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0353/2022-00048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府办〔2021〕6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政府办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16 | [ 发布日期 ] | 2022-01-30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0353/2022-00048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府办〔2021〕6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政府办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16 |
[ 发布日期 ] | 2022-01-30 |
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都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通知 丰都府办〔2021〕61号
丰都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丰都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丰都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已经县政府第142次常务会议、县委第185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丰都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丰都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丰都县人民政府
第三章以碳达峰碳中和为总抓手牵引绿色转型,推动四基地高质量发展22
第六章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化解县域生态环境重大风险49
第七章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55
附件1 丰都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储备库66
“十三五”时期,丰都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丰都大地上,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五大环保行动,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山水丰茂、物产丰盛、人文丰厚”美丽丰都的关键时期。丰都县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委托重庆太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全面总结“十三五”规划实施成效基础上,深入分析“十四五”时期的生态环境形势,围绕做好“郊区新城、文化名城、山水智城”文章,充分衔接《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制定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丰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等相关文件和上位规划要求,因地制宜地制定《丰都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确立“十四五”时期丰都县生态环境保护“1135”总体思路,即1个核心—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1条主线—减污降碳协同增效,3个重点领域—水、气、农业农村,5项重大工程—绿色发展工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环境质量改善工程、环境风险防范工程、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统筹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制定相关规划、行动方案、政策措施时应当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落实本规划的要求。
本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规划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十三五”时期,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重庆市、市政府坚决向污染宣战。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庆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抓手,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长足进步。“十三五”时期是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认识最深、力度最大、措施最实、效果最显著的五年,“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逐步得到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出绿色双赢之路。同时,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不平衡问题仍然存在,生态环境与人民群众期待还存在差距。“十四五”时期,是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机遇期,必须认清形势,攻坚克难,抓住机遇,让丰都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丰都大地处处呈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美丽画卷,在全面小康的新起点上,迈向2035年美丽丰都目标。
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重要指示要求和陈敏尔书记在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要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重大制度实施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发生根本性转变,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大环保体系逐步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成为丰都大地的主旋律。
绿色发展取得新成效。立足自身资源禀赋,不断转变发展方式,高质量打造全市度假康养基地、全市现代畜禽养殖基地、全市绿色工业基地、全市商贸物流基地建设。运用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驱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依法关闭、搬迁长江沿线船舶修造企业及其他污染企业9家,邱家食品公司燃煤锅炉完成煤改气,歌德公司淘汰落后机电设备,三次产业结构由19.0:47.5:33.5调整为14:44:42。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利用,以风电、水电、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基地逐步形成,三坝风电、回山坪风电和横梁风电项目正按序时推进,全县风电装机容量占全市四分之一;栗子湾抽水蓄能发电项目正在编制可研报告;启动编制全县光伏发展规划,建成2个光伏试点项目。联合重庆市工商大学建立三峡库区生态与产业数字治理市级重点实验室分中心,为丰都县推进大数据融合应用、数字治理以及产业生态建设提供技术支撑,累计建成县级科技研发平台19个、市级1个。
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深化“碧水、蓝天、宁静、绿地、田园”五大行动,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起点谋划,全县域部署,全面打响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常态化。2020年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突破353天,位居渝东北前列,创历史最好水平,PM2.5、PM10、SO2、NO2等六项基本污染物全面达标,全县空气质量稳步向好。全面落实河长制,持续开展龙河、碧溪河、渠溪河、飞龙河等流域综合治理,建立龙河、渠溪河、飞龙河跨界流域水环境补偿机制和联防共治机制,全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长江干流丰都段水质总体为优,龙河汇入长江口水质达Ⅱ类,龙河、渠溪河、碧溪河、赤溪河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城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全年水质达标率分别达到100%、90%,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覆盖。查治并举,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深化,完成全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着力推进重庆化医紫光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疑似污染地块风险评估。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畜禽养殖、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城市声环境质量满足各功能区要求。“十三五”期间,全县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安全事件。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向好,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示范河湖创建工作圆满通过验收。通过全面截污控源、优化自然生态岸线、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突出人水和谐等措施,龙河(丰都段)全国示范河湖创建顺利通过水利部验收,成为重庆市首条成功创建全国示范河湖的河流。在全市率先开展河流健康评价,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对症下药,创新推出示范河湖管理标准化体系,建立一河三长共管、网格化管护、标准化巡河、联合执法、河湖水域岸线管控、河长制工作述评等河流管理机制,实施系统管理、精细管理。清退河道范围内耕地471.1亩,23.6公里水域结束了22年常年断流的历史。通过实施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打造小微湿地等措施,拓展野生动物栖息地,优化野生植物生长环境,有效提高生物多样性。2020年,龙河流域内植物、鱼类、鸟类分别达到930种、153种和124种,时隔20年再次出现猕猴、鸳鸯等一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得以统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有效提升,城区管网逐步实现雨污分流。完成仙女湖镇、树人镇、双龙镇、兴龙镇等15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以及庙嘴污水处理厂、水天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社坛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全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实现全面覆盖,逐步完善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逐步提升,完成三合街道童仙寨村、名山街道猫儿岩、十直镇七里村等100个居民聚集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42个行政村农村连片整治污水处理工程。升级换代县城环卫设施,提高街道机械化清扫率,完善农村三级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全面改善城镇人居环境质量。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以有效解决。尽心竭力抓好环保督察整改,制定出台《丰都县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有效整改中央、市级环保督察及暗查暗访等反馈问题。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指出的自然保护地占用、小水电退出、湿地修复等191项突出问题已实现整改销号;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共性问题31项和举一反三问题11项,实施一案一策纳入整改,截至2020年12月,已完成整改21项,其余21项整改任务序时推进,按整改方案要求在2022年底前全面整改。切实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推进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生态文明体制不断完善。全面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纳入全县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在全市率先制定《丰都县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办法》《丰都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关于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强化环境监管的通知》等文件,明晰责任清单,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构建了“行业部门主管、环保部门监督、地方属地管理、排污单位主体”四大责任体系,进一步理清环保责任边界,推动形成责任分工明确、多方协调联动的环境监管大格局。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创新责任网络,倒逼责任落实,制定出台了《丰都县实施〈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办法》,进一步从意识上严防、从过程上严管、从结果上严惩,强化全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施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工作。制定《丰都县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构建较为完备的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拟定《丰都县环境保护督查督办制度》,加强与县监察、县督查考核办合作,强化督查督办,形成倒逼机制,确保责任落实。
积累了一批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龙河(丰都段)创新实施河道网格化管理,打通河道管护“最后一公里”;在全市率先开展河流健康评价,查找出影响龙河自然生态格局的关键薄弱环节,采取科学措施,终结了龙河干流部分河段长达22年断流的历史,成功创建全国首批示范河湖。强力推动生态补偿制度落实,率先在碧溪河流域4个乡镇启动县内横向生态补偿,与忠县、石柱、涪陵周边区县建立跨界流域水环境补偿机制和联防共治机制,与石柱县签订《共同创建龙河示范河湖合作协议》。多管齐下开展碧溪河流域综合整治,碧溪河水质由劣Ⅴ类改善至Ⅲ类。
专栏1 丰都县“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类别 |
编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 目标值 |
2020年 实际值 |
完成 情况 | |
环境质量 |
1 |
长江干流水质 |
Ⅲ类 |
Ⅱ类 |
完成 | |
2 |
次级河流水质 |
龙河 |
Ⅲ类 |
Ⅲ类 |
完成 | |
渠溪河 |
Ⅲ类 |
Ⅲ类 |
完成 | |||
碧溪河 |
Ⅲ类 |
Ⅲ类 |
完成 | |||
3 |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完成 | ||
4 |
310 |
353 |
超额完成 | |||
5 |
PM2.5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
≤35 |
29 |
超额完成 | ||
6 |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分贝) |
≤55 |
52.4 |
超额完成 | ||
7 |
耕地土壤质量调查点位达标率(%)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完成 | ||
8 |
单位GDP用水量(立方米/万元) |
≤69 |
42 |
超额完成 | ||
9 |
单位GDP能耗(吨标煤/万元) |
≤0.66 |
0.65 |
超额完成 | ||
10 |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
≥95 |
97.88 |
完成 | ||
11 |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95 |
92.82* |
阶段性完成 | ||
12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 |
100 |
100 |
完成 | ||
13 |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 |
≥75 |
80.75 |
超额完成 | ||
14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100 |
100 |
完成 | ||
总量控制 |
15 |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吨) |
13647 |
13711* |
阶段性完成 | |
16 |
氨氮排放量(吨) |
763 |
772.68* |
阶段性完成 | ||
17 |
二氧化硫排放量(吨) |
6074 |
5683 |
超额完成 | ||
18 |
氮氧化物排放量(吨) |
2469 |
2469 |
完成 | ||
19 |
414.95 |
414.95 |
完成 | |||
20 |
森林覆盖率(%) |
≥47 |
51.49 |
超额完成 |
注:【1】带*指标2020年实际值为2019年数据,待统计分析后更新。
【2】环境质量中7个具体指标2020年实际值来源于《丰都县环境质量报告书二O二O年度》
【3】单位GDP能耗:2015年实际值为0.798吨/万元,“十三五”市政府下达能耗强度目标为下降17%,即2020年目标值0.66吨/万元。2020年实际值来源于县发展改革委《“十三五”丰都县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
【4】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2020年实际值来源于县住房城乡建委提供,污水年产生量和处理量分别为11406895.28吨、11165498吨,即处理率为97.88%。
【5】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与县农业农村委核实2020年目标值为75%,2020年实际值由县畜牧兽医发展事务中心提供。
【6】总量控制中4个指标的目标值暂为2019年数据,来源于《2019年各区县总量减排结果》。
【7】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实际值来源于《丰都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技术报告》(重庆市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
【8】森林覆盖率:县林业局编制的《丰都县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变更成果说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调查规划设计院 )显示森林覆盖率2020年现状值为51.75%;《丰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丰都府发【2021】4号)发布该指标2020年现状值为51.49%。本规划与《丰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丰都府发【2021】4号)设置指标保持一致。
