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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0353/2024-00019 [ 发文字号 ] 丰都府办〔2024〕23号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预案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2-06 [ 发布日期 ] 2024-02-18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0353/2024-00019
[ 发文字号 ] 丰都府办〔2024〕23号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预案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06
[ 发布日期 ] 2024-02-18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丰都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丰都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

为健全全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油气长输管道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能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一、事故分级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组织指挥体系

重大、特别重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发生后,由市能源局报请市政府启动应急预案;一般、较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发生后,由县发展改革委报请县政府启动应急预案。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后,市指挥部即为现场指挥部。发生一般、较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后,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丰都县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县发展改革委、县应急局、事发地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和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一般、较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县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学救援、秩序维护、舆情导控、应急保障、善后工作、调查评估等工作组。

三、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分别启动 I 级、Ⅱ 级应急响应,由市政府负责应对工作,事发地乡镇(街道)负责进行先期处置。发生较大事故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县政府负责应对。发生一般事故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乡镇(街道)负责应对工作。应急响应启动后,可以根据损失情况、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超出县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市政府提供指导或增援。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应急响应和处置流程图如下:

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发生

通报涉危单位和人员

当地乡镇(街道)

县发展改革委

经县政府同意后报市政府、市能源局

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应急处置指挥部

通知相关部门到现场

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

抢险救援与医疗救护

现场处置控制


警戒隔离与交通管制

得到控制

未得到控制

人员疏散与撤离

信息发布

请求支援

现场监测与环保

应急结束

市政府、       市能源局

后勤保障与综合协调

事故调查与宣传报告


四、县应急处置指挥部框架图

丰都县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领导
副指挥长:县发展改革委、县应急局、县公安局、事发地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
责:统筹、协调、指挥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传达并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和要求;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成立相应工作组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组织调度有关队伍、物资、装备,决定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闭和对事故现场周边实行交通管制等强制性措施,发布事故有关信息,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协调组:由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事发地乡镇(街道)等组成。主要职责: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信息枢纽作用;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协调调配有关应急资源;协调各工作组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抢险救援组:由县应急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生态环境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事发地乡镇(街道)国网重庆公司等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专业救援,组织会商研判,拟订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协调调度专业应急力量和物资、装备等应急资源;引导、组织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救援;根据工作需要,研究救援力量编成、需求等。

医学救援组: 由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红十字会、事发地乡镇(街道)成。主要职责:调集医疗人员和物资,做好伤病人员医疗救治、转运输送、心理辅导等工作;做好送医或在院伤亡人员信息统计等工作。

秩序维护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局、事发地乡镇(街道)组成。主要职责:做好现场管控工作,实施安全警戒,维持现场秩序;做好社会面稳控工作;疏导周边交通,开展交通管制,开辟应急通道。

舆情导控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委网信办、县发展改革委、事发地乡镇(街道)组成。主要职责:做好新闻媒体协调与服务工作,起草新闻通稿,及时发布现场处置信息,组织引导社会舆论。

应急保障组:由事发地乡镇(街道)牵头,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委、县经济信息委、国网县电力公司等组成。主要职责:做好现场指挥部和应急队伍的电 力、通信、办公设施设备和生活物资等保障。

善后工作组:由事发地乡镇(街道)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丰都银保监组等组成。主要职责:开展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补偿和保险理赔;做好事故死亡人员遗体火化工作;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调查评估组(事故调查组):由县应急局牵头,县纪监委、县政府办、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检察院、县总工会等组成。主要职责:按规定组织开展事故调查,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五、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方式

序号

成员单位

值班电话(023

备注

1

县纪委监委机关

70605661

2

县政府办公室

70606002

3

县委宣传部

70605588

4

县委网信办

70605510

5

县发展改革委

70605368

6

县应急局

70605868

7

县公安局

70686203

8

县民政局

70605239

9

县财政局

70707328

10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70702527

11

县生态环境局

70702532

12

县住房城乡建委

70702815

13

县城市管理局

70760110

14

县交通局

70609125

15

县商务委

70605245

16

县卫生健康委

70609067

17

县市场监管局

70708556

18

丰都银保监组

70709229

19

县气象局

70606836

20

县经济信息委

70605292

21

县消防救援大队

85600492

序号

成员单位

值班电话(023

备注

22

国网县电力公司

70715681

23

县总工会

70605643

24

县检察院

70721262

25

县疾控中心

70714180

26

县红十字会

70711676

27

县人民医院

70704202

28

县中医院

70714336

29

县武警中队

70716742

30

国网重庆管道公司

727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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