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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8343/2024-0010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4-09-25 | [ 发布日期 ] | 2024-09-25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8343/2024-0010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9-25 |
[ 发布日期 ] | 2024-09-25 |
丰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丰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城市管理局的名义,统一行使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划入县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职责。
2.承担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环卫、园林绿化、户外广告、城市供水排水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强制职能。
3.承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强制职能。
4.承担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强制职能。
5.承担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强制职能。
6.承担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强制职能。
7.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强制职能。
8.承担县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职责。
9.监督、指导乡镇(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0.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纠察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机构为:综合科、法制科、纠察科、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7个。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583.02万元,支出总计1583.0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2.79万元,增长24.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人员5名,经费调整预算增加及城市管理专项资金投入调整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557.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7.64万元,增长22.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人员5名,经费调整预算增加及城市管理专项资金投入调整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7.8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5.15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583.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2.79万元,增长24.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人员5名,经费调整预算增加及城市管理专项资金投入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00.47万元,占50.57%;项目支出782.55万元,占49.4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83.0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12.79万元,增长24.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人员5名,经费调整预算增加及城市管理专项资金投入调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7.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7.64万元,增长22.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人员5名,经费调整预算增加及城市管理专项资金投入调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4.01万元,增长31.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人员5名,经费调整预算增加及城市管理专项资金投入调整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15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3.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2.79万元,增长24.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人员5名,经费调整预算增加及城市管理专项资金投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9.16万元,增长33.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人员5名,经费调整预算增加及城市管理专项资金投入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6.22万元,占9.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96万元,增长63.9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29.58万元,占1.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3万元,增长0.7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基数调整。
(3)城乡社区支出1360.92万元,占85.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7.62万元,增长34.31%,主要原因是追加了项目资金及城市管理资金的投入。
(4)住房保障支出36.30万元,占2.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5万元,下降21.00%,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基数调整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0.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7.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58万元,增长12.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5人及政策性增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32.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04万元,增长27.97%,主要原因是新招5人费用增加;二是增加了工会经费支出、县外实地法制培训费及接待区县交流学习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差旅费、培训费、邮电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9.8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88万元,增长215.16%,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务车2台,预算调整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0.79万元,增长558.75%,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务车购置费用、新增县外实地培训费及接待区县交流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48.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执法执勤及应急保障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3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执法业务增加,县政府批准新购公务车2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8.3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执法业务增加,县政府批准新购公务车2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4万元,主要用于管辖区域主、次干道日常巡逻产生的车辆维修费、油料费;车辆保险费、年审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6万元,下降38.11%,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车辆维修费、油料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2万元,增长23.50%,主要原因是新增2台公务车,维护费、保险费等相应增加。