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难度大。丰都目前仍属于“欠发达地区”、处于“欠发达阶段”,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仅为全市平均水平68%、82%,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不强。经济结构不尽合理,资源型、能耗型企业占比较重,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任务艰巨。生态产业刚刚起步,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任重道远。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传统产业亟待升级,新兴产业占比不高,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不足。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任务艰巨,环境基础设施仍然存在短板。同时新冠疫情加速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丰都经济社会发展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对生态环境放松监管、减少环保投入、重回传统发展老路的现象可能反弹。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任务复杂艰巨。“十三五”期间,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但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环境污染源头防控需要加强,生态环境改善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尚未到来。未来五年,丰都县生态环境将面临多领域、多类型、多层面问题累积叠加,生产与生活、城市与农村、工业与交通环境污染交织。境内碧溪河流域枯水期水质不能稳定达到Ⅲ类,部分乡镇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管网不完善、沿线存在农业面源污染、小微企业较多等问题尚待进一步有效解决,部分乡镇水源地安全隐患问题依然存在。土壤环境问题和固体废物污染呈现多样性和复合性的特点,风险管控难度进一步加大。全县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加大力度。
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存在短板。“十三五”期间,丰都县大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但建设进度相对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部分场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管网破损多,覆盖率不足、雨污分流不彻底;部分紧邻水体的农村聚居点,缺乏有效污水治理设施;乡镇及农村已建生活污水处理站(厂)普遍存在运营管理能力偏弱,运营维护差的现象,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存在建成未运行的现象。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设施滞后,部分畜禽养殖户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粪污消纳土地不足等现象。乡村旅游业发展配套污水治理设施不完善对生态环境带来新难题。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仍具有较大提升空间。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较为单一,更多强调运用行政手段,市场参与有限。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缺乏治污的内生动力,依赖政府监管被动开展污染治理的现象比较普遍。社会组织与公众参与制度不完善,参与渠道不够畅通。生态环境监测、应急、执法能力建设薄弱,基层执法人员数量和专业水平不足,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覆盖不全面,大数据智能化监管水平和技能亟需提高。生态文明法治体系、制度体系、执法监管体系和治理能力体系等还不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改革落地见效还需不断深化。
专栏2 丰都县“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未完成约束性指标情况
指标类别 |
编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目标值 |
2020年实际值 |
完成 情况 |
绿色发展 |
1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 |
≥16 |
9.86 |
未完成 |
污染防控 |
2 |
乡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 |
≥90 |
86.06 |
未完成 |
生态改善 |
3 |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人) |
≥15 |
10.97 |
未完成 |
注:【1】乡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2020年实际值由县住房城乡建委提供,污水年产生量和处理量分别为4002445.92吨、3444570吨,故处理率为86.06%。
【2】: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020年实际值由县城市管理局提供。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市委书记陈敏尔对丰都提出的“山水丰茂、物产丰盛、人文丰厚”美丽丰都建设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持续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谋划、组织领导,高站位、大手笔谋划实施系列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交汇为“山水丰茂、物产丰盛、人文丰厚”美丽丰都建设带来新机遇。丰都处于国家长江经济带战略通道,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在区域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中央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切实要求“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央提出“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政策共商”的战略。丰都将充分利用好国家战略红利,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建设“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铸魂”,以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切实提升发展“绿色含量”。
重庆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带来重要机遇。重庆市实施“一区两群”战略,明确提出丰都需发挥沿江通道作用,高水平打造“三峡库心”,高标准建设长江三峡库区旅游胜地和绿色工业、特色农牧产业基地,必将使丰都战略地位更加凸显、战略空间全面拓展、战略潜能充分释放。市委、市政府十分关注丰都发展,陈敏尔书记两次亲临丰都调研指导,对丰都提出了系列指示要求,提出了“山水丰茂、物产丰盛、人文丰厚”美丽丰都的建设要求。立足丰都“紧邻大都市、深处大三峡、背靠大武陵”的独特区位优势,统筹抓好建、治、管、改各项措施,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让“一江碧水、两岸青山”造福子孙后代。
经济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环境压力有望高位舒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十四五”期间,丰都将跟随重庆市步伐,由高速发展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随着高质量发展提速,全县经济发展物质基础更为雄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深入推进,用地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低碳循环经济全面发展,能源消费增长速度进一步收窄,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预计明显回落,生态环境压力的舒缓,为生态环境改善提供重要契机。
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取得良好的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丰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污染防治攻坚战均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保护呈现历史性、转折性变化,为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奠定了扎实基础。全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的认识更加深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全县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正在逐步形成共识,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积极性迅速提高,为“十四五”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提供了重要的契机和基础。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丰都县面临的国内外形势更加复杂,经济社会发展不确定性显著提升,生态环境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聚焦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城市生态品质提升、农业农村环境治理、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等战略任务,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丰都大地上,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发挥沿江通道作用和节点作用,围绕做好“郊区新城、文化名城、山水智城”文章,全面落实丰都县生态环境保护“1135”战略思路,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战略,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动力,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开启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现代化新征程。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正确把握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关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永葆丰都亮丽绿色生态底色。
坚持系统治污,综合施策。按照自然生态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全面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统筹流域左右岸、上下游、地上地下水环境治理,统筹细颗粒物、臭氧等大气污染物治理和碳减排,统筹生态保护修复、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提供更加优良的生态环境公共服务。
坚持改革创新,依靠法治。加快生态环保领域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治理和监督,激励与约束并举,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坚持相互协作,联防联治。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重庆“一区两群”发展战略,牢固树立“一家亲”理念,强化“一盘棋”思想,唱好“双城记”,建好“经济圈”。推进毗邻地区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做到统一谋划、相互协作、共同实施,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努力打造生态共建环境共享区域典范。
坚持全民参与、社会共治。人民群众既是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方”,也是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主考官”,更是生态环境保护的“生力军”。必须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团体引导和纽带作用,引导群众树立“我环保 我自豪”意识,着力解决社会参与度不高问题,更好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自我约束作用,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到2025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探索出可借鉴推广的生态价值转化路径模式,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初步建成,高水平打造“三峡库心”,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加夯实,“山水丰茂、物产丰盛、人文丰厚”美丽丰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
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全面筑牢,“山水丰茂、物产丰盛、人文丰厚”美丽丰都基本建成。
专栏3 丰都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核心指标
序号 |
指 标 |
2020年 现状值 |
2025年 目标值 |
指标属性 | |
1 |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 |
【18.54】 |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
2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9.86】 |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
3 |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
化学需氧量 |
【2.8】 |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氨氮 |
【4.1】 |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
挥发性有机物 |
【7.0】 |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
氮氧化物 |
【49.7】 |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
4 |
市控及以上考核断面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 |
100 |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
5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96.7 |
90.4 |
约束性 | |
6 |
森林覆盖率(%) |
51.49 |
53 |
约束性 |
【2】除6个核心指标外,其余工作指标在具体任务中体现。
【3】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2015年、2020年单位GDP能耗分别为0.798吨标煤/万元、0.65吨标煤/万元,因此单位GDP能耗下降率2020年现状值为18.54%,2025年目标值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4】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根据《丰都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报告》确定2020年现状值为9.86%,2025年目标值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现状值来源于2015年和2020年环境质量报告书,2025年目标值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6】市控及以上考核断面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现状值来源于2020年环境质量报告书。
【7】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现状值来源于2020年环境质量报告书,优良天数为353天,即96.7%;目标值与《丰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丰都府发【2021】4号)设置指标保持一致,即330天,90.4%。
【8】森林覆盖率:本规划现状值和目标值均与《丰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丰都府发【2021】4号)设置指标保持一致。
深化能源结构调整,构建清洁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利用综合标准和生态环境准入规定,持续淘汰落后产能,让环境友好产业和企业获得更大发展空间。深化绿色创新驱动,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打造绿色发展新增长点。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贡献。切实发挥环境信用评价、绿色金融、污染者付费等市场机制对绿色发展的驱动作用,促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大幅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持续控制煤炭消费量,全县煤炭消费总量及比重持续下降。严把新建燃煤锅炉准入关,加快推进淘汰燃煤锅炉,全县建成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面实施散煤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压散煤、换电煤,加强城乡结合部、棚户区燃气设施改造及以气代煤。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在保护好生态环境前提下立足风能、水能等资源优势,布局抽水蓄能、风电等项目,积极推进栗子湾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推进双路九重天、三元大城寨光伏发电、五洞岩风电项目建设,让非化石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提高清洁能源在公共交通、货运物流、船舶燃料中的比重。建设智慧能源体系,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
提升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逐步完善多能互补、系统融合的能源产业体系。构建节能监察长效机制,完善能源消费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实施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合理用能,限制过度用能。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应用。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重点抓好电力、化工、造纸、建材、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等耗能行业和年耗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节能,实施锅炉、电机等高耗能设备能效提升计划。对高耗能产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
建立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严格落实丰都“三线一单”,对全县18个优先保护、3个重点管控、3个一般管控单元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重庆市产业准入投资准入、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重庆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等规定,优化沿江地区产业布局、发展规模和开发强度。抓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严控“两高一资”和过剩产能行业。对重点管控行业的新建项目,严格环境准入,严格落实“上大关小”“区域替代”“倍量削减”“以新带老”等措施。坚决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在长江及其一级支流汇入口上游20公里,禁止新建、改扩建排放铬、镉、汞、砷、铅等重金属、剧毒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新建工业项目应进入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不得在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以外区域实施单纯增加产能的技改(扩建)项目。实行严格的环保倒逼机制,从源头控制污染排放,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机制,拓展“网上办”“掌上办”“渝快办”政务服务,做好提前对接和跟踪服务。
