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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0353/2025-00065 [ 发文字号 ] 丰都府告〔2025〕41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5-06-05 [ 发布日期 ] 2025-06-06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0353/2025-00065
[ 发文字号 ] 丰都府告〔2025〕41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政府办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6-05
[ 发布日期 ] 2025-06-06

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丰都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河道名录和丰都县水系名录(溪、沟)的公告

    现将丰都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河道名录和丰都县水系名录(溪、沟)调整情况予以公告。河道名录内的河,将明确县级、乡镇级和村级河长责任人,并将河道管理情况纳入河长制考核;河道名录外的溪、沟,将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河长,或明确由干流的河长组织巡查、管护,对在溪、沟开展的建设项目原则上需开展防洪评价,满足防洪要求。

        附件:1.丰都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河道名录

              2.丰都县水系名录(溪、沟)

              3.丰都县河流分布示意图

              4.丰都县河流水系图

丰都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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