公务接待费0.3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到我单位交流学习事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2万元,下降62.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原则。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1万元,增长442.86%,主要原因是单位违法建设在重庆市年终考核成绩突出,其他区县来丰交流学习次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122.19元,车均购置费24.18万元,车均维护费1.8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0万元,增长272.73%,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了省外实地法制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8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差旅费、培训费、邮电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9.04万元,增长27.97%,主要原因是新招5人费用增加;二是增加了工会经费支出、县外实地法制培训费及接待区县交流学习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3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784.10万元。
2023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2022年驻村工作队补助经费(城管执法支队) | 项目编码: | 50023022T000002455454 | 自评总分: | 100 | |||||
项目主管部门: | 606-丰都县城市管理局 | 财政归口处室: | 006-经建科 | 部门联系人: | 王庆华 | 联系电话: | 17708365323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0 | 15,500.00 | 15,5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0 | 15,500.00 | 15,500.00 | 100 | 10 | 10 | ||||
一般公共预算 | 0 | 15,500.00 | 15,500.00 | 10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振兴乡村,使人民生活更加稳定、幸福美满。 | 振兴乡村,使人民生活更加稳定、幸福美满。 | 完成了当年乡村振兴目标任务,让居民生活更加幸福安康。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驻村人数 | 人 | ≥ | 3 | 3 | 0 | 100 | 20 | 20 | ||
任务按计划完成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20 | 20 | ||
总投入资金 | 元 | ≥ | 15500 | 15500 | 0 | 100 | 20 | 20 | ||
改善乡村面貌 | 定性 | 有效改善 | 1 | 0 | 100 | 20 | 20 | |||
帮扶对象满意度 | % | ≥ | 95 | 95 | 0 | 100 | 10 | 10 | ||
2023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县城管执法支队编外人员经费 | 项目编码: | 50023023T000003463215 | 自评总分: | 100 | ||||||||
项目主管部门: | 606-丰都县城市管理局 | 财政归口处室: | 006-经建科 | 部门联系人: | 秦春香 | 联系电话: | 15826260955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5,040,000.00 | 5,040,000.00 | 5,040,0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5,040,000.00 | 5,040,000.00 | 5,040,000.00 | 100 | 10 | 10 | |||||||
一般公共预算 | 5,040,000.00 | 5,040,000.00 | 5,040,000.00 | 10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加强城区主次干道市容市貌、市政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提升管理水平。改善城区居住环境、美化市容。为市民创造一个干净、整洁、靓丽的城市。取得广大市民的支持和肯定。 | 有效改善了城市主次干道的市容市貌,减少了城市污染,市政设施管护率达100%,项目任务按计划全部完成。取得了广大市民的支持和肯定。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
聘请协勤人数 | 人 | ≥ | 140 | 140 | 0 | 100 | 10 | 10 | |||||
市政设施管护区域面积 | 万平方公里 | ≥ | 20 | 20 | 0 | 100 | 10 | 10 | |||||
市政维护项目合格率 | % | ≥ | 95 | 95 | 0 | 100 | 10 | 10 | |||||
项目任务按计划完成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编外人员(协勤)平均补助标准 | 元/人*月 | ≥ | 3000 | 3000 | 0 | 100 | 15 | 15 | |||||
促进就业、拉动经济增长 | 万元 | ≥ | 504 | 504 | 0 | 100 | 10 | 10 | |||||
改善城市环境及形象 | 定性 | 有效改善 | 1 | 0 | 100 | 5 | 5 | ||||||
减少城市污染 | 定性 | 高中低 | 1 | 0 | 100 | 5 | 5 | ||||||
项目后期管护性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1 | 0 | 100 | 5 | 5 |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 | ≥ | 90 | 90 | 0 | 100 | 10 | 10 |
2023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治乱、保畅工作经费 | 项目编码: | 50023023T000003665502 | 自评总分: | 100 | |||||
项目主管部门: | 606-丰都县城市管理局 | 财政归口处室: | 006-经建科 | 部门联系人: | 秦伟 | 联系电话: | 13132357000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0 | 2,785,461.00 | 2,785,461.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0 | 2,785,461.00 | 2,785,461.00 | 100 | 10 | 10 | ||||
一般公共预算 | 0 | 2,785,461.00 | 2,785,461.00 | 10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全面治理城区交通乱、堵,保持人、车辆通行,城区美观、漂亮。 | 全面治理城区交通乱、堵,保持人、车辆通行,城区美观、漂亮。 | 有效治理了城区交通乱、堵,保证了居民出行畅通,城区美观、漂亮。已按年初目标全面完成了任务。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县城区面积 | 公里/平方公里 | = | 20 | 20 | 0 | 100 | 10 | 10 | ||
环境整洁保持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项目完成时限 | 年 | = | 1 | 1 | 0 | 100 | 10 | 10 | ||
项目总投入资金 | 元/年 | ≥ | 1000000 | 1000000 | 0 | 100 | 20 | 20 | ||
街道整洁、道路通畅 | 定性 | 高中低 | 1 | 0 | 100 | 10 | 10 | |||
环境整洁漂亮 | 定性 | 高中低 | 1 | 0 | 100 | 10 | 10 | |||
项目可延续期 | 定性 | 高中低 | 1 | 0 | 100 | 10 | 10 |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 | ≥ | 95 | 95 | 0 | 100 | 10 | 10 |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王庆华 023-70736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