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以水泥、平板玻璃、烧结砖瓦、涉重金属等行业和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一公里范围内企业为重点,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即落后产能)企业依法依规关停退出,推动产业结构持续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产能,依法责令整改或关停退出。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依法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或停业关闭。对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责令整改或关停退出。加快智慧园区建设,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
持续推行清洁生产。以“节约、降耗、减污、增效”为核心,全面贯彻实施国家《清洁生产促进法》。鼓励企业开展自主清洁生产审核,促进产品生态设计,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发展,推动循环经济建设实施工业园区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继续将水泥、化工等重污染行业作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加大清洁生产审核的力度,完善清洁生产促进机制,建立在线监控系统,构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监测、监察联动工作链,强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企业的深度治理。
提升传统污染源排放绩效。依托排污许可制,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将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减排要求逐步纳入排污许可证。将VOCs纳入总量控制体系,对固定源实施总量管理和绩效考核,依托移动源达标监管、餐饮油烟管控等管理和工程手段推动非固定源总量控制。加强管网截污改造,补齐城镇污水管网设施短板,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重点领域污染物减排。
深化绿色创新驱动。把绿色化作为全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质量发展、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基石,推进绿色化与工业、农业、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高水平打造全市绿色工业基地、畜禽养殖基地、度假康养基地和商贸物流基地。全面推进绿色制造,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推行绿色产业链、绿色供应链、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积极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广集约化经营、生态化生产相结合的农业发展模式,建立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推广机制。大力发展绿色服务业,促进商贸物流、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绿色转型,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业。
推动实施“绿色园区”建设。加快推动零散工业向园区聚集。加快现有产业园区整合,开展循环经济发展引领计划,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化改造。以企业集聚发展、产业生态链接、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提高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化利用水平,推动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加强余热余压废热资源的回收利用和水资源循环利用,促进园区内企业废物资源交换利用,补全完善园区内产业的绿色链条,推动园区内企业开发绿色产品,主导产业创建绿色工厂,龙头企业建设绿色供应链,实现园区整体的绿色发展。到2025年,建成绿色工厂5-10个,其中国家级1个、市级1个。
推动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到2025年,全县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6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9年降低1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817以上。严格用地总量控制,倒逼建设用地利用强度提升,逐步增加地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流量指标,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废弃地再利用的激励机制。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体系,促进企业、园区、行业、区域间链接共生和协同利用,加强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等重点工业企业固废源头减量化。积极开展建筑废弃物、餐厨废弃物、道路废弃物以及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推进丰都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发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共伴生矿产资源及尾矿综合利用,重点推进化工磷石膏、铸造废渣及脱硫石膏等综合利用。着力发展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装备,带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推进水泥、平板玻璃等高耗能行业推行能耗在线监测并鼓励业主开展节能技术改造。
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研究,制定明确的达峰目标、路线图和实施方案,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强化形势分析和激励督导,确保达峰目标如期实现。鼓励东方希望等重点企业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实施低碳标杆引领计划,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编制全县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摸清温室气体排放基数,支撑碳达峰工作。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完成重庆市下达的碳排放配额管理任务。建立项目碳排放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联动管理机制。大力发展低碳交通,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营运车辆和船舶的低碳比例。推行绿色建筑,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逐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加强畜禽养殖、污水处理、垃圾填埋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二氧化碳、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加强森林经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灾害防控,着力增加林业及其他生态系统碳汇,降低碳排放强度。
推进低碳示范建设。探索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模式,开展城市碳排放精细化管理;引导生活用能方式向清洁低碳转变;选择条件成熟的园区、社区等开展低碳园区、低碳社区示范工程。积极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和零碳排放建筑试点示范。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提倡适度、合理、绿色的消费理念,鼓励使用节能节水低碳产品,提倡低碳餐饮,倡导低碳居住,引领追求绿色低碳的生活新风尚。深入推进“光盘行动”,培育绿色消费文化。鼓励居民购买节能环保低碳商品,减少使用一次性商品,限制过度包装。鼓励全县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绿色环保的办公用品。倡导绿色低碳出行“135”(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以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鼓励购买小排量汽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系列宣传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依法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对违法排污、破坏生态行为零容忍,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为守法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中,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切”做法,保障守法企业正当权益。全面实施污染源日常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超标排放企业加大检查力度,对稳定达标排放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加快推动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标准化,持续精简审批环节。
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以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公示为方法,以相关部门协同监管、联合惩戒为手段,以提高企业环保自律、诚信意识为目的,建立环保激励与约束并举的长效机制,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将其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探索开展重点碳排放单位的碳排放信用评价。
创新绿色金融政策。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协作共建西部环境交易中心。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方式,加大支持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担保和绿色产业基金的发展力度,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主体发行绿色债券,推动商业银行将环境风险等级、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等指标纳入信贷发放审核流程,增强信贷资源绿色化内生动力。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根据环境安全需要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健全环境治理付费机制。坚持“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探索“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政府付费+专业化治理”工作机制。开展工业危险废物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成本调查,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收费标准。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付费机制,综合考虑村集体经济状况、农户承受能力、污水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付费标准,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对在法定要求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企业,给予税收、财政、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鼓励和支持。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把“生态+”理念融入经济发展全过程,探索绿色发展新模式,推动传统产业“脱胎换骨”、新兴产业“强筋壮骨”,促进生态要素向生产要素、生态财富向经济财富转变。推动龙河丰都段、青龙乡青天村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制定完善沿长江、渠(碧)溪河、龙河流域三个生态经济带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特色林果业、生态循环农业、乡村休闲旅游业、生态康养业,将生态产品转化为生态农产品、生态旅游产品、生态工业品,使经营者获得收益。探索生态价值实现新路径,落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排污权交易等试点。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常态化开展水污染源头治理,持续提升河流湖库水环境质量,着力解决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问题,早日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好愿景。以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和精细化管理为重点,进一步降低PM2.5浓度,协同控制O3和氮氧化物污染,深化大气污染治理,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和修复受污染建设用地,让老百姓吃得安心、住得放心。聚焦农村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两大领域,加快补齐农村污染治理短板,把乡村建设成为令人向往的美好家园。不断管控噪声污染,为全民提供宁静的居住环境。
常态化开展水污染源头治理。划定禁止排污区域、限制排污区域。全面摸清长江丰都段、龙河、碧溪河、渠溪河、飞龙河等次级河流排污口底数,制定整治方案,推进入河排污口智能化监测预警,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到2025年,完成全县范围内所有排污口排查,逐步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加快实施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完善城市污水治理设施配套管网改造,难以改造的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予以解决。城镇新区建设实行雨污分流,完成庙嘴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式处理率达到98%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5%。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加强农家乐环境污染监管,对污水直排、垃圾乱倒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治规范。到2025年,全县完成29个乡镇污水管网改造,29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工艺改造。推进到港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实现港口码头船舶垃圾接收装置全覆盖,推进船舶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加强对工业企业、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医疗机构、餐饮企业、洗车场、建筑工地和“小散乱”企业等领域、场所逐级排查,深入查找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源头,建立问题清单,持续整改。
持续提升河流湖库水环境质量。锚定示范河湖创建目标,把美好的愿景转化为年度任务书、路线图,在真抓实干中将龙河打造成为“生态河、经济河、幸福河、示范河”,成为“两山论”实践示范区、水生态文明展示区和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区。扎实开展龙河(丰都段)全国示范河湖创建巩固提升三年行动,持续巩固提升全国示范河湖创建成果,推动龙河河长制工作取得新成效。针对包含集中式饮用水源、次级河流等现状水域功能较好的断面、水体要维持其良好水质,防止发生退化。实施河库水系综合治理和水污染防治,加强水资源供给能力,持续推进河库水系连通工程,深入实施龙河、渠溪河、飞龙河、碧溪河、小佛溪、汀溪等重点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流域污染整治,增加水环境容量。持续开展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农村面源、城镇排水等污染源专项治理,确保次级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实施岸上整治各类污染源,岸下生态治理的方式,开展不达标水库整治。持续巩固龙河、渠溪河治理成果,确保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差。到2025年,湖海场、高跳蹬、黄岭桥等纳入国家和市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稳定达到100%。
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快实施“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加强对沿江沿河工业企业管控,控制流域周边污染物排放,定期开展河湖水质监测,保障河湖水质达标。明确河流生态水量,加强水库联合调度保障下泄流量,建立科学合理的闸坝联合调度体系,深入开展小水电问题清理整治,保障流域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力争到2025年恢复河流“有水”。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非法采砂活动,对采砂船进行登记管理。江河湖库以及三峡库区175米水位淹没区内禁止以设置网箱及投放化肥、粪便、动物尸体(肢体、内脏)、动物源性饲料等污染水体的方式从事水产养殖,推进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开展专项整治,禁止使用农药及其他有毒物毒杀、捕捞水生生物。持续开展重点河流和水库富营养化监测预警及控制。
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化、风险防范与应急能力建设,逐级推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自动化,到2025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达到100%、93%。以“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全面排查一、二级保护区内各类污染源调查整治。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分散式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机制,联村、单村、联户、单户取水的村均应安排专人负责水源地环境管理,逐步开展分散式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加强水源地环境防护知识宣传和技术指导,增强农民的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公众参与。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开展调查评估、规范化建设和综合整治。
强化治理工业废气。以排污许可证为载体,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推进实施区域水泥行业等量或减量替代。持续推进水泥制造行业企业废气深度治理和设施改造,提升水泥制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水平。以医药制造、电子制造、印刷包装等行业为重点,推动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综合治理,建立全县挥发性有机物产生单位管理台账。新、改、扩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必须同步建设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回收或净化装置,并达标排放。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全面遏制交通污染。加快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进物流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推广利用纯电动汽车开展货运中转。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鼓励船舶采取连接岸电、使用清洁能源、尾气后处理等替代措施减少燃烧劣质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存储、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推进绿色低碳交通发展,鼓励采用新能源汽车,重点推进出租车、公交车、景区专用旅游车以天然气或电力作为动力,新建CNG加气站和充电站(桩)。大力推进公交优先战略,发展绿色公交,优化调整公交线网,提高城市交通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率,鼓励市民绿色出行。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减少重型载货车辆穿行城区。
