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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19-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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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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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 2019-07-01 |
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
丰都府办〔2019〕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全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水平,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24号)精神,结合《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通知》(丰都府办发〔2015〕138号)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扶贫小额信贷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主要政策体系
(一)明确基本政策。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要继续坚持“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的核心要求,不断健全“政府+银行+贫困户”互联融合发展模式。扶贫小额信贷及续贷、展期各项政策在脱贫攻坚期内保持不变。
(二)明确支持对象。扶贫小额信贷主要支持建档立卡(含已脱贫)贫困户。脱贫攻坚期内,在符合有关条件的前提下,银行机构可为贫困户办理贷款,到期后银行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办理续贷或展期业务,在已还清扶贫小额贷款和符合再次贷款条件前提下,银行机构可向贫困户再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
(三)明确贷款用途。扶贫小额信贷要坚持“户贷、户用、户还”基本原则。所获贷资金必须用于发展生产的增收项目,不能用于结婚、理财、固定资产(乡村旅游除外)和非生产性支出,更不能用于政府融资平台、生产经营企业等。在贫困户自愿和参与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可采取合作发展方式,将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用于有效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特色优势产业,并按要求规范贷款管理,使贫困户融入产业发展并长期受益。
(四)明确贷款条件。申请扶贫小额信贷(含续贷、展期)的对象必须是具备有意愿、有产业、有技能、有偿还能力、信用好、通过银行评级授信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贫困户;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有一定市场前景的产业和项目;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65周岁(含)之间。银行机构应综合考虑借款人自身条件、贷款用途、风险补偿机制等情况,自主作出贷款和额度决定。
二、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质量
(一)创新金融扶贫产品。各承办银行要立足于满足贫困户贷款需求,根据扶贫信贷要求和自身经营优势,结合支农再贷款等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开发适合农村产业发展和贫困户创业就业特点的金融扶贫产品,让贫困户享受更多政策红利。
(二)完善基层服务体系。各承办银行要不断推进服务网点向农村基层下沉延伸,扩大网点覆盖面,增强网点服务功能。要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金融扶贫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准确评级授信,优化贷前调查流程,及时将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发放到位,让农民“足不出村”就可以办理小额存款、取款、转账、查询、自助缴费等业务。
(三)积极办理续贷业务。对于贷款到期但仍有用款需求的贫困户,经办银行应提前介入贷款调查和评审。脱贫攻坚期内,在贷款户符合信贷条件、具有一定还款能力、还款意愿良好、确有资金需求、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无需偿还本金办理续贷。续贷期限由经办银行根据贷款项目、还款能力等情况综合决定,原则上不超过3年且只能办理1次续贷,办理续贷的贷款继续执行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四)稳妥办理展期业务。对符合申请扶贫小额信贷条件,确因非主观因素不能偿还到期贷款的贫困户,经办银行可为其办理贷款展期。一年期以内的短期贷款展期期限不超过原贷款期限,一年期到三年期的中期贷款展期期限不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原则上只能办理1次展期,办理展期的贷款继续执行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三、进一步完善风险补偿机制
(一)落实财政全额贴息。由县财政统筹扶贫贷款贴息资金3000万元,用于贫困户偿还贷款后落实全额财政贴息。由县扶贫办每半年审核一次并将资金划拨到各承办银行,各承办银行再划入贷款户。
(二)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县政府建立扶贫贷款风险担保补偿基金准备金3500万元,专户存入各承办银行,季末按贷款余额动态调整,承贷银行按风险担保补偿准备金的10倍比例发放贷款。对贫困户信用贷款逾期90日后无法收回的本息,在按程序认定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政府和承办银行按7:3的比例承担风险。补偿后实行“账销案存”,对借款人的债务应继续开展贷款本息追偿工作,追偿回的贷款本息按损失补偿承担比例,分别退还县政府风险补偿金和承办银行账户。
四、进一步优化小额贷款流程
(一)入户调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建由乡镇(街道)、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组成的扶贫助贷员团队,负责向贫困户宣传小额信贷扶贫政策,了解贫困户贷款需求,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协调申请贷款,为暂无条件的贫困户规划产业项目,创造条件申请小额信贷资金。
(二)推荐申请。对贫困户自愿申请贷款且符合贷款条件的,由扶贫助贷员填写“一书一表”,即:《丰都县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推荐书》(见附件2)和《丰都县扶贫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申请表》(见附件 3)。
(三)村镇审核。村(居)委会会同驻村工作队自收到贫困户贷款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一书一表”逐户核实,重点核实产业发展是否真实可行,并由专人建立村级台账,在《丰都县扶贫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申请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收到《丰都县扶贫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申请表》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由专人填写《丰都县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花名册》(见附件5),于每周五12:00前将纸质件和电子表报承贷银行。
(四)贷前核查。各承贷银行自收到贷款有关资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派出客户经理和信贷员入户,对各乡镇(街道)提交的贷前资料进行核查和贷款条件审查,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及时填写《丰都县扶贫小额信用贷款业务调查面谈表》(见附件4),按程序审批;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提交交接清单。
(五)银行放贷。各承贷银行对通过贷前核查的对象,在完成面签后2个工作日内(重庆银行丰都支行、邮储银行丰都支行5个工作日内),完善贷款合同、贷款凭证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放贷。各承贷银行按月将放贷情况报人行丰都支行汇总后,报县扶贫办备案。
五、进一步健全贷款保障体系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县长为召集人,定期和不定期召集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丰都支行、县银监办、各承办银行等单位,及时调度研究有关问题和困难,确保小额信贷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金融机构责任。各金融机构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处理商业利益与社会责任的关系,认真履行金融扶贫的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并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和资金,保障金融扶贫工作稳健运行。
(三)严格贷后风险管控。充分发挥扶贫助贷员作用,对贷款资金使用合规性进行实时监督,并按季填写《丰都县扶贫小额信用贷款项目跟踪表》(见附件6),处置并报告重大问题,协助承办银行按时收回贷款。县政府将对各乡镇(街道)、承办银行小额信贷风险防控情况进行单项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扶贫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注:原我县制订的金融扶贫信贷政策与本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文件规定准)
附件:1.丰都县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资料清单
2.丰都县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推荐书
3.丰都县扶贫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申请表
4.丰都县扶贫小额信用贷款业务调查面谈表
5.丰都县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花名册
6.丰都县扶贫小额信用贷款项目跟踪表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
附件1
丰都县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资料清单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全复印)
3.借款人开立的银行卡复印件
4.丰都县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推荐书
5.丰都县扶贫小额贷款业务申请表
6.丰都县扶贫小额贷款业务调查面谈表
7.借款合同(借款人签字摁手印)
8.借款凭证(借款人签字摁手印)
9.调查人与客户面签照一张
10.贫困证明(乡镇打印)
11.承贷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2
丰都县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推荐书
银行:
兹有 乡镇(街道) 村 组建卡贫困户 ,身份证号码 , 年规划发展 产业属实,拟申请扶贫小额信用贷款 万元(5万以内),贷款期限为 年(1—3年)。扶贫助贷员愿为其进行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推荐,并承担相应的推荐工作责任。同时,将督促该贫困户按产业实施进度报告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对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指导和资金的跟踪管理,协助承办银行回收贷款。
