戒。

(二)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本项目购置的贮存设施设备,分拣中心(中转站)、交易市场综合利用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征转用费用)及安全(环保)计量设施,在线监控网络通讯器材等投资(以下统称有效投资),按不超过40%标准给予补助。其中:再生资源(低值可回收物)回收网络体系分项目的有效投资,由低值可回收物回收项目试点资金按照前述补助标准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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