严格控制城市扬尘污染。持续推进施工工地控尘“红黄绿”名单管控制度及分级管理工作,并纳入施工单位资质等级管理,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以市政道路、市政公园、公共设施、商品房开发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为重点,突出龙河东新城、峡南溪片区、丁庄溪组团、火车站片区、北岸城区、水天坪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强化施工单位监管,严格落实扬尘控制“十项”强制性规定,城市建成区处于土石方施工阶段的大型施工工地试点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测设备和监控视频系统,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每年创建或巩固扬尘示范工地5个。加强道路扬尘控制,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加强城市干道、环境敏感点周边道路冲洗力度,推行主、次干道“以克论净”道路扬尘考核机制。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主要道路机扫率达90%以上。当空气质量临近污染时,扩大道路冲洗洒水范围,增加洒水频次和作业时间。每年巩固和创建扬尘示范道路5条。严格执行渣场渣车“三证合一”,对运输途中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冒装撒漏、沿途撒漏、带泥上路、车辆未按规定密闭运渣等违规行为予以查处。从严管理建筑渣土准运证,落实“定车辆、定线路、定渣场”管理措施。加强生产经营烟粉尘控制,禁止露天切割石材、木材等产生粉尘的建筑材料。露天存放河沙、碎石等易扬散物质的堆场,按要求设置密闭围栏和降尘、抑尘设施。加强城市裸露地扬尘控制,实施城区裸露地绿化和植树种草工程,减少城乡结合部裸地、荒山、荒坡。
精准管控生活污染。对现有餐饮业开展执法检查,查处排放污染物不达标、油烟净化设施闲置等违法行为。督促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食堂带头治理餐饮油烟污染。实行餐饮油烟治理、维护、监测、执法属地化管理,推动油烟排放智能化监管,鼓励开展油烟净化设施三方清洗维护。加强生活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在干洗、建筑家装等行业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巩固和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严控露天焚烧和烟花爆竹燃放。加强露天烧烤、夜市排档综合防治,规范劝导居民减少露天熏制行为,在具备条件的街道开展无烟排放腊肉集中熏制服务试点。
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动态更新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实行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等分类管理。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和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综合考虑污染物类型、污染程度、土壤类型、种植结构等,开展受污染耕地风险管控,到2025年,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
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查明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持续开展污染场地风险调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土地开发利用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建设,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开展第三方机构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动态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并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重点监管企业每年对用地土壤自行进行监测,并落实防治措施。新建工业项目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等8类重点行业企业新增用地时,应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推进重庆化医紫光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场地治理修复,达到相应管控目标。到 2025 年,力争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在 95%以上。
建立地下水环境质量管理体系。以城镇和重点地区为重点,推进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划定地下水污染治理区、防控区及一般保护区。新建、扩建和改建对地下水环境有影响的项目,须符合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要求。化工园区、化工项目、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加油站、矿山、尾矿库等重点区域应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并开展防渗情况检测评估,统筹推进地下水安全源头预防和风险管控,以水天坪工业园区及镇江工业园区为重点,适时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工程。严控地下水超采,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地下水压采规范化管理;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体系和应急保障体系,推进地表水污染、土壤污染、区域污染与地下水污染的协同防治。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应实施封井回填;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示范。
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建设,推动有条件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向近郊周边农村延伸。贯彻落实《丰都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丰都县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南天湖市级自然保护区、丰都县龙河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保护区,丰都县境内长江、渠溪河、龙河等流域面积大于500平方公里的流域,农村常住人口200户(500人)的人口集聚区,以及农家乐(旅游)等乡村旅游集中区域为重点,开展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截污管网建设、卫生改厕等工程。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纳入城乡统筹管理体系,实施专业化运行管理,组建工程管理委员会,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养护的督查、指导。到2025年,农村水体保持无黑臭,水体质量稳中求好。
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继续深化“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农村垃圾常态化治理模式,建立健全有完备垃圾设施设备、有成熟治理技术、有稳定保洁队伍、有完善监管制度、有长效资金保障的“五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到2025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建立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垃圾处置模式,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加强管护队伍建设,保障设施正常运行。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完善垃圾分类设施,重视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垃圾分类示范,以点带面做好农村垃圾分类。
防治种植业环境污染。持续推进种植业投入结构调整,推广生态循环农业种植,有序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开展测土配方施肥行动,推进“有机肥+配方肥”“果—沼—畜”“有机肥+绿肥”“机械深施”等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大力开展农药减量控害行动,使用低毒低风险农药,推广生物农药,实施绿色防控技术,大力推广灯诱、色诱、性诱等绿色防控技术。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综合利用,开展区域性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以利用促禁烧。建立废弃农膜和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制度,探索“谁生产、谁使用、谁回收”的回收责任管理机制,加快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网络建设,形成“乡镇(村)回收转运、区县集中分拣贮运、区域加工利用”的回收利用体系。到2025年,全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只减不增(实现负增长);农膜回收率达到8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
防治养殖业环境污染。严格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三区”管理。大力推进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扎实开展渔业环保问题整改,充分利用水库发展生态渔业,大力发展稻田养鱼,提高水产养殖饵料利用率,争创国家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加强水产养殖尾水监测,推动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全面禁止在三峡库区消落带从事畜禽养殖。推行畜禽适度养殖、绿色发展,防止养殖场恶臭污染大气环境。落实规模畜禽养殖场主体责任,新建、改扩建畜禽养殖场实现雨污分离,粪污处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运。现有规模养殖场要配套建设贮存、处理和利用粪污的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应安装在线氨浓度监测设备。探索建立散养密集区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机制和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开展区域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探索建立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养治分离的第三方治理模式。加快推进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发能源化、肥料化粪污利用途径,将畜禽规模养殖场与种植业紧密结合,推动农牧林(果)、农牧渔、农牧蔬(瓜)生态循环发展。加快构建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病死及病害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及病死病害畜禽收贮点。力争到2025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96%、80%以上。
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继续实施“田园行动”,以“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厕所革命”“美丽乡村”等项目为抓手,巩固拓展农村厕所革命成果,农村卫生厕所卫生普及率逐步提高,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比例继续保持100%,全面推进沿长江、南部高山、涂溪湖、渠溪河、飞龙河、蒋家山—瓦屋山六个乡村振兴示范片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出行不便问题。
严格管控交通噪声。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推广交通噪声智能管控。推广改性沥青路面,硬化城乡结合区域道路,新(扩)建道路铺设改性沥青路面。加强机动车噪声污染控制,开展机动车禁鸣专项整治,积极推广使用低噪声车辆,优化完善减速标志、禁鸣标志设置,规范鸣笛行为,设置违法鸣笛曝光台。加强城区主干道噪声污染控制,划定禁鸣路段和时段,加强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声环境敏感重点单位周边路段禁鸣执法,主干道两侧的学校、医院、住宅等噪声敏感目标逐步采取安装隔声窗、建设绿化隔离带、封闭建设等降噪措施。加强船舶噪声污染控制,船舶在城区航道航行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声响装置,不得习惯性鸣笛。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管。加强施工单位噪声排放申报管理,落实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加强市政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筑施工等噪声污染防治,强化项目业主方和施工企业噪声防治主体责任,并做好建设公告。严格执行夜间作业审核制度,加强对建筑工地夜间巡查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夜间违法作业。建立夜间违法作业曝光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严重扰民工地(开发商、施工单位等)名单。
严格管控生活噪声。加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公共场所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对敏感区域的集中供暖制冷设备开展防噪措施升级改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扰民。强化社区复合型噪声污染监管,指导社区居民制定社区安静公约,推广限时装修等措施,提高社区居民文明守法意识,引导社区居民自觉维护良好社区环境。开展广场舞、KTV等社会生活噪声专项整治,加强高考、中考等重要考试期间噪声监管,重拳打击扰民违法行为。
强化工业企业噪声监管。鼓励现有工业企业淘汰高噪、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严肃查处工业企业噪声超标行为,依法缴纳噪声超标环境税。对噪声不达标、居民反映强烈的工业污染源开展整治。
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高水平打造“三峡库心”,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细化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控,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保护好森林、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持续推进岩溶石漠化、水土流失、消落区等生态退化区域重点治理工程,打造“水系生态”美丽岸线和“山系生态”美丽林带。保护和建设城市生态系统,全面实现“推窗见绿、出门见景、四季见花”,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增强城市生态品质。持续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进一步增强。
细化生态空间用途管控。科学编制《丰都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化国土空间主体功能分区,立足全县资源禀赋条件和发展基础, 主动承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格局。严守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区域,优化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作为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依据。科学规范、优化整合各类自然保护地,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基于自然资源本底,以长江及其支流水生态涵养带和山系生态屏障为主体,以生态功能区域为支撑,禁止开发区为重要组成部分,丰富生态屏障和绿色走廊。构建武陵山—七曜山、长江生态带、龙河—暨龙河带、渠溪河生态带、黄草山生态功能区、蒋家山生态功能区、方斗山生态功能区“一屏三带三区”生态安全格局。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编制空间规划的基础和前提,相关规划要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不符合的要及时进行调整。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禁止随意调整生态保护红线用途和范围,对涉及重大的民生保障项目或重大战略需要调整的,必须开展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内违法开发建设活动以及毁林、捕猎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到202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例达到14.67%。
强化自然保护地保护。完成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加强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统筹管护力度。常态化开展自然保护地监测、评估、考核和监督工作。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着力推进南天湖自然保护区、龙河自然保护区等区域综合整治,对违法建筑、非法釆矿及不规范的小散乱企业进行全面整治。加强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治,实施自然保护地企业搬迁后植被复绿工作。到2025年,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不低于8.35%。
建设和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坚持数量质量并重、质量优先,开展长江两岸大规模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增色补绿,对接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打造“山系生态”美丽林带。拓展城市森林发展空间,重点对中心城区、重点镇、一般镇村优化森林景观配置,营造“城在林中,林在城中,人在绿中”的城市森林。开展森林生态屏障建设与提质工程,对县域道路、水系等区域绿化进行提质改造,构筑丰都生态网络体系工程,助推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农村“三变”改革,放活林地经营权,促进林业投资多元化、社会化、市场化。积极探索推广林长制,探索开展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森林覆盖率横向生态补偿,在生态区位重要、脆弱敏感地区开展非国有林赎买机制试点。到2025年,全县森林蓄积量达到83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53 %以上。
