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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746L/2024-00027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 | [ 体裁分类 ] | 人员招录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11 | [ 发布日期 ] | 2024-11-11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746L/2024-00027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 |
[ 体裁分类 ] | 人员招录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11 |
[ 发布日期 ] | 2024-11-11 |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丰都县暨龙镇公共卫生保洁员1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人员范围
脱贫人口、残疾人、防返贫检测对象。
(二)资格条件
1.丰都县户口或重庆籍户口(最好是暨龙镇的居民);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年龄:20至60周岁;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健康状况;
5.认同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服从村(社区)和行业部门管理,能长期坚持在所在的岗位工作。
(三)不得报名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经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和治安行政处罚人员;
5.被人民法院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6.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所需材料:《丰都县暨龙镇2024年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及原件和1寸照1张;
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携报名所需材料到丰都县暨龙镇便民服务中心报名。
(二)考察: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暨龙镇分管工作领导、相关工作人员和村居对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意识形态、纪律意识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结论。
(三)聘用及待遇: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人数多于岗位招聘人数时,由镇党政领导班子集体审议,根据现实条件比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聘用人员需与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务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的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其用工管理按公益性岗位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具体待遇:公益性岗位补贴850元/月。
四、工作地点
丰都县暨龙镇各村(社区)。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报考者应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和舞弊。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未尽事宜由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3-70664201。
附件:丰都县暨龙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