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十四五”土壤(含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规划》政策解读
一、背景与过程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山水丰茂、物产丰盛、人文丰厚”美丽丰都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调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时期。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安全,关系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深化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对于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要求,结合重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制定《重庆市丰都县“十四五”土壤(含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起草过程中,县生态环境局紧密结合县情,严格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新部署新要求,在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多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本《规划》。
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源头预防、风险管控和修复重大工程为抓手,解决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土壤与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奋力推动“山水丰茂、物产丰盛、人文丰厚”美丽丰都建设。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县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市级下达指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到2035年,全县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得到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
(三)主要任务
规划分别从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改善、监管能力提升四个方面,进行“十四五”具体任务设计和部署。
一是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逐步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和人居环境安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以保护和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依照统筹规划和突出重点的原则,继续开展“双源”地下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确保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
三是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健康稳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
四是提升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完善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体系,进一步摸清家底,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提升科技支撑能力,配合市级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大数据管理平台,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力提升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建立《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县级有关部门协同推进机制,由各级主要领导负责,细化部门工作分工,明确牵头部门和工作责任,加强部门间协商沟通。
二是强化投入保障,完善经济政策。积极争取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加强县级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落实《规划》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的资金投入。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环境保护重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建立评估机制。明确规划年度考核要求,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检查机制,适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对各项目标、任务、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实现情况进行评估和适时调整。
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参与。增强公众生态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自觉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健全政府、企业、群众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引导和推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巩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大格局。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技术水平。实施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等生态环境领域专业人才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监管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