建设和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定期组织开展湿地资源调查评估,建立湿地资源数据档案和湿地名录。因地制宜实施镇级及以上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下游、主要入河口等区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重点推进小佛溪湿地净水系统工程。以乡村沟、塘、渠、堰、井、泉、溪、田等小微湿地资源为基础,积极探索推广“小微湿地+环境治理”“小微湿地+生态康养”“小微湿地+自然教育”等模式,全域营建小微湿地。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对功能减弱、生境退化的湿地进行生态修复。通过生态水产养殖、水生花卉种植、水生经济植物种植以及观光农牧渔业等方式,探索湿地生态功能恢复和湿地高效利用的结合模式。禁止侵占自然湿地保护区水源涵养空间,到2025年,长江沿岸建设人工湿地5600㎡,龙河流域建设滩涂湿地2500㎡。
建设和保护城市生态系统。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加快海绵城市、宜居城市、绿色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宜居程度。按照“推窗见绿、出门见景、四季见花”的要求,打造精品绿化项目。严守城市绿线,加强城市自然山水格局保护,合理布局绿心、绿楔、绿环、绿廊等城市结构性绿地。城市建设规划预留绿化空间,加强城区屋顶绿化,持续打造城市公园。对城区重要干道绿化进行提升,升级道路两侧绿化和道路节点景观绿化。依托湿地公园、综合公园、游园、绿点等,建设形成点线面结合、均衡布局、绿城相生的城市绿化网络,实现步行20分钟到达城市公园,步行10分钟到达社区公园(小游园)。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
强化水土流失治理。以长江丰都段两岸、蒋家山山脉以及三建乡至龙河镇、江池镇沿途一带为重点实施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深入实施土地整治、退耕还林、高标准农田建设及人工造林、低效林改造、生态林建设,完成市级每年下达的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切实把握水土保持方案质量,督促生产建设项目业主自主验收报备,每年制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加强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报批落实、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和水土流失治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核查处理疑似水土保持违法项目。保护林草植被和治理成果,实施封育保护,促进自然修复,全面预防水土流失。
加强岩溶石漠化治理。加强岩溶地区石漠化生态环境监测,以长江南岸中低山区七曜山脉生态修复为重点,集中开展石漠化重点区域的综合治理,恢复和增加林草植被,遏制石漠化面积扩大趋势。探索石漠化区域生态利用,推进石漠化农耕地生态恢复,持续推进退耕还林还草,适度开展石漠化旱地坡改梯整治,实现耕地蓄水保土。
实施消落带专项治理。推进河岸生态缓冲带建设,长江河道保护线外侧,城镇规划建设用地内尚未建设的区域控制不少于50米的绿化缓冲带,非城镇建设用地区域控制不少于100米的绿化缓冲带。长江一级支流河道保护线外侧,城镇规划建设用地内尚未建设区域不少于30米的绿化缓冲带,非城镇建设用地区域控制不少于100米的绿化缓冲带。依法整治违规占用岸线项目,按照“谁设障、谁清除”原则,清除河流违法障碍物和河滩地各类种植物及相关临时设施,恢复沿江、河自然生态岸线。通过探索三峡库区消落带湿地工程治理和林草结合模式,持续开展长江两岸、龙河、渠溪河、碧溪河等支流两岸全面绿化,对三峡库区丰都段消落带进行生态修复,建设滨河生态防护绿化带,实现岸边护坡绿意盎然、鲜花四溢、鸟鸣蝶舞。到2025年,长江沿岸建设消落带160000㎡,生态缓冲带3.5km。
治理修复矿山生态环境。以矿区环境修复治理为抓手,大力实施矿区绿化,逐步改善矿区及周边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质量。按照“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引导督促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行业标准,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要求,开展生态修复。深化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优先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有序推进七曜山和方斗山重点矿山的治理修复。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建立完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监督体系。
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和观测。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估,摸清生物多样性本底、分布、动态变化和威胁因素,建立完善的物种资源数据库。开展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和观测样区建设。开展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调查,查明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传承和发展的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可持续利用的知识、做法,识别保护空缺。
抢救性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围绕“方斗山、双桂山、峰顶寺”等森林生态系统,“长江、碧溪河、龙河”等流域生态系统,重点实施重点生态系统修复、珍稀濒危物种拯救与救护等工作,对境内林麝、穿山甲、猕猴等重要物种保护和栖息地进行恢复,并加强对南方红豆杉、银杏、水杉等珍贵物种的保护。开展珍稀野生动物、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挂牌保护工作,坚决打击破坏森林、林木、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以及古树名木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安全和种群稳定。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网络建设,禁食野生动物。加强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保护力度,在重要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关键生境实施生态保护。严格落实长江干流、龙河、渠溪河、碧溪河等重要支流除保护区以外水域的渔民退捕和十年禁捕政策。
控制外来入侵物种。做实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工作,建立外来生物入侵数据库,构建覆盖“区—保护区—保护小区”的外来入侵物种监测体系。建立外来物种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入侵预警报告制度和控制技术体系,控制外来入侵物种扩散。完善生物安全检验检疫机制,适时推进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建设。对造成重大生态危害的外来入侵物种开展治理和清除。
深刻认识国家安全体系的总体性和全面性,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涉及的国家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针对放射性物质、电磁辐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化学品等生态环境风险要素,建立全过程、多层级风险防控体系,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救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和降低生态环境风险。将信访投诉作为精准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的“金矿”,及时回应群众信访投诉问题,针对性解决一批群访和反复信访案件,着力破解“一建就闹、一闹就停”邻避困局,防范化解县域生态环境社会稳定风险。
加强环境风险评估。健全环境风险评估论证机制,强化环境风险事前防范,实行重大环境风险源生态环境、应急、公安、交通、卫生、司法、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多部门联合监管。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监管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开展重点饮用水源、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建立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数据信息获取与动态更新机制,绘制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风险“一张图”,推动区域环境风险评估信息化、动态化。
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依法督促各环境风险单位编制或修订“一源一事一案”和岗位应急卡,并在“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风险源登记”中备案或更新登记。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危险废物企业、港口码头制定环境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档案,实行销号制度。强化断面水质预警调度机制,每月对辖区超标断面进行技术分析,并分别向相关责任单位下达水质预警函。
强化应急响应管理。构建企业主体,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专家支持、社会救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推动企业环境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参与全县环境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实现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定期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持续推进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完善可视化环境风险管理应急指挥体系,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加强特征污染物应急物资储备。
加强放射性物质安全监管。实时更新放射性物质安全管理台账。全面落实辐射安全审批制度,严格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和电离、电磁辐射审批,加强新申请的核技术利用单位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竣工验收制度,督促制定辐射污染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开展辐射工作场所放射性废物、废旧放射源、闲置放射源清查,重点消除历史遗留的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推动废旧放射源回收再利用,确保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闲置放射源100%得到安全处置。
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监管。优化输变电、广播电视发射塔等产生电磁辐射的基础设施环评及“三同时”管理。落实通信运营商、铁塔公司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通信基站环境保护要求。电磁辐射设施(设备)的运营和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周边电磁环境进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布。坚持开展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对广播电视台、雷达站、变电站等电磁辐射设施周边电磁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夯实电磁环境监管基础。
完善监管机制。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开展辐射工作场辐射风险评估,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管理,重点监管高风险活动,对辐射风险较低的活动提出豁免管理或简化管理制度。加强与公安、卫健委等部门做好信息互通,开展联合执法,合力推动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积极推动“无废城市”建设,编制《丰都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工业固废台账管理制度和《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将重点监控企业纳入台账式管理,对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量(处置方式)进行统计,定期发布工业固废申报登记信息,规范完善工业固废贮存、处理环保配套设施建设。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贮存、分类处置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开展餐厨垃圾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行为。
规范危险废物处置。建立健全全县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和拥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企业清单,结合持有许可证的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单位清单,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以废酸、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为重点持续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非法填埋、非法转移、非法买卖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加强危险废物资质管理,禁止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转让、转借、委托或提供给其他单位使用。建立工业危险废物收集网络,加大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力度,在水天坪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和完善工业危险废物专业回收站点。建立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管理体系,加快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实现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信息追踪。
建立完善医疗废物处置体系。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将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纳入环境保护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医疗废物源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台账制度。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管,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和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管。生态环境局和卫生健康委应定期联合开展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产生、分类收集、贮存情况专项调查。丰都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维持稳定运行,保证全县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到2025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持续减少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塑料制品的使用,积极推广布袋、纸袋、可降解包装袋等替代产品。结合实施垃圾分类,加大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在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增设投放设施。常态化开展河湖水域、岸线、滩地等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跨部门联合专项行动。
实行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建立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信息共享与追溯系统,实现危险化学品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
稳步推进沿江化工企业搬迁。对长江(丰都段)两岸各一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各环节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管,科学评估规划、安全、环保等合规情况,稳步有序实施整治搬迁工作,不搞“一刀切”。对尚未搬迁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严防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控。严格执行建设项目重金属排放“等量替换”或“减量替换”制度,无排放指标替换来源的项目不予审批。强化县域内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做好现有重金属重点企业在线监控工作。企业严格执行重金属生产许可制度,推进涉重金属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妥善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畅通来信、来访、互联网、电话等民意反映渠道,规范信访投诉处理流程,实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充分发挥12369环保投诉举报热线“铃声一响,民意即通”主渠道作用,实现信访案件交办率100%、按时回复率100%、满意度100%。实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健全问题清单和预警督办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解疑释惑、消怨化气,防止一般投诉演化为重大舆情事件。
针对性解决一批群访和反复信访积案。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要求,建立信访责任制,规范领导干部接访群众制度。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为导向,主动下访、走访、约访群众。强化“三到位一依法”,推动“事心双解”,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要求思想疏导到位,生活困难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让集访群体、长期信访人员息访。
积极化解“邻避”矛盾。把“邻避”设施建设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放在首位,从严进行可行性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主动公开环评文件,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避免渠道不畅阻塞民意,减少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猜疑。加强对“邻避”项目的舆情监测和正确引导,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邻避”问题借机挑拨。
加强各级各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抓实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领导责任,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提高精准治污能力,精确定位突出环境问题及主要污染源,精准发力,靶向治疗。提高科学治污能力,遵循客观规律,实事求是确定技术路线和工作节奏,运用科学方法提升治理效率。提高依法治污能力,严格依案审批、依法监管、依法追责,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健全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制度体系,激励引导全体人民投身生态文明建设事业。推进毗邻区县生态共建、污染共治、环境共管、信息共享,构建生态环保区域协作交流新格局。
