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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5948/2023-00028 | [ 发文字号 ] | 龙河府发〔2023〕5号 |
[ 主题分类 ] | 交通;安全生产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3-01-13 | [ 发布日期 ] | 2023-01-20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5948/2023-00028 |
[ 发文字号 ] | 龙河府发〔2023〕5号 |
[ 主题分类 ] | 交通;安全生产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1-13 |
[ 发布日期 ] | 2023-01-20 |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地区聚集性活动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有关单位:
为充分吸取江西南昌“1.8”重大交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严防农村婚丧嫁娶、赶场赶集、庙会等群众聚集性活动发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按照市道安办《关于加强农村地区聚集性活动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渝安道办〔2023〕6号)文件要求,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认识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打好春运开局之战意义十分重大。送葬人群在道路上行走、红白喜事占道办席、赶场占道摆摊极易发生车撞行人的群死群伤事故。各村(社区)、镇属有关单位要聚焦农村聚集性活动这一突出风险,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二、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提前掌握信息。要发动村民小组负责人每天收集村民的红白喜事、自行组织庙会等信息,掌握办席(活动)地点、出行时间、出行路段,并每天将信息报告村支书汇总后,报分管镇街负责人和应急办、辖区派出所。二是必须到场宣传提醒。分管镇街负责人(安排人员)要前往办席活动现场打招呼、做警示,提醒不酒驾、不超员、不违法载人、不占用道路。农村劝导站遇丧葬出殡、婚礼婚庆等队伍,要加强不得占用车道,不得在沿途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提示。三是必须做好警示提示。在道路旁摆设办席的,必须在办席区域的两端路边提前设置安全警示提示标识及物件,如:在公路旁放置(悬挂)放大字体的“减速行驶”提示语,夜间还要在公路旁设置高亮度的灯,通过灯光照明加强对通行车辆的提醒。四是必须在办席期间巡查。各村(社区)的村社干部必须到办席场所巡查,发现侵占道路摆席的,要立即提醒劝阻。五是必须压实部门责任。社会事务办要向群众宣传提倡丧事从简,加强农村丧葬活动安全监管。交警中队要有效掌握客运车的状态信息,做到行知轨迹、停知位置,加强农村客运和“两非一租”安全监管,严查非法营运违法行为。应急办、派出所要组织农村6+5支力量加强对红白喜事办席路段的巡逻,严查超员、违法载人、酒驾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赶场管控,维护通行秩序
一是必须设置入口管控警示标识。场镇要在赶场路段入口两端设置警示提示标志,落实入口管控,综合采取设置水马、锥桶等措施压降车速。二是必须维护赶场秩序。派出所、应急办要维护场镇赶集赶场时段通行秩序,加强指挥疏导,设置必要的物理隔离,严防人车混行引发事故。三是必须依法处理占道经营。市场监管所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对已经治理的“马路市场”开展回头看,依法依规处理占道摆摊经营行为,并引导入驻农贸市场。
四、严格事故倒查,倒逼工作落实
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落实和失职渎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派出所、应急办要按照《关于规范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渝安监发〔2018〕22号)、《关于规范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渝应急发〔2021〕63号)等文件要求,逐一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和事故责任调查,倒逼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