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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划定等有关事宜的通告》政策解读

日期:2020-12-07

近日,县政府印发了《关于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划定等有关事宜的通告》(丰都府发〔2020〕40号),现将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问:《通告》出台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为了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重庆市野生动物保护规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

问:《通告》出台的目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

通过发布通告,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知晓范围、明确禁止行为,让广大公民和单位自觉树立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问:为什么要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和《重庆市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的通知》(渝林办〔2018〕124号)精神,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在所辖区范围内,根据野生动物资源分布情况划定禁猎区、规定禁猎期,并向社会公布。

问:丰都县禁猎区有哪些?

丰都县行政区域均为禁猎区。

问:禁猎期是怎样确定的?

全年均为禁猎期。

问:禁猎区和禁猎期划定后什么情况下才能猎捕陆生野生动物?

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应当向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并按照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进行猎捕。

问:禁猎对象有哪些?

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重庆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及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问:禁猎工具有哪些?

军用武器、体育运动枪支、气枪、地枪、毒药、爆炸物、排铳、铁铗、地弓、粘网、滚笼、犬捕、鹰抓、电击或电子诱捕装置、猎套、猎夹及其他危害人畜安全的猎捕工具。

问:发现违反野生保护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行为的向谁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非法捕杀、收购、运输、出售、加工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要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举报电话:70726628;70719110)。

问:《通告》的实施时间?

本通告于2020年5月26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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