强化党政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担责、终身追责”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负有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职责的部门及国有企业,明确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机构和岗位,全面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考核内容。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承担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据排污许可证开展日常环境监管。推动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平台联网。完善企业环境治理信息主动公开机制。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积极稳妥解决历史成因复杂且事关民生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把督察整改与日常督察、审计、巡视、巡察问题整改相结合,督政与督企相结合,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和经营者主体责任。
推进智慧生态环保建设。开展丰都县三峡库区生态数据系统项目建设,实现对三峡库区生态系统空间分布变化的智能化统计分析。有序推进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大气网格化在线监测、固定式机动车尾气激光遥测系统等智能化提前预警系统建设,实现大气污染靶向治理。推进重点污染源、饮用水源及地表水监控系统建设,开展水污染防治系统、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构建水资源智能化监控防治体系。优化完善辐射监测设施设备,切实提高环境监测和实验室分析能力。加快卫星和无人机遥感监测技术应用,深化生态地面监测,强化生态退化区域监测。建立污染源普查成果展示系统,实现普查数据便捷查询、展示和应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智慧环保能力建设,建成生态环境智慧管理系统,深化大数据在指挥调度、执法监管、政务服务、绩效评估等方面的应用,实现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深入实施“环保管家”制度,鼓励重点企业全面引入第三方机构负责环保设施运维,提高专业化监管水平。
深化污染成因和环境经济形势分析。持续编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常态化开展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实现差别化监管、分级分类治理。查清长江丰都段、渠溪河、碧溪河、龙河等重点河流各类排污口底数,开展水质与污染源关联分析,掌握水质变化规律。加强污染成因分析成果应用,以河长制、湖长制、城市管理“五长制”(街长、路长、巷长、楼长、店长)和网格化监管为抓手,提前应对、精准发力、靶向治理。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形势分析,识别经济社会发展态势、重大公共事件对生态环境带来的机遇和压力,因势利导提出对策措施。
提高生态环境科学治污能力。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颁布的相关领域、相关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宣传推广国家相关领域、相关行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低碳技术目录等列出的先进适用技术,推动丰都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加强生态环境技术评估工作,筛选一批成本低、效果好、易推广、适合丰都生态环境特征的技术,开展工程应用示范和规模化验证。根据国家和市级制定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做好产业政策的配套衔接。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规划或其他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技术评估、排污许可、环境应急等各类专家库在项目评审、技术评估、决策咨询中的作用。
提高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效能。牢固树立依法治污理念,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强化法律法规的权威地位。全面应用移动执法系统,大力推广使用无人机、无人船、用电量监控等智能化手段,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逐步实现裁量电子化,委托有资质、能力强、信用好的社会监测机构开展执法监测,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衔接机制,实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高效衔接,深化“刑责治污”。
加强生态环境普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制定普法工作清单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在调查、听证、诉讼、宣传等各个环节开展精准的普法宣传活动。推动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的实时普法,推行说理式执法。拓展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APP等新媒体普法渠道,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回答人民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在“六五”环境日、国家宪法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的法治理念。
着力提高干部群众生态文明素养。把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院校)培训课程,纳入全县国民教育体系。开展生态文化理论研究,倡导文化艺术界研发推广环境文化产品。在“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大节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十二进”活动,即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商场、进酒店、进交通、进工地、进医院、进景区、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鼓励排污企业设立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向中小学生和社会公众开放企业环保设施。
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调动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环境治理。加强对生态环保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规范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机制,积极推进能力建设。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加强大学生环保社团建设,组织指导其有序开展活动。把生态环保志愿服务纳入区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全县生态环保志愿服务体系,培育一批精品志愿服务项目。
鼓励引导全民投身生态文明建设事业。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创建。加大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力度。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推动区域生态共建。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体现“上游水平”,以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牢牢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推进丰都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开展跨区域生态系统保护,与忠县、石柱县等毗邻区县联合推进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松材线虫病疫木管控等。深化毗邻区县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开展跨区域联动执法,依法打击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深化区域污染共治。推进跨界水环境治理,与毗邻区县联合推动河(湖)长制,完善联合巡河和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共同推进长江、龙河等跨界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工业污染、入河排污口、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环境风险隐患点等协同管理,争取长江上游流域污染治理合作试点。探索统一编制龙河、渠溪河、飞龙河、碧溪河等跨界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现流域污染治理措施统一、治理机制统一、整治标准统一、整治节点统一。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与涪陵区、石柱县、忠县等毗邻区县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共建空气质量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落实《川渝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实现危险废物跨境转移函商信息网上流转,简化跨省转移审批手续。建立跨区域日常联合执法及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协调机制,严厉打击危废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支持东方希望集团在丰都开展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垃圾、城市固体废物,实现涪陵区、武隆县等毗邻区县的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强化区域环境共管。全面构建清单明责、依单督责、照单考责“压责”机制,上下游、左右岸、区县间“共治”机制,政府、企业、个人“共管”机制,推动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加强与涪陵、忠县、石柱等毗邻区县协作,探索跨区域环评会商、环保信用联合奖惩等制度,推动工业污染、畜禽养殖、环境风险隐患点等协同管理。以跨界、交界监管“死角”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重点污染源常态化互查,强化敏感区域、重点污染源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环境隐患排查。加强区域、流域联合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联合演练、协同处置,快速应对跨界污染事件,实现跨界区域联防联控常态化。统筹谋划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一体部署、共同实施跨区域常规监测任务,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警预报。强化水上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配备水上环境大型应急救援船舶,打造专业水上环境应急救援队伍。
促进区域信息共享。加强生态环境联合监测与数据共享,强化跨县水体监测网络建设,落实跨界断面水质监管数据共享机制、跨界水质监测异常数据协商机制,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共同确定突发环境事件水质监测断面,联合开展预警监测。建设跨县空气质量信息交换平台,实现空气质量联合预报预警。深化大数据在指挥调度、执法监管、政务服务、绩效评估等方面的应用,实现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深化跨部门、跨行业的生态环境信息合作机制。
为保证规划各项目标如期实现,有序推进主要任务的顺利实施,持续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有力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按照大胆设想、小心求证、落地开花的总体要求,重点围绕“绿色发展工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环境质量改善工程、环境风险防范工程、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五个维度谋划60个重大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27.831亿元,形成重大工程项目储备库,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健全项目调度、统计、动态调整等机制,严格项目绩效考核。
策划一批生态环境保护储备项目。落实中央和市级项目储备制度,围绕丰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强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流域污染综合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重大项目储备。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农业、林业、水利、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协同,做好重大项目前期审核和协调服务,积极做好项目立项、可研、初设等前期保障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避免“资金等项目”。
多渠道筹措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和市级资金,加大县级财政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引导性作用,创新政府资金投入方式,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多种形式用于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标志性工程建设。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运用市场化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入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项目实施情况调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重大项目评估调整机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的应当按程序适时调整。加强对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对履职不到位、弄虚作假或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建立项目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专项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是新时代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重庆新定位、新使命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全面建设“山水丰茂、物产丰盛、人文丰厚”美丽丰都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最大程度提升规划实施效能,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
分解落实责任。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对于新形势新要求确需调整修订本规划的,需按照程序进行。做好生态环境各要素专项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细化落实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科学编制落实本规划的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任务,按照“定人、定责、定目标、定时间、定任务、定标准”的“六定”要求,细化量化工作任务,科学确定路线图、时间表,层层压实责任、健全机制、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工作指导。
强化政策协同。强化国家、市级政策导向研究,围绕“山水丰茂、物产丰盛、人文丰厚”美丽丰都建设目标,研究制定和深化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县级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财政性资金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重点支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和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土地、社会等公共政策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政策合力。
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解读工作。发掘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成效、创新举措、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在工作中宣传,在宣传中工作。依法公开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健全政府、企业、群众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组织开展“环保公众开放日”等系列宣传,支持社会团体开展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引导和推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巩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大格局。
狠抓考核评估。将污染减排、环境质量等规划约束性指标分解到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纳入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党政机关业绩考核。依法开展规划实施的监管和评估,组织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终期评估,评估结果向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加强评估成果应用。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行业主管部门 |
建设时期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目前完成情况 |
项目来源 |
总投资(万元) |
“十四五”期间投资 (万元) |
主要资源来源 |
一 |
绿色发展工程 |
217000 |
195140 |
|||||||
1 |
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充电桩建设项目 |
县发展改革委 |
2021-2025 |
县城区原有停车场新建15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点,新建约60个充电桩及配套设施。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1100 |
110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
2 |
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光伏发电项目 |
县发展改革委 |
2021-2025 |
在双路九重天、三元大城寨建设装机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
选址阶段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20000 |
2000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3 |
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五洞岩分布式风电发电(也称微风发电)项目 |
县发展改革委 |
2021-2022 |
占地300-500亩,建24或48个48MW机站,年发电约2亿度电。 |
开工建设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90000 |
9000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4 |