借款人 (签字、手印)自愿申请贷款 万元,承诺将款项用于 产业项目,并按期还款。
特此推荐
助贷员签字 驻村工作队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委会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丰都县扶贫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申请表
银行: 编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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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户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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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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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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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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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号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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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扶贫小额贷款情况 |
贷款额度 |
万元 |
贷款 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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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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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及配偶)、共同申请人(及配偶)承诺:1.提供的本资料真实、可靠,限用于丰都县扶贫小额信用贷款;2.该贷款本人及家庭财产共有人知晓并愿意共同承担债务;3.本人及财产共有人愿意履行贷款约定的相关义务并承担法律相关责任。 | ||||||||
申请人签字(摁手印) 配偶签字(摁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村委会推荐意见 |
村委会公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审查意见 |
单位公章: 核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注: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基本情况和申请贷款情况。2.借款人应当当面签名,不得使用个人名章代替签名。无法签名的,可以当面摁手印,手印须清晰可辨,并与合同中的自然人身份信息对应。签名或摁手印不能当面进行的,可以采用公证方式。 |
附件4
丰都县扶贫小额信用贷款业务调查面谈表
借款人申请贷款信息 |
姓名 |
|
性别 |
口男口女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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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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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 额度 |
万元 |
贷款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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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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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品质 |
| |
贷款用途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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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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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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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情况 |
家庭总资产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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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总负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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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收支情况 |
家庭主要收入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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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收入 万元 |
家庭年支出 万元 | |||||||
预计借款期间家庭总收入 万元 |
家庭总支出 万元 | |||||||
面 谈 记 录 |
1.您申请的贷款资金是否用于农牧业生产 经营活动?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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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您是否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或有嗜赌、吸毒等 不良行为? 口是(选此项请详述)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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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您是否知道精准扶贫贷款是商业贷款?如您未按时足额还款,将被作为不良信用记录并 承担违约责任,您是否知悉? 口是 口否 |
|
| ||||||
4.您向我行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及所作的陈述是否真实?若有虚假,是否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口真实,愿意承担一切因提供虚假资料或陈述的法律责任。口不真实(选此项请详述) |
|
|
借款申请人(签字): 调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5
丰都县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婚姻状况 |
身份证号 |
配偶 姓名 |
配偶身份证号 |
家庭 住址 |
联系 方式 |
家庭人口 |
家庭年收入 |
家庭负债 |
贷款金额 |
贷款用途 |
推荐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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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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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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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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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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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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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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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丰都县扶贫小额信用贷款项目跟踪表
( 年度)
贷款人:
产业(项目)类别 |
产业(项目)内容 |
产业(项目)规模 |
资金投入(万元) |
预计收入(万元) | ||||||
合计 |
金融扶贫贷款 |
财政扶贫资金 |
自筹 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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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项目)实施情况 |
帮扶人、驻村工作队 签字 |
贷款人 签字 |
时 间 | |||||||
1月—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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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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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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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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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产业(项目)类别为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旅游业、电商业、个体经营、服务业等;
2.产业(项目)内容为某一产业类别的具体项目(如种植业中的水稻、肉牛等);
3.产业(项目)规模为种植面积(亩)、养殖数量(头/只/尾)、年加工产品数量(吨/件)、年接游客量(人次)等;
4.财政扶贫资金包含脱贫攻坚产业资金、整村脱贫产业发展补助以及产业扶贫精准到户补助。
(三)《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通知》(丰都府办发〔2015〕138号)规定出现风险补偿时,政府与承贷银行的风险补偿比例为5:5,现根据文件精神规范为政府与承贷银行的风险补偿比例为7:3。
(四)一是精简贷款程序,现贷款资料只需要一书一表一合同;二是规定了放贷的时间,在完成面签后2个工作日内(重庆银行丰都支行、邮储银行丰都支行5个工作日内);三是明确了助贷员团队的工作责任,贷前政策宣传,资料的核实,以及台账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