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清洁燃油项目 |
县商务委 |
2019-2021 |
占地约90亩。建设年产50万吨醇醚减排汽油ED10、50万吨醇醚减排柴油DB10调配中心;重庆清洁能源研究院丰都分院;减排燃油体验中心。 |
项目得到相关部门认可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33000 |
2640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5 |
再生资源利用工程 |
丰都县再生资源分拣中心 |
县商务委 |
2021-2025 |
在月亮坝建设再生资源处理中心,占地约150亩。主要购置三条生产线设施设备。一条为废弃农膜回收、分选、打包加工线;一条为矿泉水瓶分选、破碎、清洗、烘干生产线;一条为杂料分选、破碎、清洗、烘干生产线。购置打包机一台、地磅称一台、叉车两辆、运输车两辆、污水处理设备一套。 |
开工建设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40800 |
4044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6 |
再生资源利用工程 |
有机树脂类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1-2022 |
在水天坪工业园区以有机树脂废弃物为主要材料制造铺路材料,项目生产规模:年生产路面砖产品15000吨;年利用废有机树脂:10000吨(普通有机树脂废弃物5000吨;HW13有机树脂危险废弃物5000吨)。 |
编制可研报告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2200 |
220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7 |
再生资源利用工程 |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县城市管理局 |
2020-2022 |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400吨/天,该项目位于丰都县龙孔镇玉溪工业园区,占地面积约68亩,总投资约2.8902亿元。 |
已取得可研批复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28900 |
1400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8 |
再生资源利用工程 |
华裕农科有机肥加工厂 |
工业园区管委会 |
2020-2022 |
在高家镇新建年加工1万吨的有机肥处理厂。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1000 |
100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
二 |
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
662852 |
662575 |
|||||||
9 |
“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程 |
龙河丰都段“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2021年启动编制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开展系列宣传,完成相关指标专项调查及提升,2023年创建重庆市“两山”实践创新基地,2025年创建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
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重点任务清单 |
5000 |
5000 |
县财政资金 | |
10 |
“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程 |
青龙乡青天村“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1-2023 |
2021年启动编制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开展系列宣传,完成相关指标专项调查及提升,2023年创建重庆市“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
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重点任务清单 |
1000 |
1000 |
县财政资金 | |
11 |
流域生态治理修复工程 |
长江重要支流生态修复项目 |
县水利局 |
2019-2025 |
1.丰都县龙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包括龙河公园、青龙公园、双河公园、龙河两岸绿化整治及刀削溪河岸生态修复,总面积涉及162.6万平方米。具体包括:龙河公园面积约14万平方米,包含2个广场面积分别为5000平方米、300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13.2万平方米;青龙公园面积约17.4万平方米,包含广场面积约1万平方米,绿化面积约16.4万平方米;双河公园面积大约17.2万平方米,包括绿化面积15.6万平方米,广场面积1.6万平方米;龙河两岸绿化整治面积约91万平方米;刀削溪河岸生态修复面积约23万平方米。2.龙河口至金科段库岸生态修复,治理长约3.3km。3.金竹滩至龙河口长江岸线库岸生态修复,治理长约3.3km。4.碧溪河斑竹至高洞崖段,面源污染控制,生态修复,河床排盐三步法原位修复,斑竹断面强化修复等。5.汀溪河流域综合整治,对流域内榨菜腌制池进行防渗漏处理,收集榨菜废水并利用罐车运至十直榨菜污水处理厂处理,整治流域内养殖场露天粪污水暂存池,进行防渗及防雨治理,河道清淤治理等。6.小佛溪流域综合整治,对流域内排污、畜禽养殖等进行整治。 |
可研阶段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94621 |
94371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12 |
流域生态治理修复工程 |
北岸生态修复 |
县水利局 |
2019-2022 |
新建护岸2891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沿线库岸斜坡式护岸及植草护面。新建护岸3281.44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沿线库岸斜坡式护岸,预制六棱块护面,植草护面。 |
可研阶段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39032 |
3902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13 |
流域生态治理修复工程 |
南岸生态修复 |
县水利局 |
2019-2022 |
项目对滨江大道提档升级,对公园广场、游步道、绿化植物进行修复、对公园临街商业店铺外立面进行改造,配套完善附属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124220㎡。主要建设内容有:(1)绿化环境修复改造面积约77120㎡;(2)硬质铺装面积46700㎡;(3)人行景观桥1座,主跨径120m;(4)地下停车位99个,面积约3625.12㎡;(5)公厕修复2处,新建2处,新建公厕面积456.69㎡。 |
可研阶段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27839 |
2783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14 |
流域生态治理修复工程 |
丰都县两江四岸生态修复工程 |
县城建中心 |
2021-2025 |
1、城市规划区内长江南北两岸生态修复:北岸包括长江一桥、新城支流至镇江园区,南岸长江二桥至刀溪两岸生态修复。 2、城市规划区内长江主要支流生态修复:主要包括长江至龙河金竹滩段两岸生态修复。两江四岸生态修复主要建设内容:①生态植被修复。②雨污管网建设。③健身步道建设。④配套设施建设。⑤景观明渠建设。⑥生物多样性保护。⑦山体、边坡整治。⑧配套道路建设。⑨生态易地搬迁。⑩三峡库区库岸生态修复。 |
完成部分项目前期工作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353800 |
35380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15 |
流域生态治理修复工程 |
长江沿岸生态修复工程 |
县水利局 |
2020-2022 |
建设长江沿岸消落带160000m²,生态缓冲带3.5km,人工湿地5600m²。 |
可研阶段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3746 |
374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16 |
流域生态治理修复工程 |
特殊地区生态振兴项目 |
县水利局 |
2021-2025 |
三峡库区生态消落区、水土流失区特殊地区振兴发展示范区项目。 |
前期论证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28334 |
28334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17 |
渣场生态修复工程 |
丰都县高家镇蒋家沟水库饮用水源地古冶炼渣堆污染防治工程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对约5万m³的古冶炼渣堆做封场处理,包括约1.2万m²的防渗处置、修建700余米截洪沟、10米高拦渣坝,对封场后10168m²的生态进行修复。 |
取得可研批复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1060 |
106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18 |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 |
丰都县小微湿地营建项目 |
县林业局 |
2021-2025 |
栗子、三建、双路、三元、仙女湖、高家、青龙、社坛、虎威、湛普、龙河、暨龙、三合、名山等乡村振兴重点乡镇、街道,通过地形塑造、植物配置、水系连通等措施结合尾水治理、河道清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营造15个尾水湿地公园和40个生物塘等小微湿地。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5000 |
500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
19 |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 |
丰都县龙河自然公园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
县林业局 |
2021-2025 |
对龙河国家湿地公园等重点湿地开展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管理设施和相关的科普宣传、巡护等设备;加强湿地公园能力建设,开展基础工程、沿岸植被恢复、湿地科研监测和湿地宣传教育登记建设,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建设湿地科普教育基地等;对马良大桥至南天湖景区沿路亮化、美化及生态修复;力争把龙河流域打造成国家4A级景区及国家森林康养基地。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40000 |
4000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
20 |
自然保护区保护工程 |
丰都县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 |
县林业局 |
2021-2025 |
管护系统建设:设置门禁哨卡6个,配备值班室、值班宿舍、监控室、宣教设施、自动观测记录器、高倍望远镜等设施设备,造林500亩,实施地表环境恢复工程500亩,建设综合服务用房9座,设立管理标识如界碑、指引路牌、警示性告示牌、标桩、标牌等共3000个,修缮巡护步道5000米,加固保护区内外防护围栏5000米; 科研监测系统建设:森林生态环境监测站6个,水土保持监测点5个,设置大型样地4个、植物监测样方10个。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大保护宣传力度、通过制作标本、编制名录册等方式建立区域内的生物资源库。 |
丰都县林业“十四五”发展规划项目库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10000 |
1000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21 |
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
丰都县长江龙河流域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1-2025 |
德昌煤矿、余泉煤矿、宝渝煤矿、永安煤矿、野猫矸煤矿、七股岩煤矿、龙洞堡石灰石矿、生基坪泥岩矿、甘家湾页岩矿、亭子垭石灰石矿、麻坪煤矿生态修复实施采坑回填,防止塌陷,消除安全隐患;工程措施+生物措施等对采矿区实施综合整治,稳定地质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复绿面积40公顷;消除项目区内采矿形成的地灾隐患,通过采坑回填、边坡治理、损毁区复绿等措施,完成复绿面积40公顷。 |
完成前期踏勘工作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1500 |
150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22 |
石漠化生态修复工程 |
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 |
县林业局 |
2021-2025 |
对全县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严重石漠化耕地等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0.7万亩 |
已向市林业局申报。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1920 |
192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23 |
森林储备及林场改造工程 |
丰都县长江“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营造林工程项目 |
县林业局 |
2021-2025 |
在长江两岸流域第一层山脊内,营造林面积约13.1万亩,其中森林数量提升分为:退耕还林、农田林网及四旁植树、疏林地及未成林地培育、农业结构调整营造林;森林质量提升分为:园区及城市绿化、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景观示范林建设。 |
前期策划阶段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50000 |
5000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三 |
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
383038 |
365828 |
|||||||
(一) |
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
5400 |
5400 |
|||||||
24 |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程 |
控制生活类VOCs污染治理工程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针对全县309家(其中涉及喷涂51家)机动车维修等行业建设集中喷涂中心1个,占地面积30亩。其中包括大车(客货)烤漆房5个,小车流水线2条,配套设置高效净化设施对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处置,切实减少VOCs排放。 |
前期论证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2000 |
200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25 |
超低排放技术改造 |
东方希望水泥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超低排放技改项目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1、拆除2#、3#、5#水泥窑窑头现有电除尘器后三级电场的上壳体及内部构件,改造为布袋除尘器。改造后窑头粉尘排放浓度由原来的25mg/Nm3降低至10mg/Nm3以下,每年每条生产线可减排粉尘量达60%。2、对自备热电机组原脱硫塔进行改造,电收尘改为袋收尘,同时新建一座脱硫塔,公用系统利旧改造。改造后,S02排放浓度由原来的120mg/Nm3降低至30mg/Nm3,烟尘排放浓度由原来的25mg/Nm3降低至5mg/Nm3,年度污染物减排量达60%以上。 |
已完成可研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3400 |
340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二) |
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
112360 |
99960 |
|||||||
26 |
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丰都县小佛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对流域内采样断面上下游共计43533m²水域运用河床“三步法”原位修复工艺降解消除内源污染;新建50000m²梯田式复合垂直流湿地净水系统;新建2组生态透水装置净化水质和降解来水污染物。 |
取得可研批复 |
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库 |
2030 |
2030 |
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
27 |
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汀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对流域内采样断面上下游21133m²水域运用河床“三步法”原位修复工艺降解消除内源污染;新建30000m²生态植物栅净化系统提标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新建2组生态透水装置净化水质和降解来水污染物。 |
取得可研批复 |
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库 |
930 |
930 |
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
28 |
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碧溪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碧溪河沿岸建设生态修复带12.6km,新建滨河场镇二级污水管网3.2km,三级雨污管网2km,新建20m³提升泵站1座。 |
取得可研批复 |
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库 |
1130 |
1130 |
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
29 |
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渠溪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0-2022 |
一期修建生态缓冲带47200m²,新建1座30m³/d污水处理站,以及管网、检查井等;二期新建生态缓冲带44000m²,1座100m³/d污水处理厂扩容至500m³/d,对1座300m³/d污水处理厂技改,修建管网、检查井等;三期新建生态缓冲带47200m²,1座200m³/d提升泵站,以及管网、检查井等。 |
取得可研批复 |
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库 |
5780 |
5780 |
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
30 |
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飞龙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沿岸建设生态修复带12.6km,运用河床“三步法”原位修复工艺降解消除内源污染;对部分河段进行生态河道建设,加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域、重点治理区域的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对部分河段及水库进行清淤,确保飞龙河生态流量的流通,打造飞龙洞-杜氏庄园-关圣场老街农旅融合项目生态环境。 |
取得可研批复 |
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库 |
15000 |
15000 |
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
31 |
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郁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0-2023 |
建设生态石笼61970m,低矮植物隔离带61970m²,生态基质修复61970m³。新建HDPE DN300污水干管19950m,DN300雨水干管2500m;UPVC DN150入户支管8700m;DN110入户支管3000m;Φ700检查井650座;100m³/d污水处理厂1座,50m³/d污水处理厂4座,30m³/d污水处理厂4座,10m³/d化粪池及庭院人工湿地12座。 |
取得可研批复 |
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库 |
7590 |
7590 |
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
32 |
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龙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0-2023 |
建设生态石笼91290m,低矮植物隔离带109690m²,生态基质修复94290m³,滩涂湿地195000m²;新建DN300污水干管32236m,UPVC DN150入户支管7300m,DN110入户支管26300m;φ700检查井1288座;污水处理厂12座,总设计规模630m³/d,20m³/d提升泵站1座,5m³/d化粪池1座。 |
取得可研批复 |
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库 |
19400 |
19400 |
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
33 |
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29个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 |
县住房和城乡建委 |
2020-2025 |
29座乡镇污水处理厂(猫儿岩、南天湖旅游度假区、水天坪、董家镇、三元镇、湛普镇、双路镇、龙河镇、江池镇、兴义镇AB、龙孔镇、虎威镇、十直镇、社坛镇、树人镇、许明寺镇、仁沙镇、兴龙镇、青龙乡、双龙镇、保合镇、都督乡、太平坝乡、武平镇、暨龙镇、三建乡、栗子乡、仙女湖场镇、南天湖镇)进行工艺改造、完善配套设施。其中湛普、水天坪、兴义AB、虎威、保合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升级,使其出水水质达一级A标。 |
前期论证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9000 |
800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34 |
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29个乡镇污水管网新建修复完善 |
县住房和城乡建委 |
2020-2023 |
丰都县三元镇、青龙乡、双龙镇、兴龙镇、董家镇、许明寺镇、太平坝乡、都督乡、暨龙镇、栗子乡、仙女湖镇、双路镇、龙河镇、武平镇、江池镇、包鸾镇、湛普镇、兴义镇、龙孔镇、树人镇、十直镇、南天湖三抚度假、三建乡等29个乡镇新建和改造排水管网291.313km。 |
前期论证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20000 |
1000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35 |
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城区污水管网修复完善 |
县住房和城乡建委 |
2020-2021 |
王家渡组团污水管网改造3公里;龙河东组团、丁庄组团、斜南溪片区新建污水管网,共计7.9公里。 |
前期论证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3500 |
210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36 |
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 |
良好水体保护工程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29座乡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工程。 |
前期论证 |
丰都2021年中央资金申请策划项目表 |
28000 |
2800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三) |
农业农村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
37308 |
34753 |
|||||||
37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武平镇石马河流域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0-2023 |
一期建设生态石笼12980m,低矮植物隔离带12980m²,生态基质修复12980m³,3个污水处理站及管网、检查井等;二期建设生态石笼13870m,低矮植物隔离带13870m²,生态基质修复13870m³,4个污水处理站及管网、检查井等。 |
取得可研批复 |
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库 |
3950 |
3950 |
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
38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包鸾河流域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0-2022 |
一期种植沉水植物14000m²,新建生态缓冲带22000m²,新建2个污水处理站,DN300管网4000m,及管网、检查井等;二期种植沉水植物11200m²,新建生态缓冲带26700m²,新建2个污水处理站及管网、检查井等。 |
取得可研批复 |
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库 |
3972 |
3972 |
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
39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长江流域丰都段沿岸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0-2023 |
一期建设生态石笼46300m,低矮植物隔离带46300m²,生态基质修复46300m³,3个污水处理站及管网、检查井等;2.二期建设生态石笼40000m,低矮植物隔离带40000m²,生态基质修复40000m³,新建2个污水处理站及管网、检查井等。 |
取得可研批复 |
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库 |
3882 |
3882 |
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
40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新建工程 |
县住房和城乡建委 |
2021-2025 |
龙河流域武平镇周大湾村、龙河镇洞庄坪村等行政村新建5个污水处理站。 |
农村生活专项规划 |
1400 |
1400 |
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 | |
41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82个农村污水处理站改造 |
县住房和城乡建委 |
2020-2025 |
82座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82座污水处理站厂区改造和部分管网整治;污水处理站一体化设备基础建设。 |
前期论证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19004 |
16704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42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 |
城管局 |
2020-2021 |
涉及全县30个乡镇164个村垃圾分类,收运系统建设。 |
已完成可研批复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5100 |
4845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四) |
土壤污染防治工程 |
11000 |
11000 |
|||||||
43 |
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 |
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建设项目 |
县城市管理局 |
2021-2024 |
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治理,雨水排放、渗漏液处理等处理。 |
开展前期工作论证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10000 |
1000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44 |
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程 |
土壤污染防治项目 |
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 |
2021-2025 |
1.完成全县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建立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2.开展土壤等级划分工作,建立优先区域土壤环境管理数据库,实施土壤环境分级管控。3.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建立重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建立土壤环境和农产品质量综合数据库。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1000 |
100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
(五) |
固体废物处置工程 |
216970 |
214715 |
|||||||
45 |
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建设工程 |
丰都县垃圾转运站和垃圾填埋场配套设施功能完善工程 |
县城市管理局 |
2020-2021 |
转运站渗沥液处理规模80t/d,21座乡镇转运站喷淋,除臭系统,县城填埋场和高家镇填埋场调节池加盖和填埋气体处理。 |
编制可研报告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1970 |
1965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46 |
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建设工程 |
城镇生活垃圾治理项目 |
县城市管理局 |
2020-2021 |
建成县城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及乡镇建成区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2020年完成,总投资2000万元;二期工程2021年-2025年完成,总投资8000万元。 |
第一期已取得可研批复,正在开展施工图设计。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10000 |
800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47 |
工业固体废物协同处置工程 |
东方希望固废处置中心项目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在5#窑西厂界外投资建设固废处置中心,配套建设5500t/d熟料生产线一条,年处置固废能力35万t/a。方案为建设一座预处理车间,具备破碎、烘干、粉磨、存储功能,一部分通过皮带输送机将物料输送到生料磨粉磨最终入窑,另一部分直接入分解炉焚烧处置。固废处置中心具备分选、破碎、烘干、粉磨、存储功能,具备10万吨储存能力。 |
前期策划阶段 |
2020年5月14日下午,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郑向东召集市级相关部门与东方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行一行进行了座谈。郑向东副市长指出,市政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要求的条件下,将大力支持东方希望集团在丰都开展协同处置危废、医疗垃圾、城市固体废物,并建议将丰都作为片区固体废物处理中心,将涪陵、武隆等周边区县的危废、固体废物等进行集中处置。 |
200000 |
20000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48 |
建筑垃圾处理工程 |
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 |
县城市管理局 |
2020-2023 |
日处理10000吨建筑垃圾(其中:工程渣土9000吨,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等1000吨)。建立工厂式建筑垃圾消纳场,集工程渣土填埋,建筑废弃物资加工再生利用一体化,实现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 |
开展前期工作论证 |
政府工作报告 |
5000 |
4750 |
中央预算内资金3500,业主自筹1500 |
四 |
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
7700 |
7700 |
|||||||
49 |
沿江化工企业搬迁工程 |
沿江化工企业搬迁工程 |
县经济信息委 |
2021-2025 |
有序推进重庆化医紫光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九辰化工有限公司、重庆紫光合盛建材有限公司3家沿江化工企业搬迁工程。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3000 |
300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
50 |
智慧水务工程 |
丰都智慧水务建设项目 |
县水务局 |
2021-2024 |
建设水质、水量在线监测120个,水厂自动化、指挥中心系统平台建设。 |
已取得可研批复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1350 |
135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51 |
智慧水务工程 |
丰都水务集团智慧水务工程 |
县水务集团 |
2020-2022 |
新建管网在线监测点160个,水厂自动化系统4套,指挥中心系统平台1套,水务集团公司网络系统升级改造,老旧电脑、防火墙搭建改造等。 |
已完成可研报告批复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1350 |
135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52 |
环境风险应急建设工程 |
畜禽养殖环境视频监控系统 |
县农业农村委 |
2021-2025 |
在全县适度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安装环境视频监控系统。 |
项目策划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2000 |
200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五 |
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
7720 |
7707 |
|||||||
53 |
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工程 |
丰都县三峡库区生态数据系统建设项目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1-2022 |
新建数据中心系统平台、支撑体系平台、应用软件平台,建立共享数据库,在变化数量和结构上对三峡库区生态系统空间分布变化以动态变化率、变化转移矩阵等方法进行统计分析。 |
前期策划阶段 |
丰都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提出 |
2000 |
2000 |
中央预算内资金1600,县财政400 |
54 |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程 |
丰都重点污染源、饮用水源及地表水监控系统项目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1 |
采用数字化、网络化、模块化的架构,利用先进的通信技术、网络技术、大数据等,建设一套重点污染源、饮用水源及地表水监控系统,系统建设主要包含:前端感知网络、环境保护视频系统、应用系统、IT硬件基础平台、数据传输网络、信息安全及服务等。 |
已完成方案 |
科室提供 |
587 |
587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55 |
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
长江丰都段环境监管执法能力、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0-2022 |
补充完善长江流域丰都段环境执法设备,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包括无人机、管道机器人、执法记录仪等取证监测设备18套,防护服、雨衣、救生衣等防护设备142套通讯设备,手电筒、发电机、对讲机等通讯照明设备41套,吸油毡200箱,吸油围栏1600m,水污染应急处理物资3吨。建设监控站现场端流量仪4套、分光光度仪、离心机、色谱仪等水质检测设备18套,声呐扫描水底成像设备2套,直接测量、自动采样无人船设备2套。 |
可研阶段 |
丰都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1200 |
1195 |
中央资金和地方资金 |
56 |
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
丰都水污染防治系统建设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0-2022 |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重要河流、饮用水源地5套水质在线监测站、完成应用系统、IT基础配套等内容。 |
可研阶段 |
丰都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1298 |
1290 |
中央资金和地方资金 |
57 |
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空气质量监测系统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1、监测站房:尺寸4200mm×5200mm×2700mm。墙体采用双层净化彩钢板。2、安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可吸入颗粒物、PM2.5分析仪分及气象参数测试装置。3、电源电气系统、消防、防雷等辅助设施。建设作用:为有效推动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科学准确提供大气监测数据,提高县城空气环境质量。 |
已完成方案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105 |
105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58 |
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
丰都县大气网格化在线监测项目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一是建设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网络。本项目规划25个微站,包含在丰都县主要街道、国市控站点周边、污染源聚集地部署空气微型站,对大气污染物浓度数据进行全面、实时、连续、有效记录,实现自动监控、提前预警,确保大气污染物浓度数据在空间、时间上全方位的自动生成。 二是建设大气网格化管理平台。大气网格化管理平台既是一套基于GIS的大气环境质量数据分析系统,又是一套能够满足“网格化布点+多元数据融合+时空数据分析”的大气污染智能化监管平台,通过对网格化监测数据筛查、校准、统计分析和动态图绘制,实现自动监控提前预警靶向治理大气污染。 |
项目设计阶段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480 |
48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59 |
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
丰都县固定式机动车尾气激光遥测系统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在进入城市主要路口或重型污染车辆出入主要道路安装放置1套固定式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对城市道路行驶中车辆排气污染非接触式检测。 |
项目设计阶段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250 |
25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60 |
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
丰都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项目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24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补充安装PH值、水温、总氮;进水安装COD、氨氮、流量。 |
前期策划阶段 |
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项目库 |
1800 |
1800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总计 |
1278310 |
1238950 |
附图6 丰都县生态保护重要性分级图
附图7 丰都县地表水环境监测断面分布图
图9 丰都县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